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谋诈术:混社会诈术模型
权谋诈术:混社会诈术模型
任何诈术的成功都有一定的模型,所谓的诈术模型,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套路,各种套路都是经过精心设计推演而成的,就如同排兵布阵一般,当然有很多诈术通过实战检验是不太适用或容易失败的,就会被淘汰出局,因此,能够一直流传下来并且仍在使用的诈术其实总是那么一些,反复使用,但有很多人依旧被套路,屡试不爽。
对于各种诈术套路模型,我给大家讲解其中的一种,以享各位,在职场、商场或有启发:
1、下饵料
任何的诈术,都需要有饵料的存在,这个饵料可以是真实存在的,也可以是镜花水月的存在,但关键是要让被诈之人能感受到饵料的存在,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饵料就难以让他人行动。
如何下这个饵料,关键是这个饵料要符合被诈之人的口味,在对方认为有利可图的前提之下,同时让他感觉到风险是非常微小的。下饵料的目的是要让对方参与进来,同时给对方制造一种真实场景的模拟状态,让对方感到事情是真实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对人的视觉、听觉、触觉等身体感觉器官的控制,从而影响其大脑作出决定。
2、控制点锁定
有了饵料,被套路之人暂时参与进来了,但其心态还是存在变化的,你并不能对他的行为有足够的控制力,就可能导致整个过程无法推进下去,因此,在各种骗子下了饵料之后,他们一定会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设置某个控制点来锁定你的行为。
而锁定你行为的通常都是以合法伤害权的方式来控制你的行动,比如以法律的形式与你签合约,这是具有强制效力的,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你一点事情都没有,反而你还能获利不少,但是违约了,你就要面临一定的损失,。这就是控制点,骗子通过这个点既达到了控制你的目的。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签下这样的合同之后,他的聚焦点往往就放在了是否能获利上面了,并选择性的去回避其中可能的风险,把利益放大,把风险缩小,是当事人继续维持其稳定情绪的生存法宝,但这恰恰是被骗子抓住了你的盲点。
3、两难的建立
最后,骗子会给你设置两难的选择题,一方面骗子根本不会去实现这份合约,但当事人是完全不知道骗子的意图,因此,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守住道德底线,履行合约,避免违约造成可能不必要的损失,那么,这必然会成为当事人在做任何决定时都会将此作为首要考虑得条件而决策。
另一方面,骗子会通过这个饵料将合约内容转嫁给当事人,原本当事人是不愿接盘的,但考虑到违约可能的损失,与此同时,你在接盘的时候,骗子会以当初与你商定的利益打折优惠转嫁给你,面对这眼前就有可图的利益,自然你就放弃了最后得挣扎,其结果,当然是骗子其实想要出手的东西不是要给别人,其实就是要卖给你这个当事人,骗子的目的就是要抓紧时间套现走人,免得夜长梦多,而你就成了接盘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