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案辩护律师谈选择伸冤案件的标准
大案刑辩论坛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等75家单位共同发起,旨在提升刑事律师依法辩护的技能,共商全国刑辩律师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刑辩事业和国家法治建设发展的法学交流平台。
2019年10月19日,第一期大案刑辩论坛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主题是为企业家辩护,旨在响应中央号召,落实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中央政策。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位学者、律师、企业家及媒体记者参与了本届论坛。论坛开设了同步网络直播,观看人数近3万人。
2020年1月4至5日,第二期大案刑辩论坛在南宁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代表约300人参加,30位专家、律师就程序辩护的价值、经验与反思等主题发表演讲,图片直播观看人数近30万人,可谓中国刑辩领域的一场正能量的盛会。
2020年4月4日,大案刑辩论坛网络论坛再起航。中国需要越来越多的优秀刑辩律师,刑辩所有人,为所有人的正义,为法治中国,点滴行动,不断努力。此次论坛授权个案说法对论坛内容进行宣传推广。
大案刑辩论坛网络论坛第一期的首位嘉宾邀请的是吴春红辩护律师、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长青律师分享“刑事申诉的六个难关”。
面对这么多找上门来的申诉案件,律师该选择什么样的案件来做呢?
我的标准就是,案件有很多的疑点,有比较大的申诉空间,对当事人有比较重大的意义。比如说我最近这四五年承办的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故意杀人案。这些案件就是在证据上很不充分,一开始就暗示了这个案件可能存在问题。这一类的案件,对当事人的自由和生命有重大的影响。当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的因素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能够收取费用的案件优先考虑。
代理申诉案件是否收取律师费,要因人而异。对于有支付能力的,那当然要随行就市取费。因为费用不仅仅是一种金钱,代表了一种品格。如果当事人明明有钱,就是不肯付,一定要胜诉之后,才给多少多少钱。这个其实就是品质问题。他的心态很可能就是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如果不付律师费,反正也没有多高的成本。
官司是当事人的,当事人应当自己承担这种风险,或者承担这种绝大部分的风险。那么这种把诉讼的风险,完全转嫁给律师的当事人,各位一定要小心,很可能你打赢了这个官司,也收不回这笔律师费。
所以,如果发现当事人有支付能力,而要求胜诉后付律师费的,无论说的多么天花乱坠,我都不会接的。
当然对于绝大多数申诉的老百姓来说,本身他们收入就不高。前期的诉讼可能已经耗尽了家财,那么如果这个案件意义重大,符合收案的标准,我也会接下来免费代理。
廖海军案、吴春红案,就是这样的案子。廖海军的母亲出狱之后,一直在为申诉奔波。在石家庄北京等地,偶尔打点零工,就咸菜吃馒头,廖海军出来之后到洗衣房打工也挣不了多少钱。吴春红案是他的女儿吴莉莉以及他的婆家的人一直在帮着跑,不可能拿出一大笔律师费。这样人命关天的案件,也值得去做。
当然如果后期有国家赔偿的话,这时候有了支付能力,可以象征性的收一些。但是也不能收太多,因为这毕竟是当事人拿生命和自由换来的,这上面的钱是沾着血的。这和商业案件当中的纯粹利益纠纷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是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是两个阶段分别委托的,如果后边不委托你委托别人,那你这个钱也收不到。
所以,一旦接受刑事申诉案件当中不能收取律师费的案件,就要做好对永远也收不到费的思想准备,不要想着后边怎么收费,接了就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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