科技部颠覆性创新大赛论文稿 - 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

项目组成:可信商业数字公社(Ctt DC)+ S2B2C电商平台(“减法”app)

二、研究目标、关键技术和拟解决的产业关键问题

可信商业数字公社(Ctt DC) 创建了一种新的商品(服务)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信任体系,这种建立在国家交易法规与产品标准、并由众多体验消费者在区块链中达成共识,集成了人工智能算法与区块链公平、公正性治理等技术的“信任”体系,运营成本远低于现有商业模式;同时,任何人无法操控、可靠性高。

项目最终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该系统分为三层,最底层为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层,由可信商业数字公社(Ctt DC)实现,即商品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完全在区块链中实现,最大化的避免人为操控;中间层是价值搜索、发现层,第三层是价值实现层,目前,这两层均由基于S2B2C模式的电商平台实现。

系统最终要达到的目的:“让价值生产者自由的实现价值”。简单说,就是分布式商业环境中,生产商发布的产品信息越全面、真实、可靠,产品销售成本越低、价值实现的周期越快;反之亦然。

三、现有技术在产业的应用现状及其局限性

目前主流电商仅仅只是利用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便捷性,着重于交易的信息“撮合”,即海量商品与服务的搜索、推送,包括广泛应用的电子支付、现代物流等技术;而对商业的本质,即商品与服务自身的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局限于不完整、不真实,断章取义的数据统计与点评上,缺乏客观与公正性,内部可操控性极强。这种模式的本质是资本推动的互联网流量与广告模式,优点是商业便利性大大提高,缺点是简单粗暴,为了获得流量存在你死我活的商业竞争,极大浪费了社会资源,并导致不公平与商业垄断,最终加大了商品销售成本,不利于价值生产者自由的实现商品价值。

四、本技术对现有技术的替代性

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中,商品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体系与现有体系的替代性,或者颠覆性技术与思想观念有:

1、价值评估的主体不同。原有体系评估主体,直接的有标准化组织、商品认证与检测机构;间接的有广告、竞价排名,或第三方背书等资本因素。新模式是具有商品知识的体验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即可以是商品研究人员,也可以是商品检测机构、从事商品生产的技术人员,商品销售的行业人士等等。

2、评估的粒度与方式不同。原有评估体系,只是针对生产商生产资质,或者是批次产品抽样后,由某一个具有国家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并认可的;而新模式是针对具体、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由众多体验消费者通过价值评估的真实性竞争来实现的。新模式最终并不依靠个别检测机构,而是由众多的体验消费者通过区块链共识机制达成的。

3、仲裁机制不同。原有仲裁机制一般是电商平台自身,最终依赖国家公检法权利机关,采用事后追查的机制进行的,仲裁过程复杂、成本高,不适应于居民日常消费性商品。新模式是通过区块链的民主治理,由所有参与信任体系建设的商品专家、检测者公投决定的,仲裁的所有材料、证据均来自区块链。

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本身,与现有中心化商业模式的替代性技术与思想有:

1、变更了生产商的组织架构。现有生产商除了进行产品研发、生产外,还要负责产品的销售与市场拓展;新模式中,生产商完全可以只关注产品的研发、生产组织与售后服务,而产品的市场推广与销售,即产品最终的价值都可以在分布式商业环境中实现。这样,最大程度的节省了生产商市场销售成本,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2、改变了商家的商业逻辑。现有商家,既是信任中介,又是渠道、信息传播中介;新模式中,商家仅仅只是渠道与信息传播中介,商家凭借获得消费者认可的商品知识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所以,商家的核心竞争力是自身拥有的商品知识,并不是资本或者其他。

3、把消费者从商品选择中解脱出来。因为,商家的核心价值就是公开、透明的商品知识,所以,新模式的消费者完全可以依赖为自己服务的私人专有“商家”。这样,消费者只要每年根据区块链中公开、透明信息评估这些私人专有“商家”是否合格即可,消费者在消费上不必事事躬亲了。

