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和埔县委名词解释
中共永和埔县委名词解释:
全称中国共产党永(定)(平)和(大)埔县委员会。
1944年春建立,胡伟、刘永生先后任书记。1946年11月撤销中共永和埔县委,于该辖区成立中共闽西南地委(无下属县委)范元辉为特派员。1947年8月闽西南地委撤销,恢复中共永和埔县委,胡伟任书记。同年12月中共闽粤赣边区工委将中共埔永工委并入中共永和埔县委,胡伟为书记,划归中共粤东地委领导。
1948年6月,中共永和埔县委划归中共闽西地委领导,原中共埔永工委辖区分出留粤东地委,成立中共(大)埔永(定)梅(县)县委。1949年1月,中共永和埔县委扩大为中共永(定)(平)和(大)埔(南)靖县委,江岩任书记。
1949年9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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