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形神”关系
“形”与“神”最早作为哲学范畴出现,后广泛运用于我国文艺批评的领域,是长期影响中国艺术发展的基本概念和核心问题,也是美术批评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可以说形神的概念借助汉魏六朝哲学形神论中的基本涵义,转换到了艺术批评中,并逐渐成为一种美术批评中的基本范畴体系、精神内核与标准。
“形”与“神”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了中国传统艺术的发展变化,也形成富于民族特色的审美特征。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理解为物质与精神、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所谓“形”,即指形体与构成等;“神”则是依附“形”并主宰“形”的活动的灵魂。对文艺作品而言,“形”是作品中对于对象可见可指可认的外部形状的表现,具有确定性、实在性和可测量性;“神”是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对象所具有的生命灵气,或主体用自己的心在对象上所感悟到的生命灵气,带有直觉体悟性,、不可确定性。
中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形神论,要求形神兼备,更强调重神而略形。所谓“传神”的思想乃是我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一个重要传统,如东晋顾恺之论画的“以形写神”“晤对通神”“传神写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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