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然说】第308期 买到了众泰“翻新车”,车主竟被殴打进了医院
对于汽车消费者来说,买新车的时候,都会希望自己的汽车没有什么问题,甚至没有什么人碰。如果,买新车遇到翻新的汽车,相信不会有人会觉得高兴吧。本期话题,我们就来聊聊,肖先生买了众泰“翻新车”,还被殴打进医院的故事。
2015年11月3日,来自四川的肖先生在四川开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巴中市)订购了众泰Z500手动尊贵型汽车,总价91000元(包含购置税、上户、交强险)。在2015年11月6日正式提车,由于提车也已天黑,肖先生在交了尾款后验车,验车时肖先生发现的问题有:1、里程已经行驶了65公里,工作人员回答说由于库房远;2、坐垫没有塑料袋覆盖,当时只是认为他们帮肖先生拆了下来;3、车内收纳盒有一份北汽银翔汽车的一致性证书。当时肖先生并没有考虑太多,检查了外观就签字提车。
肖先生提车过后陆陆续续发现车辆有很多问题,比如车身异响、雨刮器异响、倒挡挂不进去、离合器异响等问题,进行了多次维修,再加上在维修期间车辆被4S店划擦,导致右前门和右前门槛受损。经过多次维修车辆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实际解决,很多时候说通病、解决不了、反复调整离合器高度。
一次偶然的机会,肖先生打开了自己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自己车辆的换挡总成并不是全新,而是旧的,便多次打了厂家电话投诉,也在汽车投诉网发布了投诉。过了几天4S店老总找肖先生协商,此时肖先生要求退换车,当时也有一位自称厂家的人,不退就赔两万块钱,再肖先生把车再卖给众泰二手车部门,也相当于退车,老总说肖先生敲诈,协商未达成一致。
1月21日在与4S店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肖先生了横幅在肖先生的车上,希望得到一个答复,但是4S店的工作人员对肖先生进行了殴打,致使肖先生在巴中市人民医院住院5天,1月25日出院,住院费也是肖先生自行垫付,期间打人者均为现面,1月25日与4S店进行了协商,结果是赔偿12000元,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维修期间的往返的车费和油费等费用。
由于车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肖先生便于1月26日再次去进行维修,这次维修时发现车辆多次螺丝都松动过,特别是变速箱附近的螺丝,当时肖先生就询问这些螺丝是什么时候动过,他们都说不可能动过,可能是做PDI时紧过,但是这是不可能,因为紧过的螺丝上的记号不会相差这么大,于是肖先生到另一家维修店让人帮肖先生看看,维修师傅明确的回答说,变速箱肯定动过,有过维修或者更换,于是肖先生给4S店打电话询问,他们的回答是不可能更换过,这个时候肖先生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肖先生怀疑车卖给自己之前就已经更换过变速箱,为了查询到售前的维修记录,1月28日肖先生在成都、宜宾等4S店查询维修记录,查询的记录里也没有看到维修变速箱的记录,最终在巴中的4S店里查询到一条2015年8月14日的维修记录,维修内容是离合排查,类型肖先生索赔,也正好跟肖先生现在车辆出现的问题吻合,肖先生怀疑更换变速箱跟这个排查有关系,肖先生也打了12315和四川省消费者协会的电话,告诉其最好是进行司法鉴定,于是肖先生在法院问到了一个鉴定单位——四川华大鉴定。就在2月17日4S店却告知肖先生变速箱本身就更换过,是在2016年1月6日晚上更换的,并且肖先生是知情的,一直在准备鉴定的肖先生,结果现在又出现这么一个谎言,并且4S店称肖先生有签字确认过维修,还有相关的视频和照片,作为车主和消费者的肖先生,对此事完全不知情,车子也绝对不会在肖先生购买期间换过变速箱,肖先生的行车记录仪也拍摄了那几天的情况。
就此案例来说,笔者众泰厂家和相关4S店有以下不妥之处:
1、4S店销售已经更换过变速箱的汽车,以次充好,存在欺诈行为,并侵害到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车主与4S店产生冲突的时候,4S店工作人员殴打车主,也已经违法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虽然已经对车主进行了经济赔偿,但也难让人心情愉快。
3、在变速箱是否被更换的问题上,4S店并没有真诚和消费者沟通,企图掩盖问题。这是商家的诚信问题,不值得大家推崇。
4、根据国家汽车三包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内,变速箱屡次维修不好,是可以依法进行新车退换。4S店未给车主退换车,让笔者也很遗憾。
对于以上事件的发生,作为汽车的生产厂家和销售服务方的4S店,应该积极帮车主解决相关问题,而不是一再的隐瞒和欺骗,殴打车主更是错上加错。关于肖先生的问题车是否可以退换成功,我们也将继续关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