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公司运营不下去了就应当及时申请破产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失,申请破产是公司法人代表向法院申请的,如果内资企业要申请注销的,那么内资企业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熊财税(beartax)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请求解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主持人及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定(股东签署);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2.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决定注销的文件:系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提交人民法院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系公司自行解散的,提交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2.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由清算组制作,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并经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签署的确认意见。清算报告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后才能出具(公司章程约定公告时限长于法定时限的,从其约定。)3.企业办理清算组备案后,登记机关会发放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该通知书在办理注销时需向登记机关提交。4.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合并协议/分立决议中载明接单公司需先行办理清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