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飞:对陈漱渝《不可尽信的回忆录》的鉴别
陈漱渝先生在《文学自由谈》、《粤海风》等发表的好几篇文章集中一个论点,就是:回忆录不可尽信;回忆录要“鉴别”。最后结语日:“尽信回忆录,不如无回忆录。”陈先生原文如下:
前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套用这句名言:“尽信回忆录不如无回忆录。”(中略)“尽信书不如无书”,这是孟老夫子的话,从古至今从未有人责问过他是否不让人写书,不让人读书。为什么我套用这句话就会惹祸呢?
言下之意,你们该知道它的来头了吧?然而,不提亚圣则可,一提,则不禁使人大跌眼镜。且看孟轲原文:
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 《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明眼人一看这使用了标点符号的原文,当会恍然大悟:原来孟子此处所说的“书”,并非普通名词,而是一个专有名词——特指《尚书》。孟轲为什么不信《尚书》,因为他认为《尚书·武成》中所写的武王伐纣时杀人杀得特多,以至“血之流杵”(指《尚书·武成》“血流漂杵”而言)之说不足信。此《书》非彼“书”矣。
陈先生这篇题为《不可尽信的回忆录》的文章,先从梅志的回忆录开始,继而对周海婴的《鲁迅与我七十年》作出“鉴别”,用以说明这两部书是“不可尽信的”。经陈先生“鉴别”认为“不可信”的事,是否真的不可信呢?下面是我对陈先生的“鉴别”的“鉴别”。
一、首先要说的是,关于鲁迅丧仪费用问题。梅志回忆如下:
我明确记得他(指胡风——笔者注)当时曾和我谈到,这次许先生为周先生的丧事花了约两三千元,那是周先生生前将蔡元培聘请他当中央研究院编译员支付的薪金存下来的。当时周先生就说过,这钱为许先生和海婴留下,将来万一有什么事,可做生活用度。
在雪峰和许先生商量,在救国会出面主持治丧时,沈老(钧儒)曾说过,治丧费也由救国会出。但后来一切开支都是由许先生亲自付出现金的,救国会也没再提出钱的话。所以事后雪峰很不好意思地向许先生说:“救国会不出钱,只好算了,将来我们一定为周先生举行一次隆重的国葬。”
陈先生“鉴别”原文如下:
鲁迅治丧委员会委员冯雪峰1972年12月25日在鲁迅博物馆清清楚楚地讲过:“棺材是宋庆龄送的,价三千元。我们党以'中央委员会的名义送过一个花圈,也以党的名义送过五百元赙仪。”这份谈话记录1975年8月经冯雪峰修改定稿,刊登在我参与编辑的《鲁迅研究资料》第一期。1981年8月《社会科学》第4期还刊登过胡风的回忆文章《关于鲁迅丧事情况——我所经历的》。文中也说:“丧事两三天后,我去看许广平,看到茶几上放着包着一厚叠纸币的信封,上面写着孙中山式的粗笔画'周同志三个字,下面有'丧礼之类的字吧。”梅志先生对此文加注说明:“经我们两人共同回忆,基本上是无大(引文漏'差字——笔者注)错的。”
这里如据陈先生引文看来,梅志自打嘴巴。但陈先生在引胡风文上做了手脚——“断章”了。因为胡风还在后面紧接着说:“我模糊记得,开始救国会曾声明过他们要负担全部丧事费用,但后来一块钱都未出。事后冯雪峰只好安慰许广平,革命胜利后再隆重举行国葬。”
这里“我模糊记得”是胡风在监狱中写的交代材料,梅志的回忆发表在此之后,正是针对胡风“模糊记得”而言,所以她斩钉截铁说:“我明确记得。”——鲁迅丧葬费救国会没出钱,宋庆龄没出钱。
其实这个问题早在陈先生“鉴别”之前五年,即2003年10月,东方出版社出版的《鲁迅的五大未解之谜》一书,已由众多学者探讨、梳理,并拿出过硬的证据,证实了梅志先生的回忆是可信的。冯雪峰在“文革”中挨整的情况下,刊发在“文革”中陈先生编的刊物上的谈话是不符合事实的。在那本《鲁迅的五大未解之谜》书里列举了:①当时处理鲁迅丧事的原始账单;②1936年11月26日《北京晨报》发表的《上海特讯:鲁迅丧中孙夫人一露祥容》,其内容有宋庆龄本人通过各报发表否认“外传担任鲁迅先生治丧费的新闻”。该书上也有陈漱渝先生大作,他理应读到,读者也可查核,我就不再在这里多啰嗦了。
二、许广平是否对《鲁迅全集》作过“末校定稿”?
