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观点 | 关于浦东“引领区”综合性改革的思考
前滩综研课题组
《“引领区”意见》正式公布已近两月,相关研讨逐渐深入。本院课题组通过《全球智库动态》研究报告(2021年卷第168~171期),连续分享了关于改革等内容的初步思考。现转载如下:
思考一
人们曾经挂在嘴边的综合配套改革,
到底是什么?
当中国特色的改革探索行进到新世纪深水区,单项式、条块型、碎片化的动作,正越来越多地引发不平衡、不配套、难衔接、难协同等问题(往深层次讲,就是合成谬误和制度缝隙)。
国家相关部委牵头的制度供给,逐渐把兴奋点和聚焦点转移到综合配套改革,乃至今后的系统集成上。
有领导说,“就现在全国来看,单项的改革,单兵突进已经不行了,关系到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事情,你动了这项那项不动都不行,所以一定要搞综合的、配套性的改革。”
智敏的浦东在第一时间向部委建言,“我们愿意先行先试,浦东本来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改革是浦东开发的一个根本属性。”
部委的反馈是,“希望浦东不要把注意力放在优惠政策上,一定要做一个综合配套改革的方案。”
浦东所拟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预案,以“3 6”的形式深深打动了部委。“3不要”:不要政策,不要项目,不要资金。“6个化”:经济运行市场化、商务环境国际化、功能开发区域化、增长方式集约化、公共事务社会化、政府管理法治化。200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浦东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分别是上海浦东新区(2005.6)、天津滨海新区(2006.5)、重庆市、成都市(2007.6)、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2007.12)、深圳市(2009.5)、沈阳经济区(2010.4)、山西省(2010.12)、义乌市(2011.3)、厦门市(2011.12)、黑龙江省“两大平原”(2013.6)。
若对上述试验区进行“分层分类”便可发现:有的偏顶层、更宏观,有的偏专项、更鲜明。譬如重庆、成都的综合改革试验,侧重城乡统筹;武汉和长株潭侧重“两型社会”;沈阳侧重新型工业化;山西侧重资源经济;义乌侧重国际贸易;厦门侧重两岸交流;黑龙江侧重现代农业。除此以外,我们还有金融改革试验、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陆海统筹试验、沿边开发开放试验等。
理解综合配套改革,要结合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的时间线,找准它的坐标,感知它的方向、强度和节奏。
回顾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我们先是“补课”——补市场经济课(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入世”),然后是“赶考”——赶全球化之考(“入世”到我们倡议“一带一路”、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再是“领路”——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从浦东建设“引领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始),贯穿其中的主线就是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同时,越来越强调要素集合、系统集成、改革联动。国家据此选择有关区域,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解决试点地区的属地性、阶段性、功能性矛盾和问题,通过局部示范、以点促面,为有效解决面上共性问题提供借鉴。
从纵向的角度看,是尽量放权的问题。从横向的角度看,是充分集成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的问题。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是“整体政府(小政府)建设”的问题。从管理学的角度看,是复杂适应系统的功能涌现的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是更加以人(自然人、法人)为本的问题。从法学的角度看,是市场运转和政府作为的正当性问题。
思考二
远远超越综合配套改革,
综合性改革要打造新的比较优势
从综合配套改革到自贸试验区再向“引领区”、综合性改革迈进,改革一直在路上,改革是进行时。但是包括笔者在内,很多人难免迷糊,犯一些认知错误,亟待厘清概念。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立地的,地方综合,中央配套,以地方改革为主。
当时比较强调浦东有着完整的经济社会形态,具有比较完整的综合改革试验空间,要通过自费改革、自觉改革和制度创新,实现经济体制转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城市发展模式转型,大胆推动根植于上海和浦东实际的具有原创性的体制建设,保持制度设计的先进性,体现重点攻坚的先发效应。
而综合性改革试点,是顶天的,通过国家批量化、清单式授权,赋予地方改革空间,以自上而下为主,地方落实。这和庆祝设立深圳经济特区40周年之际宣布的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一样,是新时代推动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举措、关键招数。
有资深专家友情批评、提醒:不能认为综合性改革试点是综合配套改革的升级版、加强版,两者没有关系;否则,就是理解不准确,站位太低。
当然,综合配套改革和综合性改革,都有改革系统集成的内容。前者更强调“属地化”,就地、横向集成更多。后者更强调“属权性”,纵向、横向、斜向,应该是全息、全维地集成。这也正是“从事物发展全过程、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出发谋划设计改革”的要求,努力实现“办成一件事”、“做强一个产业”,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
