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税率高?怎么解决?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越来越多的人为维护更多的利益会选择自主创业,不仅如此,还能省掉高额的个税。就拿房产居间来说,高额收入面临的高税负不可避免,怎么合理节税就成了大家比较关注的一方面。
纳税人合理节税,建议高收入职业者改变其原有用工模式,不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转变成双方合作的形式,从而利用已有税收相关政策,帮助纳税人有效解决税负高的难题,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收入可能性!
举个例子:
张小姐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精英,与X公司签订了地产项目居间协议,现在X公司将500万劳务报酬转给张小姐,个税税额为:5000000×80%×40%-7000=1593000元(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劳务收入超过5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整体税负大概在31.86%。
张小姐面对将近高达32%的税率,果断选择个人独资模式,张小姐利用自己的个独企业与X公司签署了居间协议,X公司将佣金转给张小姐的个独企业,税率约3.15%。
根据已有规定(2020年期间可享受1%优惠政,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1%)×1%),应税所得率为10%,所以税额如下:
个独增值税:5000000÷(1+1%)×1%=4.95万
个独附加税:4.95×6%=0.297万
个独个税:10.5万
因此,个独模式下整体税额在15.747元,前后两者对比,张小姐节税148.8万,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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