周海婴的回忆录《鲁迅与我七十年》书中回忆到1938年初版《鲁迅全集》校对情况时确曾提及:三八年初版本《鲁迅全集》“校对流水作业,初校、二校大家做,末校定稿由王任叔和母亲等人负责”。陈先生“鉴别”时认为不对。他说:“据许广平在《(鲁迅全集)编校后记》中介绍:'二校者又担任校对为唐弢、柯灵、吴观周诸先生和广平。'最后一次清样,则由王任叔、蒯斯曛两先生担任。可见末校定稿者中没有许广平,许广平做的是初校、二校的工作。”(笔者注:《文学自由谈》2008年3期、《粤海风》2008年3期陈先生引许广平文均使人费解,经与1938年《鲁迅全集》版本许广平原文核对,应删“又担任校对”五字,原句应是“二校者为唐弢”。)
这里的关键在于语言上的差异。周海婴在回忆录中是用的他自己的语言说那发生过的事实,所说“末校定稿”四字,许广平文中是没有的,但许文中所透露的校对程序与事实是相符的。请细审原文:
至于工作之分配,约略如下。最初由朱础成先生负责校对三次。然后再由我们校对两次(笔者注:许广平等人再校之前。已校过三次,这也就是说事实上已经四校五校了),改正后,再看清样一次。我们的初校者,为林珏、金性尧、王厂青、周玉兰诸先生,二校者为唐弢、柯灵、吴观周诸先生和广平。(中略)最后一次清样,则由王任叔、蒯斯曛两先生担任。
从许广平的《编校后记》来看,虽然语言上说法与海婴有所不同,实际上二校就是“末校”。解放前和解放后,书稿校对一般都只三个校次,在印刷厂毛校只是消灭倒铅。而《鲁迅全集》校到五校,许广平正是校对的名为二校的第五个校次。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在上海新文艺出版社期间,蒯斯曛同志曾亲自与我谈到过,他和巴人等一起去担任《鲁迅全集》编校工作,是地下党交给他们的任务,他亲见许广平先生日夜为“全集”操劳的许多动人情形。由于我当时担任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室代主任兼校对科长,他专门同我谈到过在《鲁迅全集》初版校对中许广平的工作情况,他认为许先生对校对质量的要求很严格。蒯甚至说,许广平当时做的工作比我们多,甚至统筹全部工作,并非仅仅做事务工作,包括稿子的全部定夺、取舍编排考虑,她都化了心血的。蒯说,她尊重我们,我们也尊重她,《编校后记》只能由她来写,从这《编校后记》中可以见到她所做工作之烦琐和细致。她没有忽略别人的贡献,一一记入,却把自己的工作有意轻描淡写。我贡献过一本珍藏的《城外小说集》下册初版本,她也记入,并详述其事,很使我感动。蒯斯曛同志已去世,从他所谈他参加
全集编校工作的细节来对照,海婴所说并不离谱。从整个《编校后记》的写得详细缜密,即可见其非掌握全盘者不能写出。《编校后记》说明了许广平参与定稿的事实,不能因为没有“末校定稿”字眼,遂加否定。说海婴对此事回忆“不可信”,难免武断之嫌。
三、关于朱安打算变卖鲁迅在北平藏书,许广平是否是“托唐弢、刘哲民专程北上”的问题。
陈先生的“鉴别”原文如下:
关于阻止朱安出售鲁迅藏书。书中第131页说,为了劝阻朱女士出售鲁迅藏书,许广平一方面急筹一笔钱解除朱女士眼前的困难。二是“托唐弢、刘哲民二位专程北上去向朱安女士说服安慰,保证她的生活费一定及时解决”。但据唐弢在《帝城十日》一文(原载1944年11月《万象》杂志),1944年10月10日至21日,他虽然到过北京,并于10月14日到北京(平)图书馆和西三条鲁迅故居,但不能说是“专程北上”处理鲁迅藏书事宜。因为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刘哲民要伴送一位韩姓友人的太太赴京,旅途恐有不便,故想再找一位朋友同行。唐先生当时在一家私人小银行当秘书,较为闲散,又从来没有到过北方,几位熟人便推选他给刘哲民做伴。在北京(平)滞留十天中,刘、唐二人至少有八天是用于旅游观光——这些活动在《帝城十日》一文中都有详尽描述。而调解鲁迅藏书处理事宜大约只花了半天。所以准确地说,应该是乘唐、刘二先生赴北京(平)之机,许广平委托他们顺便去阻止鲁迅藏书出售。“专程”二字应属史料学中忌讳的“夸饰之词”。
