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说事儿(186):以恶治恶,只能伤风败俗
老胡说事儿(186):以恶治恶,只能伤风败俗
以恶治恶,只能伤风败俗
近两年,我们本地出了一个李大侠。他以志愿者的身份,对各类交通违法现象进行监督。毋庸置疑,这种行为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倡导交通参与者具有交通法规意识,杜绝各类的交通违规行为的发生。
李大侠有点嫉恶如仇的性格。他虽然为交通安全的宣传做了些贡献,但是也带来一些负效应。迄今,大家对他褒贬不一。我对他有两点不认同。
首先,我对他纠正他人交通违规的态度不认同。老李看到交通违规行为,不是劝告,不是提醒,而是大声训斥,非常不礼貌。这就使得交通参与者忽视了自己的违规行为,转成了两人的互怼。老李貌似义正辞严,其实透出了个人修养不够。他不懂得尊重他人,也就难以赢得别人的尊重。
其次,当老李与交通违规者的矛盾激化时,他就威胁对方,要在网络上曝光对方,揭别人的短。我们本地的网民经常看到他在网络上发出了别人违反交通规则的小视频。他本人在拍摄过程中,也口出不逊。你看,本来一件小事,老李和颜悦色地提醒一下,对方点点头,也就OK,结果老李一作,事就闹大了。
驾驶员或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固然不对,但是,违规者也有自己的肖像权,李大侠制止别人违规,两人引发了争执,他打着正义的旗号,把别人的肖像发到视频上,这就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这也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法制社会里,即使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也必须放在守法的框架里。身为志愿者纠正违规行为,也不能肆意妄为,不能依仗自己拥有让人出丑的小视频,就仗势欺人,让别人乖乖地听从自己的训斥。俗话说,以德服人,自己德行不够,怎么能让人信服呢?
李大侠即使对交通违法行为深恶痛绝,也要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给予劝导。譬如,你可以耐心告诫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而不是动不动就用手机拍摄,激发别人的怒火。如此一来,没有达到纠偏的目的,自己也变成了“恶人”,甚至自己的行为都违法,其实是得不偿失。
以恶治恶,只能伤风败俗。即便是你的动机是好的,也不可以用粗暴无礼的行为去纠偏。以恶制恶绝不是正义之举,必须加以摒弃。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还是交给法律去解决吧。老李如果总是这样呈现出暴戾情绪,早晚会倒霉,不信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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