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因战争爆发将房子损毁,房贷没有还完,还用不用还房贷了呢?
在某问答平台上,有人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因战争爆发将房子损毁,房贷没有还完,还用不用还房贷了呢?
对于这个问题,回答者众。有人说,房子都没有了,还怎么还房贷呢?估计,房贷就不用还了。还有人说,房子是房子,房贷是房贷,它们是两码事,贷款不会因房子损毁而消失,房贷肯定是要继续还的。
对于这两种说法,都有不少的支持者。其实,第二种回答是正确的。
房贷,也叫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由购房者本人用房子做抵押向银行申请的住房贷款,其实,也应该称为“消费贷款”。
虽然说在申请贷款时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但并不等于把房子转让或卖给了银行,房子的产权仍然属于个人,并且,银行不具有替个人保管房子的义务,一旦战争爆发,房子遭到损毁,也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损毁的房子仍然属于个人所有,而房屋所遭受的损失也只能自己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还完的房贷还需要继续偿还,还款义务是不能够被免除的。
说到这里可能会出现许多反对的声音,在有些人看来,我自己连房子都没有了还凭什么让我归还房贷?
其实,是理不是理,就怕来回比。我们应当这样想一想:银行发放的房屋贷款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储户的钱呢?储户会因爆发战争而不向银行讨要储蓄款吗?恐怕是不会的。既然储户不会因战争爆发而放弃自己向银行讨要储蓄存款的权利,那么,银行就必须归还储户的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没有办法免除尚没有结清的房屋贷款,没有还完的房贷还是需要继续归还的。
无论什么样的贷款,都是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为条件而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借贷形式。这种形式以信用为前提,所有借款人都必须讲究信用,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归还贷款,否则,借款人就失去了信用。
说到这里还有人会说,我的房屋因战争倒塌了,我也没有还款能力,该怎么办呢?
如果自己实在没有还款能力,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经银行同意后就可以延期归还贷款了。如果银行不同意,那则要另当别论了。
说到这里还有人会说,不管我有没有还款能力,反正我的房子倒塌了,我就是不还房贷会怎么样?
现在是法制社会,即便是发生了战争,但法律的框架仍然会存在。只要法律的框架存在,那么,银行会依照借贷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到了那个时候,恐怕不还贷款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什么原因,也无论出现了什么样的结果,只要向银行贷了款,都必须按照约定归还,即便是发生了战争,即便是自己的房屋因战争而损毁,借款人也免除不了还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