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经法·4六分》诗解1六逆臣外主两失位
《黄帝四经·经法·4六分》诗解1六逆臣外主两失位
题文诗:
观国观主,观家观父.其能为国,则能为主;
其能为家,则能为父.凡观国也,其有六逆:
子行父道,臣行主道,虽强不王.谋臣外位,
其国不安,其主不御,则社稷残.其主失位,
则国无本,臣不失处,则下有根,国忧而存.
其主失位,则国芒荒,其臣失处,则令不行,
此谓颓国.其主暴则,生杀不当,臣乱则贤,
不肖并立,此谓危国.主两失明,男女争威,
国有乱兵,此谓亡国.嫡子篡父,命曰上曊.
群臣离志,大臣代主,命曰壅塞;在强国削,
在中国破,在小国亡.谋臣外位,命曰逆成,
国将不宁;在强国危,在中国削,在小国破.
主失其位,臣不失处,命曰外根,将与祸邻;
在强国忧,在中国危,在小国削.其主失位,
其臣失处,命曰无本,上下无根,国将大损;
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主暴臣乱,
命曰大荒,外戎内戎,天将降殃;国无小大,
有者灭亡.主两政二,男女分威,命曰大迷,
国中有师;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
【原文】1
观国者观主,观家观父。能为国则能为主,能为家则能为父。凡观国,有六逆:其子父,其臣主,虽强大不王。其谋臣在外立(位)者,其国不安,其主不(御)则社稷残。其主失立(位)则国无本,臣不失处则下有根,(国)忧而存。主失立(位)则国芒(荒),臣失处则令不行,此之胃(谓)颓国。【主暴则生杀不当,臣乱则贤不肖并立,此谓危国。】主两则其失明,男女挣(争)威,国有乱兵,此胃(谓)亡国。
适(嫡)子父,命曰上曊①。群臣离志,大臣主,命曰雍(壅)塞;在强国削,在中国破,在小国亡。谋臣(在)外立(位)者,命曰逆成,国将不宁;在强国危,在中国削,在小国破。主失立(位),臣不失处,命曰外根,将与祸蔺(邻);在强国忧,在中国危,在小国削。主失立(位),臣失处,命曰无本,上下无根,国将大损;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主暴臣乱,命曰大芒(荒),外戎内戎,天将降央(殃);国无小大,又(有)者灭亡。主两,男女分威,命曰大麋(迷),国中有师;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
【注释】
①曊,汉字,读作fèi,意义同“昲”,暴晒;晒干。 fèi:古同“昲”,暴晒;晒干。
【译文】
考察一个国如何关键在君,考察一家如何关键在父。能治理一国政事的堪任其君,能主持一家事务的堪当其父。在考察一个国家的时候,有六种悖逆的现象需要注意:第一是为太子具有了君父的权威。第二是作为大臣的具有了君主的权威,这样的国家虽然强大也不能称王天下。第三是谋臣有外志而不能尽忠于本国,这样国家就不会安定,君主意识不到这一点,国家就会受到损害。第四是君主失位不能行使权力,国家便失去了依托,而大臣此时如能坚守岗位,克尽职守,国还有生存的基础,虽有忧患尚可保存;君主失位已经使得政事荒废不治,此时大臣再不能克尽职守,则政令不能下达,这便称作“颓国”。第五是君主暴戾无道,赏罚生杀失去准度,臣下贵贱位次混乱,贤与不贤的人并立无别,这便称作“危国”。第六是君主、后妃同时掌政,政令歧出,令人迷惑无所适从,加之王、妃争权,势必导致国家内战,这便称作“亡国”。
太子具有了君父的权威,这就称作逆上,会使群臣不能与君主一心一德。大臣具有了君主的权威,这就称作大臣遮蔽了君主的威望,上述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削弱,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中等国家破败,发生在小国会使小国灭亡。谋臣有外心兼为他国设谋,这是违反常规的,国家将不安宁。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面临危险,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削弱,发生在小国会使其破败。君主失去王位,大臣还能尽职,这就称作君主尚有依托,但已接近祸患了,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是令人担忧的,发生在中等国家是很危险的,发生在小国会使其削弱。如果君主失位,而且大臣失职,那么国家就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根基一失,国家也就将受到绝大的损害了。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君主行为暴戾,臣下位次混乱,这就称为万事荒废不可救药,外患内乱必接踵而至,违背天理天必降灾,这种情况,无论发生在什么国家都会灭亡。君主、后妃分争权力,导致国家出现二主,这就使国人迷惑无所适从,国家因此会有兵乱,这种情形,发生在强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