4、把国家商品研究与质量管理部门市场化。新模式实际上是把商品研究者与商品检测机构、检测者通过区块链组织起来,成为商品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的核心主体,并彻底市场化。即把上述机构,以市场价值导向为原则,直接服务于商品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从中获得丰厚的收益。因此,分布式商业模式中“分布”概念不仅仅局限于商业链条中的生产商、商家与消费者,还包括商品研究机构和检测、认证人员。从这个有意义上说是国家管理机制的一个重大变革。

五、本颠覆性技术对有关产业的颠覆要点

上述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与基于互联网的中心化商业模式比较,对社会与商业形态具有如下颠覆性改变:

1、从商业本质上来看,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变革生产关系,在生产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合理分配商业利润,最终通过技术而非人为管理手段来引导价值生产与价值消费。模式本质是要做大生产端和消费端,合理压缩商业流通中的价值损耗。

2、在商业模式与逻辑上,从根本上改变现有互联网流量模式。流量模式的本质是资本主导下的羊毛出在猪身上,其特征是资本下的数据垄断、现象级消费,远离商业本质,因此,该模式下的商品(服务)价格背离了市场经济理论;分布式商业模式刚好相反,不走流量与广告模式,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最终实现“产品本身就是最好的广告”这句老话。

3、从商业形式来看,是用分布式商业结构代替现有中心化的商业结构,不管是品牌生产商还是品牌商业渠道,任何组织与平台都无法形成垄断价值。所有商业参与者都是平等的,只能通过产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或优质服务获得合理的利润报酬。

4、分布式商业模式如能成功实现,实际上会最大化压缩广告在商业中的作用与地位,促使各行业回归到价值本身上来。所有内容行业,不管是游戏、影视、流量明星,还是文化产业及互联网本身最终都只能通过内容获取收益(例如:电视剧的广告收入会减少,而电视剧本身的产品销售收益会增加),羊毛出在猪身上的商业逻辑一去不复返。

因此,分布式商业模式最终会形成一种新的、互联网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的、普世性价值观:让全世界价值生产者自由的实现价值,该价值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全一致,可以获得全世界人民的支持与认同。

*六、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

*(一)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分布式商业模式中的商品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实际上就是要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交易目的物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问题,即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参数是否真实、可信,提供的产品内容是否符合商品的标准与法规;其次,我们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达成商品价值共识的方法,这个方法需要说明共识参与者是谁?达成共识的逻辑是什么?最后,我们需要有公平公正的仲裁机制,解决商品价值评估歧义的评判。在此基础上,搭建一套适合于上述价值评估体系的,可以让价值生产者自由实现价值的电商平台。因此,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有:

1、商品模型化。即按照国家管理法规,把产品及相应标准全部计算机模型化。因涉及到海量商品类型以及模型创建合规性仲裁,商品模型的创建需要动态化,并用区块链技术保障模型创建的合规性。

2、商品体验成果的数据化。根据上述商品模型,体验消费数据需要转换为体验算力,即体验数据的算法实现。更进一步,该体验算力算法需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具有自我进化的能力。

3、区块链共识算法。项目需要把体验算力算法的最终结果融入到区块链共识机制中去,最终的共识算法由BABE算法+Grandpa算法+体验算力算法三部分组成。

4、数字化的民主公投。分布式商业中的所有分歧最终都需要通过民主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因此,项目需要实现一套基于Token的、自适应性民主投票与管理系统。该系统的核心是选举算法;核心投票人是商品研究专家和商品检测人员,即体验消费者;公投的原始数据、证据均来自于区块链数据库。

5、项目最终要建立一套适合于上述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商品销售平台。该平台最终要实现:价值生产者可以自由的实现价值。

(二)项目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1.项目研究拟解决的问题,及拟采用的方法、原理、机理、算法、模型等