依我陋见,一般说来,“专程”或“顺便”似乎并无什么非推敲不可的必要:从请托者角度说,表示尊重,“专门”请托唐、刘二位“专程”去北平一趟;从被请托人角度客气地说:“没事,没事,我们也正有事要北方一行,顺便代办一下。”角度不同而已。可是一旦较起真来,把“专程北上”拔高到“史料学”高度,定性为“夸饰之词”,那就牵涉到回忆录可信度了,弄弄明白,似也并非多事。天下事复杂得很,不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陈漱渝先生引用唐弢的文章为“确证”,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唐弢本人在刊于《新文学史料》1980年第3期(总第8期)的《(帝城十日)解》中就亲自做了回答。
唐文说:日伪期间公开发表的《帝城十日》,“从头读来,觉得观赏风物,留恋光景,真是闲散得可以。只有十月十四日下午四时以后的活动,稍稍透露了我们在危城日暮、兵荒马乱下漫游这个故都的真实的缘由”。“真实的缘由”是什么?原来郑振铎“听说鲁迅藏书要被出卖,就像割了身上的肉一样,紧张得寝食不安起来”。郑振铎打算亲自去北平一趟,但因这时太平洋战争发生许广平被日本宪兵逮捕,唐弢等人考虑郑在北平“认识的人太多,未免冒险了一点”,唐说:“因为我从未去过北方,在那儿没有熟人,却多少知道一点全集出版和鲁迅藏书的情形,正在这时,哲民要伴送一位朋友的太太到北京(平)去,找人同行,几个熟人你一言,我一语,结果把我推选上了。”“西谛写了许多介绍信。给来薰阁,给修绠堂,还有一封给赵斐云(万里),他是版本专家,和旧书铺熟识,委托他们向掌柜们打个招呼,防止鲁迅藏书流散出去。许广平给在北京(平)图书馆工作的宋紫佩打过招呼。宋紫佩是鲁迅的学生,在绍兴府中学堂时反对过鲁迅,后来师生关系很好,这在鲁迅日记里也有记载;鲁迅离京南下,西三条二十一号的家属就由他照顾,鲁老太太在世的时候,他经常前去探望。为了同鲁迅在京家属晤谈,函请宋紫佩介绍,在当时条件下,确实是再合适也没有的了。”
后面唐弢讲了详细的日程安排:
岁月冲洗着人们的记忆。重读《帝城十日》一文,可以看出我是基本按照预定计划行动的。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八、十九六天,穿梭似的出入各书铺,十四、十六两次到北京(平)图书馆访宋紫佩,十五日清晨八时访赵万里,谈的都是鲁迅藏书出售的问题。在访问赵万里的时候,大概向他了解过一些上海尚不十分详细的事情……
重要的当然是早一天往西三条的经过,不过当时记录比起我现在能够记忆的来,还要简单……
陈漱渝说“调解鲁迅藏书事宜大约只花了半天”。而唐弢却说共花了七天(连访问赵万里时间计入)之多,是按“预定计划行动”,并非“顺便”而去。这唐弢引文中也有“顺便”二字,那是说郑振铎先生打算前去,他准备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主要是去说清楚关于《鲁迅全集》在上海出版和北京家属生活费用接济中断的原因,“顺便阻止藏书的出售”。由此可见唐、郑二人无论谁去北平,都是“专程”去的。郑未去而由唐去,更是毫不含糊的“专程”前往。
其实,这件事在上海解放初,文化界也有人谈起过。大致1950年或1951年初,与开始研究鲁迅迁墓建雕像计划同时,我就耳闻唐弢的这一与鲁迅有关的“功劳”。起初是在华东局宣传部听刘雪苇提起后,又听唐弢本人说到。现二人虽皆已去世,幸好,唐弢还留下了文字,可为确证。
