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补充医疗报销

我所2020年度第四次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资料收取即将开始,凡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我所职工,参保就医所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属补充医疗补助范畴,请准备相关的资料,按时上交报销,上交资料概不退还。请大家相互转告。

备注:

1、12月8日全天在草堂倒班宿舍医疗点收取

2、12月9日全天在科研二区301会议室收取

3、12月10日 — 11日在门诊部收取(门诊交一楼医保办,住院交四楼

4、 票据时限:2020年1月1日至今的门诊及住院就诊票据

5、凡2020年度内在草堂新区及科研二区医疗点就诊后发生的门诊票据,由医保办统一收取并直接上报,职工不再提供票据。

报销所需资料

一、门(急)诊报销

1、正规医院门诊发票

2、就诊医院的门(急)诊病历、处方、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3、药店正规机打发票及费用明细小票(发票开具个人名字)

4、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报销

1、正规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盖章)、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出院一周后医院病案室打印)

3、诊断证明(盖章)(主治医生开)

4、住院费用结算单(盖章)

5、住院费用总清单(盖章)(护士站打印,个别医院在医院自助打印系统打印)

6、身份证复印件

三十九所门诊部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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