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中世纪城市,孕育了人类的“现代文明”,这个说法你同意吗

现代社会所采用的政治形式、商业模式,很大程度上在中世纪就已具雏形。孕育这些先进文明特征的实体,不是教会,不是法院,更不是国王的宫廷,而是在自由的中世纪城市中间。城市为何有这样的魔力,欧洲的城市究竟有什么独特之处呢?

一、原始聚落与古典城市的形成

人类要适应自然界的环境,就必须要结成一定规模的聚落,这种天然而原始的聚落就是城市的前身。在人类文明史中,聚落的形成主要出于一种自觉。因为人类的力量相对于大型动物、有毒生物和山川险阻而言太过渺小,“众志成城”,才能够增强人类的力量。

我们知道,克里特文明是希腊文明的前身,西方最早的城市就是在克里特岛的原始聚落上发展而来的。20世纪末出土的尸身头骨和胸骨多有开裂,说明在克里特岛定居的希腊人曾经遭遇外敌入侵,不同聚落之间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竞争和攻击。

考古资料:克里特古宫殿遗址

到了古典时代,西方人开始在聚落的基础上建设综合性城市。例如:希腊商人在黑海沿岸建造的屯粮城,在小亚环地中海海岸建立的商栈,以及罗马在边境建立的卫戍城。希腊城市的商业性,总得来说要使其城市更自由一些,而罗马城市则更像一种政治上派遣的前哨阵地。

古希腊城邦

二、日耳曼人入侵为古典城市发展带来生机

哈佛大学教授伯尔曼认为,“中世纪城市与古典城市的不同,就是城市的自由特征。”大家可能会感到疑惑,人们在城市里生活和自由有什么关系呢?在农村生活就不自由吗?古代希腊罗马的城市不也很自由吗?

其实,伯尔曼说的自由,并不仅仅指能够在经济上“自由地养活自己”。古典时代的城市功能也十分多样,人们在城市中或经商获利、或从事政治军事管理。但是,古典城市同中世纪城市相比而言,内部生存者往往有着固化的阶级。比如,希腊人眼中的外国人都是“不自由的奴隶”;罗马国家的市民在争取了几百年之后才获得了公民权。

中世纪城市悬挂的“打倒权贵”的画作

而中世纪城市则是由临近农民、逃亡农奴、工商业者等平民组织起来的,其社会功能十分独特。由于经历了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的战乱,原本被罗马建设起来的古典型欧洲城市几乎被毁灭殆尽。日耳曼人入主西欧之后,在原始城市的基础上按照他们的方案建设起一座又一座新城市,这就是中世纪城市独特的政治机遇。

新晋兴起的城市,是在古典时代城市毁灭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旧有的贵族意识便被更日耳曼化的平等意识代替了。奴隶制度,便被日耳曼人的契约制度代替了。在城市里兴起的自由贸易,冲破了罗马时代的贸易垄断。城市的自由发展像是一潭活水,为欧洲大陆注入了全新的动力。

日耳曼人和罗马人对决

从日耳曼人部落法中发展出来的封建制度,使西欧各地出现了均势平衡的地方力量。失去了“大一统”君主对各地的管辖,城市的税费、管理等各项成本大大降低了。因此,中世纪城市便获得了“自由”的经济基础。

久而久之,城市变成了一个荟萃各业人员的“大花园”。起初在城市里工作的人还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因此城市与农村的区别还不很明晰。随着商业和贸易变得越来越重要,城市的经济功能也变得更加突出。城市本身因商业经营反哺自身发育,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变得突飞猛进起来。

从事各行各业的人在城市中“集合”

三、中世纪城市孕育“现代”管理模式

采用什么方式自我管理,是城市发展遇到的新问题。在13、14世纪的工商业城市中,商业条约、社会契约、社团组织等新因素在城市中不断涌现。若不为城市制定一系列的发展规划和治理手段,便不利于城市机构的高效运行。

封建社会的城市管理与现代社会有几分神似。大一统国家倾向于用行政力量来约束或规划城市的发展,一所城市在帝国版图中所在的区位和历史背景,几乎决定了城市未来的走向。而欧洲中世纪的城市则更早打破了“中央管理模式”的弊端,从一开始就实现了“自我管理模式”,也就是官方许可下的城市自治。

愈发扩张的城市市场需要有专门人才来协助管理

城市自治无论权力是小是大,他们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都是相似的,基本都由以下四部分组成:市长、总管、议会、法庭。

市长是一个城市的代理人。有些城市的市长由领主指定,有的由市民自选,也有抽签决定的。由于缺乏有效制约选举权的措施,有时市长由大家族“轮番就任”。

总管是民选的财务官,由于中世纪城市的公共财政规模不大,城市少有设立税收,因此总管主要是对城市的罚金、赎金和公共费用的使用消耗进行筹算。

议会是城市的最高管理机构,作用具体包括调节纠纷、制定法律等。市议会的权力机构一般分两到三个层次,核心是以城市显贵组成的贵族阶层,外层是工商业者和各行业代表。

城市中进行公开式“议会”

城市法庭是城市的司法部门。城市的司法功能要早于其政治组织。大部分城市法庭只处理民事案件,涉及宗教或信仰的特别案件,则要分别交给领主和教区法院处理。

中世纪城市的各级表参与王室会议

文史君说

这样看来,中世纪城市的存在简直就是个令人惊讶的奇迹。城市在司法、行政、内外贸易上均被授予了独立决定的全权,城市内部发育起来的多种部门,如法院、议会、行业协会、市长等,恰恰成为了现代欧洲甚至全世界人类所赖以运转的基本政治设施。所以,说中世纪城市是“现代文明之母”是不为过的。

参考文献

刘景华:《西欧中世纪城市新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刘景华:《欧洲文明进程·城市与城市化卷》,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

(作者:浩然文史·瓷国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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