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头猪场沦陷后,非瘟防控再出新规!下月起限制生猪屠宰场

1月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19号公告文件。为防控非洲猪瘟出新规限制生猪屠宰场。这说明原有的防控策略已经无法满足防控需求,屠宰场弊端开始出现。

今天,笔者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这个公告内容。

【1】农业农村部依然非常重视非洲猪瘟各环节防控工作。目前生猪市场逐步向“调肉”转变,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各环节存病毒扩散风险。为降低传播隐患,要求屠宰场(厂)严格查验入场环节,积极开展非洲猪瘟检测。严禁不合格生猪入场:无有效动物检疫证明、检疫证明与耳标信息不一、违规偷运调运。

短评:强化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风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

【2】不止是入场,生猪待宰、屠宰检验检疫制度需严格落实。一旦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病情,立即停止屠宰,并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即使是未发生疫情的生猪,也需要在驻场官方兽医组织监督下,分批进行生猪屠宰,并对暂储血液进行抽样并检测非洲猪瘟病毒。

其中,只有经PCR检测为阴性的,有关生猪产品方可按规定在本省或跨省销售。经免疫学检测试条检测为阴性的,有关生猪产品仅可在本省内销售。

短评:真正做到生猪产品入场、屠宰、销售等可追溯,向社会做肉品质量安全承诺。同时,把疫情传播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3】如在上述检测环节中,相关生猪产品检出非洲猪瘟病毒为阳性,该屠宰场(厂)需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将阳性样品松所在地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确诊),经确诊后,屠宰场需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规定扑杀所有待宰圈生猪,并无害化处理同批猪肉、猪血及副产品。对该屠宰场进行彻底清洗消毒,48小时后可申请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短评:发生疫情,及时上报当地相关部门确诊,并对屠宰场(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封闭48小时后可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申请评估,合格后可正常生产营业。

【4】生猪屠宰场(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需经驻场官方兽医签字确认,并对阴性检测结果的生猪产品按检疫规程出具动物检疫证明,需注明检测方法、日期和结果等信息。出具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的生猪产品,要求PCR检测结果为阴性。未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或阳性检测结果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生猪屠宰场(厂)应主动配合驻场官方兽医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干扰官方兽医监督核查。

短评:在检疫检测过程中,生猪屠宰场必须主动配合驻场官方兽医工作。未经检测或阳性结果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跨省产品必须出具PCR检测结果阴性。

【5】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制定生猪屠宰场(厂)样品采集和检测等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建议上市生猪产品和屠宰场(厂)暂存产品抽样检测核查制度,确保屠宰场(厂)采集样品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省级以上兽医机构实验室在生猪产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的,按照规定暂停屠宰活动、销毁、无害化处理,并清洗消毒,按程序(封闭48小时后,经评估合格)恢复生产。如发生因检测造假导致生猪产品上市,除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外,生猪屠宰场(厂)彻底清洗消毒,并在15天后,方可按规定恢复生产。

短评:各地区畜牧兽医部门需确保屠宰场(厂)采集样品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如因检测造假致生猪产品上市,生猪屠宰场需彻底清洗消毒,并封闭15天后,才能按规定恢复正常生产。

【6】在检测非洲猪瘟病毒过程中,应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或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生猪屠宰场(厂)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后,当地畜牧兽医部门需做好阳性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溯源追踪,对生猪来源养殖场及周边地区进行严格检测排查,涉及其他行政区域,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地方畜牧兽医部门,共同开展溯源追踪。本公告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短评: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检测非洲猪瘟病毒,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阳性生猪和生猪产品溯源追踪。

结论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驻场官方兽医是检测屠宰场(厂)非洲猪瘟病毒的关键环节,中大型屠宰场(厂)肯定会有驻场官方兽医,那小型屠宰场有吗?笔者特意找了相关资料,定点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就是由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统筹协调,具体检疫工作由县所指派官方兽医实行常年驻场检疫,组织部分官方兽医实行季度轮岗检疫。

县城级生猪屠宰场(厂)各环节都在逐步加强规范,更别说市省级的生猪屠宰场(厂),相信在官方对生猪产业链各环节的严格把关下,未来生猪违法人员将无处遁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