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组建至少10家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为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加速“两链”深度融合,推动医药领域的技术创新,支撑陕西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建设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积极推动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建设,组建10家到15家创新药物研究中心,攻克一批药品研发与产业化的共性关键技术;推进创新药物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积极培育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大品牌药品,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据了解,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创药中心)以具有创新药物研发优势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药品研发,采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跨学科、跨地域的药物协同创新体系;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靶向性、高选择性、新作用机理的治疗药物,仿制市场潜力大、临床急需的国外专利到期药品,开展大品种的二次开发。
创药中心是我省药物研发和转化的科技支撑平台,是加快创新药物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升我省创新药物的研制能力,推广转化先进成熟的创新药物和研究技术的重要科研基地。其主要任务是引领创新药物研发、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创新药物研究成果与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培养创新药物研究专业人才等,具体包括:组建基础药学与创新药物研究紧密结合的研究技术平台,积极开展创新药物的发明、发现与研制,尤其是创新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和药物质量可控性评价及药物生产集成化与自动化等新技术、新工艺、新剂型的研究,推进我省创新药物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新药的产出与产业化进程;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多发病、常见病、重大疾病、疑难病等,开展防治药物研究,取得一批创新药物的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选择陕西省年销售过亿元、安全优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进行技术提升与二次开发,孵化一批高品质、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上市药品大品种,推进我省上市药品产业链的发展;开展仿制药研发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产品成分、作用机理和临床疗效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综合研判,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性和可及性;通过搭建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省内创新药物研究的组织管理机制,优化创新创业融资服务环境,培育创新药物研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促使我省创新药物取得长足发展。
根据《方案》,创药中心的组建应具备以下条件: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从事药物研究的高校、企业或科研院所,鼓励多家单位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每年投入药物研究专项科研经费合计不低于500万元;申报单位须具有突出的创新药物和转化研发能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近5年牵头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药物研究项目,在药物研发领域累计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或累计获得新药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不少于5件;申报单位学术带头人和专业团队优势明显,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科学,重视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具备带动省内相关学科发展的能力。
省科技厅将按照“公开征集、定向委托、集中受理、专家评审、择优建设”的方式开展创药中心组建工作。省科技厅将组织省内相关专家针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对于批复同意建设的创药中心,我省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药中心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陕西日报记者 张梅 实习生 赵景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