那么为什么《帝城十日》要掩瞒主旨呢?唐弢说得很清楚:“为了做到不牵及人事,使文章能在当时发表,不仅宋紫佩、赵万里的姓名都用xx代替,便是和朱夫人的对话,也完全从略,不见于公开的文字。”要知道这时正是1944年10月,上海沦陷于日军之手。唐弢的说明是准确的。
这就完全证实周海婴就此事的回忆并无半点“夸饰之词”。
四、关露的照片问题
周海婴《我和鲁迅七十年》第一九六至一九七页是这样写的:
去年底,为了撰写回忆录,我翻阅旧年的相册,发现其中一张照片中的人似曾相识。那是一位年青女士与一位少女相拥而坐。膝上有一只长毛哈巴狗——这不是三四十年代有名的女作家关露吗?翻过背面,上有“广平先生,梅魂敬赠”字样,落款的日期是“二十八(1939)年中秋”。我持此照片请教梅益老。他看了毫不犹豫地回答:不错,这人正是关露。并说这张照片很珍贵,值得附在我的回忆录里发表。既然这张照片有历史价值,为了慎重起见,我又将之寄给鲁迅研究兼文史专家丁景唐老人的女公子、关露传记《谍海才女》作者丁言昭,烦她转请关露还健在的胞妹,如今已九十高龄的胡绣枫先生再予辨认。孰料胡先生不认为照片里的人是她的亲姐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只得回头再去找梅益老。而他又一次肯定了自己的判断,并且说出如下一段鲜为人知的史实来。
原来关露之打入敌伪机构,是梅益老亲自派遣的,她的一切活动全由他掌握。抗战胜利后,(中略)仍由梅益老出面,交给交通员二百元路费,专门护送她到苏北新四军根据地去。后来,又让她转赴大连,在那里隐姓埋名定居下来。直到新中国成立,她才移居到北京。因此梅益老斩钉截铁地说:“关露的所作所为,包括她在照片背面题的字,都是我所熟悉的,我决不会认错。”他倒怀疑胡绣枫先生虽为关露胞妹。毕竟九十高龄难免记忆有
误,何况还有个特殊情况:关露曾与明星白杨一起做过隆鼻术,她的手术又不甚理想,看起来有些肿胀,以至她妹妹一时认不出来。也未可知。
海婴在该书刊出的照片下面,注有两行小字,特请读者注意:
这张照片存疑。梅益确认是关露。而且确定笔迹也是关露。也有人说不是。背面的字迹已经六十年了。梅益认定是关露的笔迹。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下午。
陈漱渝先生的“鉴别”文如下:
关于关露。书中197页有一张照片。海婴先生写道:“我翻阅旧年的相册,发现其中有一张照片中的人似曾相识。那是一位年青女士与一位少女相拥而坐,膝上有一只长毛哈巴狗——这不是三四十年代有名的女作家关露吗?”据很多知情人鉴定,这张照片上的年轻女士并不是关露。这些知情人中。包括关露的妹妹胡绣枫,跟关露合办《女声》杂志的丁景唐,关露的友人郁钟馥,上海著名妇女领袖朱立波的女儿史慰慈……再说。关露还留存了其他照片,加以比较即可了然。把照片弄错其实是常有的事情,海婴先生并非始作俑者。所以海婴先生误认一张照片,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这里要说的是:周海婴并未错认照片,他将“关露”照片收入书中,明确标明:“这张照片存疑。”并说明:“我还是决定将照片附在书里,以供史家研究……”史家研究后结论如何,得拿出具体证据。只提供几个名字,既无书证,也无具体理由,就只是根据同事丁景唐、友人郁钟馥,某个领袖之女史慰慈,说“不是”,就“肯定不是”了吗?组织上与关露的联系人梅益的认证虽是孤证,但他既反复确认,也还是值得重视,不可遽然否定。
作为读者,根据陈先生指引,我也找出了三张报刊上的关露照片,加以对照。一是《新文学史料》2001年一期封二;二是《关露啊关露》(“漫忆女作家丛书”)一书封面。《新文学史料》2001年1期封底广告也可见到照片,不过太小;三是2003年6月20日的《文汇读书周报》十二版所刊关露照片。比对后,似乎也无法断然否定海婴收入书中的照片就不是关露。再就是关露原名胡寿楣,“楣”与“梅”谐音,署名“梅魂”,是否也值得史家参考呢!
