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的劳保产品不达标,除了打官司还有这个解决办法?
安全帽、安全服等安全类装备关系到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因此对于相关从业而言至关重要。但是实践就是有些无良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此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那么对于公司而言,如果采购到了这里不达标的劳保产品,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不少公司的采购部门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在与商家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但是这种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么?显然不是。劳动产品的质量纠纷虽然也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但是劳保产品如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不仅涉及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涉及行政法律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购买到了这种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劳保产品,可以采用行政投诉举报的形式反馈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检测机构对涉案产品进行鉴定,如果确实存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情况,那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因此市场监督部门有权对这种形式实施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如果涉案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则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还将违法者还将被移送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对于受害者而言,则可以通过被处罚公司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与购买者实施和解的方式获得违法经营者的相应赔偿。这种赔偿操作一般耗费时间较短,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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