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怎么办?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对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怎么办?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rticle 580 Should a party fail to perform the non-monetary obligations or its performance of the non-monetary obligations fail to satisfy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the other party may request it to perform it except under one of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1. unable to be performed in law or in fact;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2. the subject matter of the obligation is not suitable for compulsory performance or the performance expenses areexcessively high;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3. the obligee does not request performance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If the purpose of the contract can no longer be achieved due to any of the exceptions specified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the people's court or an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t the request of the parties,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assumption of liability forbreach of contract.
金钱债务是救济是支付,而非金钱债务的救济是履行。金钱债务的履行没有例外情况,不管如何,债务人都要履行支付义务,而非金钱债务则存在种种不能履行的情况,本条就是针对不能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而规定的情形。
“不能履行”分为法律上不能履行和事实上不能履行。法律上不能履行是指法律禁止相关义务的履行或者说相关义务的履行会产生违反法律的后果,如法律禁止集体土地的交易,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等。事实上不能履行是指基于自然法则而构成的不能履行,如教授因病住院不能讲课、演员去世不能履行拍摄义务等。
“不适用强制履行” 是指有些义务不适于强制履行,如父母的探视权,法院不能强制将子女带走交给父母履行探视权。教授拒绝上课或演员拒绝表演的均不适于强制履行。
“履行费用太高” 是指履行的费用与标的物的价值相比超过合理范围。如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价值为10元,运输标的物的费用高达100元,则其它的履行方式可能更符合经济的原则。
债权人虽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权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债务人履行,超过合理期限,债权人的请求权会受到减损。
有上述情形而不能履行的,则只有一种方法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是目的,目的是将非金钱债务转换为金钱债务。不管什么债务,只要转换为金钱债务,就都能履行了。
大理团队:陈慧律师
擅长公司法,合同法,专注企业治理,股权纠纷,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知名基金公司十多年的股权投资法律顾问经验,对投资流程,尽职调查,投资协议,投后管理等非常有经验,先后参与项目投资百余家、项目退出近二十家、成功上市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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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英语翻译职称
先后多次赴英国、德国、法国、瑞士、荷兰、丹麦、挪威、瑞典、斯洛文尼亚、阿联酋、印度、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进行商务、法务谈判、仲裁、并购及参观学习.
从事会计、审计、翻译、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等实际工作多年,实践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