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豪:日日新,或历久弥新

梁豪,1992年生,青年作家,《人民文学》杂志编辑。

在一场关于地方性叙事的讨论会上,我曾谈及当前地方故事的两大生长点。城市里,新的故事生长点在街角和社区,这是陌生人社会里的熟人角落。孤独的个人在这重新聚为人群里的人,他们必须减速、延宕,梦回乡土的节奏。人开始说话,因为熟识,更因为半生不熟,于是既聊熟的部分,也试探生的区域。道出他们看得见的热络和看不见的猜疑,成为值得深挖的创作路径。而乡村,新的故事生长点在个人。当下的乡村青年,因为身体远行(求学、务工)和心灵远游(网络)而披覆城市文明的影子,当他们尚且无法彻底融入城市的景深时,乡土和城市的双重性格便在他们的人格内部纠缠。这在当前的小城故事里尤为易见,因为两者内具的动荡、暧昧和交混性,令其成为滋生故事的理想温床。

但是,这种划分策略依然无比粗糙。县城之间,社区、街道之间,人文风土和历史造化千差万别。如何写出彼此的差异,呈现自身的流变,这是问题的要害。

“屯兵驻扎”和“抢滩登陆”是聪明的青年作家们处理素材的办法。前者讲究“踞”,后者重在“抢”,全都虎虎生风。青年写作,赶潮是避免被诟落伍,要证明自己很年轻,形同与前代人的某种切割,打的是时间差;讲究人道关怀是要彰显自己胸怀替天行道的抱负,要表明自己很成熟,站在永恒价值一侧,于守成中求新意。

说到赶潮,我想谈谈塞林格那本《九故事》。我很欣赏塞林格结构小说的方式,他笔下的故事就如烧去近半的信件,它们如此私密而与众不同,明明是毁弃的却又万般不舍,诱引你去拼贴那些遗失的部分,那里潜藏着诡秘而惊人的能量。这样的小说显得永不过时,比很多实验小说耐得起回味。至于热闹的地域书写,作家们把写作变成一种“地方割据”,在自己的地盘和相对熟悉的阶层与人事翻滚兜转,于是特色大显,渐成气象。这倒无所谓,创作动念、小说素材无高下,作品的优劣还得钻到作品里,实打实地看。

言及此,不由得想到格雷厄姆·格林。他总能找准精当的素材,人物身上的悲喜是以情境本身的方式自在传递。作者悠然隐身,故事云淡风轻而浑然一气,写短篇竟能常具长篇的气魄,这在鲁迅的小说中更为明显。

当下的青年写作,不乏对某一地域、某种文化的整理消化,或是对某段历史的回溯,所谓大格局、大视野,大有山雨欲来之势。批评家叫好,更像在说“你们终于来了,我很欣慰”。但似乎不能称之为新,而且,新并不意味着更多。

此外,更为要紧的,恐怕还在于作者是否牢牢把握住了“和而不同”的全部要义。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理和自我的观念诉求,并不是写作的终极。至为优秀的小说,能让即令是伍尔夫意义上的普通读者的心神,产生长久难抑的激荡——正是在这里,天南海北的万千故事,又回到了人的身上。人,贵为一个巨大的谜团,就像浩瀚的宇宙,暗藏着太多令人着迷的玄机。写作就是人出人的谜、人解人的谜,横看侧看,远近高低,郁郁乎谜哉。新与旧,恒与变,所有的概念于此穿梭吞吐,全部的定义都不过是相对而言。

所以,我们究竟在期盼不一样的小说,还是留得住的小说?前者意味着标新、拓荒、猎奇;后者意味着等待、深度、羁绊。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谈论新与变才更具意义,或者说,写作的新与变才真正成立。写作到底是要留下些什么,新与变不过其中一种相对容易引发话题的手段。话题是对现在来说,作品的宿命在未来,尽量别让手段僭越了目的。

诺奖得主托卡尔丘克的《白天的房子,夜晚的房子》,是一部将手段与目的结合得非常理想的小说。它既是一个偏安于波兰乡村的故事,也是一个动荡不安的“生长在死亡了的东西上”的人类之梦。掌故、神话、自然、梦呓、寓言、诗歌、历史、哲学与日常,所有元素以高度和谐的内在激情彼此神交,真挚的感情在黏稠的思辨性中闪转而不妖,于簇新的形式眩晕之外,读者依然可以收获震荡心灵的感动。

我欣赏托卡尔丘克、科斯托拉尼·德若等东欧作家运作素材的非凡造诣,洋洋洒洒,结构奇难而不紊乱;麦克尤恩的长篇同样精于兼顾故事的趣味与结构的机巧,这是我在中国作家身上较少见到的,中国作家作品往往偏写意,仰仗的是个人的修为与悟性,于是处理长篇时容易显得散乱。当然这跟不同的语法也有关,语言牵扯思维,彼此间不妨相互启发。

说到小说的语言,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腔调依然可以出新,哪怕只冒出一点,已是风光无限。语言自觉是第一层,要害在于脱腔的自由。这也是我喜欢王占黑部分小说的原因,那种语言的嗅觉,我在金仁顺、黄咏梅和蔡东等女作家那里不时能够俘获,更不消说“祖师奶奶”张爱玲了。王占黑追加了一点地方色调,吴方言近于天然加分项,并不是所有的方言都有这种效果。

细腻是一种文风,不止于语言。作家下笔的新,更多是老树新芽,凭借感知维度和层次的丰富以至刁钻,在老生常谈中辟出新意味、新境界。这又涉及熨帖与否,布罗茨基评价阿赫玛托娃——小说里所有的细节或情节,应当“来自有限对无限的乡愁”。所谓乡愁,是含着满满真切的情分的,假泪水榨不出真感情;而且,是乡愁而不是妄念。

常听人讲,写作是永在缺憾的路上遥望不可及的完美。我倒觉得,创作是一次次崭新的探索,作者贴近不同人物的命运,推敲词语的遭遇,小心翼翼又实实在在。艰难有时,自以为浸没而常示以迷失,但终归是激动人心的一场旅途,比西西弗斯要来得幸运。说失败,多少局限了写作的意义。只是不管走得再远、见识再多,都要学会动用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进而“神与物游,思理为妙”。唯有建立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作品才能行之弥远而历久弥新。新,也就有了全新的外延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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