项目的研究核心是几个算法的实现,其中体验算力算法(KP 算法)与应用密切相关,是核心应用算法。算法实现主要基于参与方的博弈理论,以及AI 的自我进化能力。

体验算力算法的参与者有商品专家,体验消费者、生产商和电商平台。商品专家创建商品模型;生产商根据商品模型进行产品发布;体验消费者根据商品模型进行商品的鉴别、检测,品鉴和使用。上述体验数据最终引入一种竞争性点评机制来评估效果,有三种类型的点评人,一种是商品专家、主要评估体验消费者的专业能力,一种是电商平台,主要评估体验消费者是否遵守分布式商业业务规则,第三种是自由点评人。

A、算法的博弈原则如下:

a、所有参与人,只有卖出商品才有收益。即商品销售完成之前,任何人没有收益。

b、生产商,需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比例制定体验费用,与产品推送奖励策略。

c、商品专家从产品体验费用中,按照固定比例提成。即,产品销售越多,商品专家收益越多,反义亦然。

d、优质的体验消费者,根据周期内的体验排名获得体验费用总和的分成。即只奖励头部30%左右(奖励比例由区块链投票后可以动态调整)的体验消费者,奖励的体验费用总和是周期内所有售出产品体验费用的和。

e、参与体验效果评估的点评者,一旦体验商品获得奖励,通过抽签方式可以部分分成体验奖金。

f、电商平台获得售出商品的固定分成。

B、根据上述博弈原则,我们可以分析博弈的结果如下:

a、生产商在产品销售之前,没有任何费用支出(产品信息推送费用除外)。生产商需要根据商品模型发布数据,发布的数据越完整、真实,给予体验消费者的体验分值越高。所以,如果生产商不愿意过多的发布产品参数,或者发布的参数自我矛盾,参与体验的人相对要少,产品的真实性评估数据少,关注该产品的商家和消费者就少。

b、商品专家发布的商品模型真实度不够,不能体现商品真实价值;或者,商品专家与生产商合作欺骗消费者等,最终都会导致商品体验与消费者实际消费评估不一致,商品模型失去竞争力,该模型商品销售减少,商品专家收入下降。所以,商品专家只有保障模型的可信度才能增加自己的收入;反之,收入只会减少。

c、体验消费者首先要选择参数发布完整、真实的产品进行体验,又要着重于真实的产品检测与品鉴、使用,获得较高的体验分值,同时赢得竞争性点评者的参与。否则,任何虚假的、有问题的体验过程只会损害体验成果。尤为关键的是:头部的体验消费者利益来自于周期内所有产品体验费用,与体验商品的生产商无关,再加上头部体验消费者利益巨大等等综合性因素,体验消费者没有作假的动力。

d、竞争性点评者首先需要有点评成本的付出,而收益分别来自于随后的点评者,和点评的体验商品获得的体验收益分成;如果作假,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

* 2.项目研究方法的可行性、先进性分析

分为如下几方面阐述:

A、研究方法的思维逻辑。常规思维逻辑中,与目前互联网匹配的是归纳分析、整理,与之对应的商业模式就是基于流量、广告的中心化商业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就是资源集中并中心化,效率高;缺点是,数据的来源、数量、准确性极大的影响结果,因为数据私有化特征、可操作性强。分布式商业模式中的思维逻辑是推理法,即第一性原理,这是区块链的思维方式。即区块链需要从结构化的数据中合理的推断结果,这种结果相对理性,而且只要方法得当,成本非常小;反之,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分析结果相对不理性,概率性强,并且可操作性大。

B、数据的存储方式与权属性问题互联网商业模式是中心化的数据库,数据是私有化的,这种私有化的数据结构导致任何的分析结果是具有偏向性的,是不公平的。互联网成功的中心化商业模式实际上是攫取了整个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果,最后归纳到几个头部企业,赢者通吃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基本特征。而区块链研究问题的方式刚好相反,区块链要求数据公开,而且推理逻辑也需要公开,任何人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和逻辑自己佐证这个结果,这是区块链技术之所以成为信任机器的核心原因。所以,分布式商业模式的核心数据存储方式和思维逻辑与区块链技术天然契合。

