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含冤枉死的“四宗罪”和背后的五位真凶
南宋向金朝称臣,金朝册封宋康王赵构为南宋皇帝 南宋与金朝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 南宋每年向金朝进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 金朝放回宋高宗生母韦太后,归还宋徽宗和郑皇后的梓棺
岳飞父子分别给王贵和张宪写信,策动他们谋反; 进援淮西时,岳飞故意“逗留不进”,“不即策应”,按律“稽期三日者,斩”; 岳飞曾“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 濠州之败后,岳飞当众侮辱张俊和韩世忠等军,并骂皇帝“不修德”。
岳飞合依斩刑。
张宪犯“谋叛”罪,合于绞刑。 岳云犯“致张宪谋叛”罪,“徒三年,追一官,罚铜二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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