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医保异地就医管理新政 三个方面详解未来异地就医样本
我国医保对保障我国民生健康、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初步解决了老百姓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问题,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特别是全国统一就医的问题即异地就医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
2020年9月11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被解读为通过实现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为异地就医奠定了前提。
那么,大众期待的异地就医具体方案到底是怎样的?如何实施和执行异地就医?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
根据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范异地就医管理的具体方案,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内蒙古的异地就医方案,我们可以初步观察到未来异地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的基本样本。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异地就医指是什么?哪些人可以进行异地就医?这是一个非常基础的问题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异地就医不就是我想怎么就医、就怎么就医吗?还有什么规定呢?实际上,短期内异地就医可能仍然会有一定的限制和约束,全面的放开随意异地就医可能还会等待更长的时间。
内蒙古的办法明确,所谓的异地就医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以外(不包括境外)地区的就医购药。这一点明确已经明确,境外肯定是不可以的。异地主要是在参保统筹区外,实际上还是有一个基本的就医区域的。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大类:内蒙古自治区参保人员区内跨统筹区就医;内蒙古自治区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外省(市、区)参保人员到内蒙古自治区就医。这里明确了异地就医主要是三大类别:虽然是省内但在医保统筹以外就医,也是异地就医,这一点可能随着未来省内信息共享以后会有变化,但短期内可能难以打破;跨省就医,这个大家好理解;省外人员到省内就医,这一点也很重要,否则异地就医就是难以实现的,只有互相接受跨省的就医才能真正打通异地就医的障碍。
第二个方面,如果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的核心是异地就医结算,如果能够直接异地就医结算,那么就是大家理解的真正的异地就医。
从内蒙古的办法中可以看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需要提前申请的,这一点与大家的理解可能有较大的出入,一般需要先申请后就医。
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主要是参加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类下列人员:
一类是长期异地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因此,对于短期的、临时性的出差人员、旅游度假人员并不包括在内,但对于那些长期异地生活的人是一个非常好的措施。
第二类是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即那些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呢?办法规定:符合异地就医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应依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第三个方面,异地就医费用如何结算?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难题
允许异地就医,那么是如何结算的呢?
从内蒙古的办法我们可以看出,在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面,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结算两种。
对于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后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也就是说,在哪里就医执行哪里的就医目录和就医政策,这一点可能与我们的理解不同。
对于办理手工报销结算的,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与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政策不同,手工报账结算执行的是参保地政策。
另外又明确,在省内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自治区参保人员在区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时,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支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这就极大地方便了省内异地就医的结算。
上面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报道对异地就医的理解,相信随着我们全面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统筹区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即时报销、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虽然还不能完全实现彻底的异地就医,但数据的互联为未来异地就医提供了想象的空间和现实的基础。至少我们现在从内蒙古的方案中看到了起步。(麒鉴)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