C、博弈基础的不同基于中心化的商业模式,生产商、商家、消费者与平台之间的博弈关系,客观来讲,是有偏向性的。因为,付出巨大成本的中心化平台首先要考虑自己的利益,其次是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商家,最后才是生产商和消费者。所以,中心商业模式的博弈实际上是一种非公开、带有预先设定的。其核心定位并不是商品真实的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最终得利的是商家或者平台,损害的是生产商和消费者。分布式商业模式的博弈设定是所有角色没有核心,大家相互平等。其博弈的设定是商品真实的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这种博弈设定最终有利于生产商和消费者。其次,分布式商业模式的博弈是建立在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库基础上的,任何人都可以检验博弈结果是否与真实情况相同,因此,可信度高。

D、成本分析分布式商业模式一个最主要特点是实现成本非常低,低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理由如下:

a、前面分析过,分布式商业模式中任何参与角色,不管是生产商 、商家还是商品专家在销售实现前都没有实际资金投入,特别是生产商,没有销售资金投入的风险。

b、商品的价值评估与质量保障是建立在商品知识基础、采用逻辑推理的方式实现的。所以,整个业务实现过程中,商品知识是唯一的投入。

c、诚然,上述分布式商业模式有开发、推广上的投入,但是,这个一次性投入是针对所有商品的,一旦证明模式可行,分布式商业建立起来的渠道可以服务所有商品。所以,这个投入相对与项目的实际社会价值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相反,对于中心化的模式来讲,所有的投入都是羊毛出在猪身上,最终形成的垄断价值全部会转嫁给消费者。

综上所述,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以及相关技术的研究方法、原理、理论与中心化商业模式完全不同。而且,不管是思维层次,研究维度,实现成本、及社会价值都远远大于中心化商业模式。

七、本技术的影响力

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的商业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在这里,我们重点描述其社会价值与影响力:

首先,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使得商业链条中的所有参与者公平竞争,合理的分配自己应得利益,利于社会各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其本质是通过技术手段来促进商业利益的公平化分配,提高商业效率,降低商业交易成本。

其次,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不重新建立流量中心,而且分布式商业模式中流量只能加快商品的信息传播,并不承担商品价值评估的功能,因此,流量经济并不适合于分布式商业模式。这样,我们可以把由此节省的大量社会资本转到商品价值提升上来,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逐渐淡化流量经济、眼球经济、明星经济,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三、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实际上是把商品研究人员(商品研究所,大专院校),商品检测人员(商品检测与认证机构,产品标准化机构)完全市场化了,这个过程必然会推动商品研究所,大学商品研究专业和国家质量管理部门的改革,国家治理进入一个更高的阶段。

第四、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基于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的核心商业数据,及经济管理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结合,必然会孕育出新的、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新经济理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契机。

最后,“让全世界价值生产者自由的实现价值”,这一带有普世意义的价值观,完全可以与分布式商业技术平台一起走出国门,为全世界人民服务,完善并丰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经济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是当今计算机技术与当前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相结合的必然性成果。这一研究成果能解决国家当前面临的很多经济与社会问题,具体总结如下:

1、是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重要技术手段和市场化调节工具,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大、做强生产端和消费端。

2、使用技术而非人为行政干预,通过公平性的分配改革政策,有效应对时下东西部,沿海与内陆,城市、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态势,使得国家经济能持续、协调发展。

3、“让全世界价值生产者自由的实现价值”,这一普世价值观的形成能有效应对国内经济高速发展,价值观相对缺失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

4、分布式商业操作系统,不仅有利于国内经济的循环发展,同时,可以通过上述普世价值观的输出,造福全世界价值生产者,有效应对当今复杂的国际局势,团结一切、遵循这一普世价值观的各国人民,是中华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可信商业数字公社 版权所有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