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精神病院治疗期间怀孕,丈夫气愤不已,涉事护工称双方自愿
丈夫将自己年轻的妻子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万万没想到,在治疗期间发现妻子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谁都无法忍受这一致命的打击。
这名丈夫气愤不已,然而涉事护工狡辩说:“自己与女患者发生关系是自愿的。”
按照我们普通人的逻辑是难以理解护工所说的,既然这名患者是得了精神病,她怎么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自愿”呢?
或者说,如果护工是在强迫下与其发生关系,那么就会让这件事的性质变得非常严肃了,因为涉及到强奸。
针对“女子住精神病院期间怀孕”一事,在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并且情况非常严重的情况下,还与她发生性行为的,有关法律明确——“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因此,作为医院护工,郭某无疑明知女患者正在接受精神病治疗,因此,他与女患者发生性关系已然构成了强奸罪的嫌疑。
出事以后,涉事医院辞退了这名护工。
虽然是对其言行的一种惩处,但对于受害者家庭来说,无法弥补他们的伤痛。
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该医院的领导说,“这属于郭某个人道德问题,医院没有多大责任”。
这件事最终还要看在案发时,女患者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处在精神病发病状态。
因此,所有事情还有待权威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专门治疗精神病患者的医院本当实施严格管理,这样就可以将危险避免。
然而,根据相关人士的表述,当他们发现女患者“基本治疗好了”,所以,临近出院的时候管得没那么紧了。
所以,案发时女护工不在现场,客观上给嫌疑人实施侵害创造了有利条件。那么,这家医院理应承担管理责任,不该只是辞退一名工作人员这样简单。
在精神病院发生强奸案,不仅对患者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也无疑给公众带来巨大的心理负担。
到底哪里才是安全的呢?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13亿多人里面,精神障碍患者高达2亿4326万4千人,这一数据占到总患病率高达17.5%。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已经超过1600万人,发病率超过1%。那么,这些数据还在不断上涨,以至于我们看到这些问题的背后,其实是许多家庭不敢声张的冤屈。
这样庞大的患病群体,他们的生存处境是何等艰难,谁可以帮助他们呢?
今天,精神病人承受着难以负荷的生命痛楚,希望相关的治疗机构可以引以为戒,从而保护患者的安全。如果不能做到24小时的看护,至少也要多多安排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陪护。
另外,患者的家属也是花了巨资看病,出事后,医院的态度也非常关键,因为这些都会影响其他还在住院的人的看法。
总之,根据目前已经得知的案情和走向看,这不是肇事护工与女精神病人“你情我愿”这样简单,也不是普通婚外情所指向的道德问题。
这件事涉及到当前我们对于精神病患者医疗条件、规范、伦理判断和人文关怀等,无论如何,请保护好受害者。
(注:图片来自网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