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你可能看到了,2020 年的 9 月 13 日,也就是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这个司法解释降低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扩充入罪情形,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入罪门槛,并将入罪数额从「五十万元以上」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关键词划重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降低入罪标准、扩充入罪情形。可以预见,犯罪门槛的降低,入罪情形的扩充,不久的将来知识产权案件将会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律师也将更加紧俏和吃香。我们国家整体上、战略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可以说已经接轨到国际同等高度。对自己人下起手来,比外人都狠,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也是「涨势喜人」。这一点,上海就走在了前列,2019 年上海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2.3 万件,同比上升 9.6%。当然,这是「依法促进创新发展,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结果,是好事。而且不光是涨幅喜人,就是案件的涉案金额,也很「惊喜」。变形金刚「克隆」案,涉案金额逾亿元;「乐高还是乐拼」案,3.3 亿;「特大玩具手办」案,4 亿元。屡破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捷报频传,上海真的是「奥利给」(给力哦)。我们从最简单的经济学逻辑,收益和成本的角度来看,对于执法部门来讲,知识产权案件明显是一个风险小、成本少,而收益却相当高的领域。首先是几乎绝对的 ZZ 正确,全球人民齐叫好的那种。一方面「歹徒」们也都是「文化人」,不会暴力反抗;另外一方面,这些人一般也没有太复杂的背景关系,办案不会得罪背后复杂的关系网络。最后就是高收益,像上海这种大案要案,办案人员立功受奖几乎是肯定的,另外还有那不菲的罚金。低风险高收益,而且与律师吃香类似,内部这一类的岗位一定也是争着去的地方,没点能耐估计还去不了。再看看刑法学大拿张明楷教授的分析,你就明白以后这类案件越来越多并不奇怪。
张明楷:地方司法机关罚没款不上交中央财政有很大弊端
但是,正如我们之前文章详细分析过的,想象的伤害不是伤害。找不到受害者,但也是犯罪,这在法律上的术语叫「无被害人犯罪」。不过我们只需要用最简单的逻辑来判断,没有被害人的定罪,应该越少越好。一方面,没有被害人的定罪和执法,会挤占那些真正有受害人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没有受害人的「犯罪」,很容易人为制造出一些真正的受害人,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很显然,降低入罪标准,扩充入罪情形,两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的这个司法解释,扩大了这个「无被害人犯罪」的范围。
2020年09月13日
——————
题图:Ferdinand Hodler,Peaks in the morning
上一篇:22岁姐姐要不要抚养2岁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