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安重要通告!涉及所有酒店、宾馆、洗浴、出租屋、公寓等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对酒店、宾馆、洗浴、

出租屋、公寓等场所人员管控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辖区酒店、宾馆、出租房屋、公寓等场所人员的排查和中高风险地区来临人员的管控,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把好入口的工作要求,结合“尧防控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酒店、宾馆、旅馆、洗浴等场所门口必须设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牌,准备体温检测设备,安排专人进行查验双码,测量体温,进行信息登记。要求所有进入场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查看行程码,建立登记台账。
二、出租房屋、公寓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租赁业主第一时间督促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租赁房屋登记、申领居住证等相关业务,可通过“山西公安”进行网上申领。各出租屋业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并通知不在临的省外租客疫情结束前不要来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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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辖区人员要集中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从境外来辖区的人员要集中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宾馆工作人员、房屋出租人要将中高风险地区来临人员、境外来临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给当地社区(村)、卫生医疗机构,告知其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四、凡宾馆、酒店、浴园、出租屋业主、公寓等场所负责人知情不报、瞒报、出租人、流动人员未主动申报登记,不按规定进行隔离,拒不听从劝阻、聚众闹事,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从严从重处罚。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2021年1月17日

来源:临汾直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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