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佃子孙井分文约
出佃子孙井分文约
——婆邑盐商颜氏家族史料(六)
立出佃子孙井分文约人:曾融宪。今慿证将四房公业内分受己山岭盐井一眼,出佃与颜怀珍名下锉办,更名星海井。照小溪规矩,全井以二十四口照算,面议押山纹银壹百两正,当即亲收明白并无少欠。主人出一井三基,不出锉费,占地脉日分四口。客人出本锉办,占子孙净日分二十口。如井见功,不拘大小,除缴井有余,主客见红分息。所有本井天地二车、楻桶财门、牛棚车房、灶基柜房、抬锅运炭、倾渣放卤、牵篾定樁、牛马出入、人畜吃水、河堰滚水、出水单梘(笕)、取土取石,概在主人公业内。如有不明,一力有主人承担。井见大功,先儘客人将廊厂、牛隻、报课、庆神一概办毕之后,主人始得起班并无异言。恐口无慿,立出佃一纸,付与颜姓子孙永远据。
骑缝文字(分为两半,字迹难辨)。
水火既济。
中证:曾仙台、宋恒山、杨沛然、梁庸五、周东陪(笔)同在。
承佃人:颜怀珍(画押)
光绪四年岁次戊寅三月初十日出佃人曾融宪信立。
录者注:星海井位置待考。
录文:陈廷德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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