五、关于鲁迅不去日本疗养问题。
陈文“鉴别”如下:
书(引者按:指《鲁迅与我七十年》)中六十一页又说,“须藤医生曾代表日本方面邀请鲁迅到日本去治疗,遭到鲁迅断然拒绝,说:'日本我是不去的!”我不知须藤医生有什么资格。以什么名义“代表日本方面”。但鲁迅在友人信中多次明确谈到接受须藤的建议,想去日本疗养,时间选择在1936年7月底,地点选择在日本长崎,准备于九月底或十月中回沪,后因病情反复未能遂愿。这在鲁迅1936年7月11日致王冶秋信中写得清清楚楚,他哪里表示过“日本我是不去的”呢?
要回答陈先生这个问题,得先看锡金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题目就是《鲁迅为什么不去日本疗养》,发表于《新文学史料》1978年第一辑。陈先生还在2007年10月18日《人民政协报》上引用过锡金这篇文章的内容呢!大致总会有印象的吧!该文太长,只摘引片断:
1941年冬,我曾与许广平同志谈到过鲁迅的病,谈到过医生须藤五百三,谈到怎么未,去日本。许先生叹息着说:“他其实是去不了的。”我问为什么。许先生说:“他想去日本,又不想去日本;又想去德国,以了早年的夙愿。但最后还是不去。并非由于经济的原因,而是别的原因。”
许先生也曾谈到,鲁迅当时对自己的出国与否,曾作过种种考虑,最后决定是不去。
锡金先生文章刊出后,1979年8月的《新文学史料》第四辑“来信摘登”栏内又刊出了王尔龄的信摘,题为《鲁迅逝世前的两次斗争》,详细补充了锡金文中不足之处。主要以内山完造的《回忆鲁迅先生》和《上海霖语》两文的内容,更清楚地说明了鲁迅为反对国民党方面对他诱降的险恶用心,遂坚决取消了出国之想,即使已经在日本租好房子,定下了行期,也在所不惜。
现在可以回过头来回答陈先生的问题了。“他在哪里表示过'日本我是不去的呢”?我认为是在大陆新村鲁迅家里!周海婴在家里听到鲁迅说过“日本我是不去的”。几十年后,海婴年老了,把这话写在他的回忆录里,这是周海婴独家所有,除了许广平、内山完造,别人是不知道的。因为这不但属于家庭的私密,由于富涵政治内容,当时更不可向外泄露。不信?请看1936年8月7日鲁迅致曹白信:“我还没有走,地点和日期仍未定,定了也不告诉人,因为每人至少总有一个好朋友,什么都对他说,那么给一个人知道,数天后就有几十人知道,在我目前的景况上,颇不方便。”一旦“泄密”了,对他“颇不方便”。这是什么意思,后来他对内山说了。只有在家里,特别是当时才六七岁的儿子面前,他当然不会隐瞒了。现在有内山的书在,证实海婴的记忆还是极准确的。
六、沈醉自揭曾奉命监视鲁迅,是否可信?
陈漱渝先生2007年10月18日在《人民政协报》上发表《鲁迅的“危险”与“好玩”——兼谈回忆录的鉴别》文中,提出了对周海婴在《我与鲁迅七十年》中所写的沈醉自揭曾奉命监视鲁迅一事,怀疑其有“夸张和失实的部分”。其后又在多篇谈鉴别回忆录的文章中,也一再提及此事,而且声明:“我这样想,并不是认为鲁迅晚年的处境不险恶。鲁迅的文章被删,著作被禁,长年避居在租界,一般信件都由日本人开的内山书店代转,这本身就说明了不少问题。我怀疑的只是沈醉先生的上述说法,有没有夸张失实的成份。”
从行文的语气似乎对沈醉的“说法”并不是全部否定。有必要看看沈醉究竟如何说的。陈先生转述原文如下:
据海婴转述,沈醉说的是,在一九三几年,他接到上级命令,让他组成一个监视小组打算暗杀鲁迅。结果在对面楼里派人监视了多日,他也去过几回,只见到鲁迅经常在桌上写字,海婴还很小,在房间里玩耍,看不到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又顾忌到鲁迅的声望,没有下手。撤退了。
依我之见,沈醉只说了“他曾经奉命派人监视过鲁迅,并打算暗杀,后来又没有下手”而已,别的没有什么实质内容。除了否定这个“说法”本身,即“沈醉从来没有监视过鲁迅”之外,我实在感觉不到其他还有什么夸张失实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