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叔河:序《童年》
钟叔河
写童年,写儿童,若能写出童心和童趣,读来便会觉得温馨,会自然而然地发出微笑,虽然对于饱尝过人世辛酸的成年人来说,这微笑有时也不免带上一丝苦涩。
古人笔记很少记述儿童生活,能特别注意童心和童趣的更少。所见者如史悟冈《西青散记》写的:“幼儿学步,见小鸟行啄,鸣声啁啾,引手潜近,欲执其尾。鸟欺其幼也,前跃数步,复鸣啄如故焉。凝睇久立,仍潜行执之,则扈然而飞。鸟去,则仰面谰哰而呕呢,鸟下复然。”要算写得最为生动。
还有舒白香《游山日记》所述:“予三五岁时最愚,夜中见星斗阑干,去人不远,辄欲以竹竿击落一星代灯烛。于是叠几而乘屋,手长竿,撞星不得,则反仆于屋,折二齿焉。”沈三白在《闲情记趣》中,则说他儿时喜欢观察事物,凭空想象,“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只可惜此外就再难见到这样的描写。
史书和其他正经书中的儿童,则不是神童,便是孝子,从娘胎里一落下来便看得出他最后的成就,反正个个都是“小大人”,根本不见童心和童趣了。如《宋史》写周岁的曹彬,“父母以百玩之物罗于席,观其所取,彬左手持干戈,右手持俎豆,斯须取一印,他无所视。”一手执干戈以卫社稷,一手持俎豆从事庙堂,未来检校太师、鲁国公的模样俨然,印把子早就抓到了手里。
《唐书》写三岁的谢法慎,“母病,不饮乳,惨惨有忧色,或以珍饵诡悦之,辄不食。”其实索乳乃是幼儿的本能(常见有母死后还在索乳的记载),得珍饵而不食尤其不合乎平常的情理,却偏要这样写,无非是为了说明此人生而非常罢了。三岁的谢法慎如此,四岁的孔融亦是如此。融“与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由此宗族奇之。”这让梨的故事从汉末流传下来,事情真相究竟如何且不说,记述的目的只在于取得“宗族奇之”的效果,这一点却是十分明白的。为了宣传主流的意识形态,可以不顾平常的情理,可以抹杀儿童的天性,传统礼教的精义,尽在于此矣。
为了宣传,即难免作伪。和“孔融让梨”比美的另一故事是“陆绩怀橘”,《吴志》说六岁的陆绩在袁术拿出橘子来招待时,偷偷将三枚橘子藏在怀中,不小心一弯腰坠落地上了,“术谓曰,陆郎作宾客而怀橘乎,绩跪答曰欲归遗母,术大奇之。”既然“欲归遗母”是行孝的好事,便侭可以光明正大的做,何必偷着藏之怀中呢?即使在今天,小孩子这样做,也是要受家长和老师批评的,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露了马脚再“跪答曰欲归遗母”,虽可称机智,却不够诚实,天真的童心早被传统的“孝道”异化了。
有人说,欧洲到十五世纪才发现人,十八世纪才发现妇女,十九世纪才发现儿童。从儿童本位出发来写儿童,在中国恐怕更是德赛两先生来了以后才有的事。放翁诗“白发无情侵老境,青灯有味似儿时”的意境的确很好,却只能是“已入老境”痛感到“白发无情”的人才有的体会,被父师督责着在“青灯”下课读的儿童是不会觉得“有味”的。因为他们所读的书,决不会是《阿丽斯漫游奇境记》,就连《老虎外婆》之类的民间故事,也没有格林兄弟那样的学者来收集整理,编成足以上升到文学殿堂的好书,来提供给他们,摊在灯盏前面的,不过是三味书屋中要背的“上九潜龙勿用”和“厥土下上上错”一类东西,读来又怎会有味呢。
薛原君将今人忆儿时的文章编为一册,命我作序,正好我有上面这些话说,即写以付之,至于像不像序,那我就不知道了。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平江钟叔河于长沙城北之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