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王之涣《送别》:文不见经传,却有绝世之作,仅在河北衡水做个小官吏

唐朝历史上有名有姓的两千多名诗人中,存诗极少,却篇篇精品,但史书中对诗人的资料又记载极少,这样的诗人应当首推王之涣。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样的诗句可以说是绝世之作,几乎读过书的人都能吟诵。而作者王之涣在历史上却文不见经传,《新唐书》、《旧唐书》均无记载,现在对王之涣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他的墓志铭《唐故文安郡文安县太原王府君墓志铭并序》中略知一二。

王之涣,生于公元688年,卒于742年,享年55岁,祖籍山西太原,祖上为官时移居到山西运城的新绛县。王之涣也算出生在官宦人家,曾祖、祖父、父亲都做过县令,按说出生在这样的家族,自小就聪明过人的王之涣应该顺利通过科考进入仕途,但由于资料所限,没有关于王之涣参加科考的记录,只是记载王之涣过了30岁才在冀州衡水县谋了个门子的差事,也就是伺候县官的差役,这应该不算官,而是吏,后来才转为主簿,相当于由临时工转为正式编制,进入官的序列,负责为官员掌管文书,可以理解为县政府的办公室主任吧。

在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员岗位上,居然取得了工作生活双丰收,不得不佩服王之涣还是有些能耐的。生活上,被县令看中,将女儿嫁给了他,一个由临时工转正的小官员成了县长女婿,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工作上,还因为审理了一个案子,被历史记了下来,虽然不是正史记载,是被野史记录下来的,但也足以说明王之涣在当时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什么案子呢?一个奸杀案。嫂子去邻家,听到家中小姑子喊叫,跑回家一看,有一个上身赤裸的男子在家,两人厮打起来,这个嫂子抓了男子几把后男子跑掉了,小姑子被刺身亡。

王之涣接手这个案子后,了解到女子家中养有一条黄狗,但发生凶杀案时黄狗未叫,判断为熟人作案,遂放出风去要审判黄狗没有尽到看家护院的罪行。庭审时,出其不意将女子家的邻居中青年男子全部集中起来,脱去上衣,通过背上的抓伤成功将案犯抓获。这个故事被称为“智审黄狗”。

可能因为工作能力有点强,加上又是县长女婿,不免有点骄傲,人际关系处理的不是太好,被小人陷害诽谤,一气之下,辞官不做了,这年38岁。

不做官以后,又做了什么来维持生计,没有记载,中间空白了15年。直到54岁时,不知是没有生活来源还是又想做官了,反正听了朋友的劝说,又去做了文安县尉,可惜不到一年,生了一场大病,死在了任上。

简简单单的人生经历,没有什么特殊经历,也没有丰功伟业。但王之涣的诗却是影响力巨大,虽然《全唐诗》中仅记录了王之涣的六首诗,但篇篇是精品,包括《登鹳雀楼》、《送别》、《宴词》、《九日送别》和《凉州词二首》。除《登鹳雀楼》和《凉州词二首其一》最为著名外,《送别》也堪称送别诗中的经典之作,连诗仙李白都受其影响,模仿王之涣写了一首《劳劳亭》,“天下伤心处,劳劳送客亭。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

王之涣在这首《送别》中,没有直接写送别时人的愁与思,而是通过“送人折柳”这一习惯,把柳树作为描写对象。御河边两岸青青杨柳该有多少,却被送别人攀折的苦不堪言,可想有多少送别的人。同时通过杨柳之苦来反映送别人之苦,被赞:“离别之多,柳尚不胜攀折,岂人情所能堪!”

“杨柳东风树,青青夹御河。近来攀折苦,应为别离多。”

——春风吹拂中,御河两岸一棵棵杨柳树呈现出一片绿色。但最近折起来却不是那么方便,都是因为离别的人太多了。

注: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