浦东综合性改革试点方案,应该围绕落实“引领区”意见,呼应之,对应之,打造新的比较优势。
思考三
“引领区”的综合性改革,可以怎么改
企业家说:“一业一证”耳熟能详,好东西,关键是要彻底。如何“彻底”?真正“一”到底。不要证外有证、证下有证、证上有证。
生活家说,美好生活就是工作不耽误生活,生活不影响工作,工作生活一体化,场景交融。你不能规定这个空间载体(譬如“居和非居”)只能干这、不能干那;未来弹性工作、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越来越多,已经不是过去part-time job的概念了,而是零工经济(Gig economy)。
理论家说,经济社会是复杂巨系统,综合性改革就是优化它的动力机制,现在还是管得太多,在真实世界里,职能部门的管理者是经济社会实践者的学生,没有能力大包大揽地管理和评判,怎么办,只有还权(不仅仅是放权)给社会主体、市场主体,更多地推动自律和共管。
有人说,最重的担子,有的时候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哪里那么多“清规戒律”(担子),就是自己想多了,以为这不行那不行,于是自己这一关真不行了,也不让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通行。
有人说,最硬的骨头,是职能部门自己啊。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要生存发展,都是极尽变通之能事的“软骨头”。
综合性改革的源头、原点,是人民群众具象而多样化的需求。我们要识别这些需求的结构、趋势和场景。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既是对外的,更是对内的。到群众中去,以人为本。不能以本部门为本,以本人为本。不能靠想象,也不能简单地靠对标。
浦东在建设“引领区”中推动综合性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场景丰富,地域大、领域多、纵深广、要素全、关系复杂、服务国内要求高、参与国际斗争局面紧迫。国内无出其右者,包括深圳和海南。
举一个国家很重视、实操中需强化的综合性改革案例——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这无疑是符合“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要求的。营商环境好不好,关键看国资国企是打遍本地无敌手,还是“双向渗透,国引民进”。人们担心,把骨干国企“圈”在1200平方公里,走不出去,必然导致“内卷”,大家做来做去,都是房东和物业管理公司,各种组合和变形。人们期盼,尽早把“实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薪酬制度”红利落实给国企高管。
综合改革,改革综合,是“引领区”的要义,也是看点。
思考四
“引领区”的综合性改革要点建议
首先是,处理好“大1和小1”(新区和新片区)的关系;处理好“1和15”(新区和其他区)的关系;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龙头辐射作用;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度融合;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重要通道,构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打造现代化国家窗口。
换言之,要通过综合性改革,为推动上海和长三角兄弟地区双向赋能、构建“尖峰-高原-廊道-网络”的生产力布局开辟道路、保驾护航,以浦东这个明证和写照,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其次是,在“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和(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接轨”中,率先构建高标准国际化经贸规则体系,从要素开放向制度开放全面拓展,率先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
换言之,我们不是简单地对接、机械地服从传统规则,而是既有诚恳学习、也有系统性创设,在国内外良性交互中,建立新体制,构建高规则。
再次是,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放权、放管衔接、联动服务,宽准入、深改革,“(商事登记)确认制 (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综合许可 综合监管”,保障和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换言之,管制、约束的力量在收缩,公平竞争的市场动能被激发,民营经济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被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整合重组积极稳妥推进。当然,这尚是大写意,后续还需要更多的工笔画。
最后是,完善落实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这个表述,同样出现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
换言之,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敢担当、勇负责、善创新”的改革者,要大胆提拔、热情呵护,试错容错、纠错避错,综合性营造综合性氛围。坚决反对乱打小报告、遇事绕着走、总是放空挡、不肯踩油门等不良文化。
采编:陈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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