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天文学占星术如何服务王权

中国古代的天文学与占星术密不可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传统天文学的历史几乎就是部星占史。

尽管人们观测天文的初衷在于观象授时,但是当天文学知识逐渐构成王权基础的时候,当天文学所影响的原始宗教观念形成的时候,朴素的星占思想也便应运而生了。

新石器时代天文学的政治与宗教倾向显然意味着占星术在当时已经产生,至少在公元前第四千纪的中叶,天文学已作为王权的基础而存在,人王也已建立了与天帝的联系,因此,天象的变化对于人间社会吉凶祸福的影响便具有了真正的意义。人们开始将人间社会复制到天上,并将星象的常态与变化视为吉凶的征兆,从而最终实现星占的目的。殷周先民不仅关心各种自然征兆,而且已见对于这些征兆的具体解释。

西周利簋铭文记武王征商而以岁星当位为吉兆,已将岁星之占用于军戎之事,星占学在当时已经颇具系统了。《汉书・天文志》云:

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其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陋,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之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蜿,迅雷风袄,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景之象形,响之应声。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显然,星占学得以建立的基础实则在于人们对于天象运行规律的掌握,凡不合于常态的变化天象都可以视为具有某种或吉或凶的星占意义。一旦人们将某些星象赋予了某种特定的人文内涵,这些星象的变化便可与其所对应的人群发生联系。天上世界源于古人对人间社会的模仿,这一点应该很清楚。

《史记・天官书》云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后句四星,末大星正妃,馀三星后宫之属也。环之匡卫十二ニ星,藩臣。皆曰紫官。地上之人王居于九州中央的紫禁城,天上之至上神太一也便居于天宇中央的紫微官。《春秋元包》:'紫之言此也,宫之言中也,言天神运动,阴阳开闭,皆在此中也。'

《春秋合诚图》:'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太ー'又作'泰一',为天帝的别名,乃天神中最尊贵的至上神,殷商先民则名之日'帝'或'上帝'。天帝居于中官天极星,旁有三公、王子、正妃、后官、藩臣,俨然人间社会的官廷组织。张守节《史记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构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占以徙为不吉,居常则安,金、火守之并为咎也。'可明星象常态变态的星占意义。

《史记・天官书》又云:

魁下六星,两两相比者,名曰三能。三能色齐,君臣和;不齐,为乖戾。辅星明近,辅臣亲强;斥小,疏弱。应劭引《黄帝泰阶六符经》:'泰阶者,天子之三阶;上阶,上星为男主,下星为女主;中阶,上星为诸侯三公,下星为卿大夫;下阶,上星为士,下星为庶人。三阶平,则阴阳合,风雨时;不平,则稼穑不成,冬雷夏霜,天行暴令,好兴甲兵。修官榭,广苑圃,则上阶为之坼也。'辅星位于北斗第六星旁,星占家以为大臣之象,'欲其小而明;若大而明,臣夺君位;小而不明,则臣不任职;明大与斗合,国兵暴起;暗而远斗,臣不死则夺;若近臣专赏,排贤用佞,则辅星生角;近臣擅国符印,将谋社稷,则辅星生翼;不然则死'。

占星术内涵之绵密丰富于此可见一斑。《晋书・天文志上》引张衡云:

文曜丽乎天,其动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阳精之宗;月者,阴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众星列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攸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于方各七,为二十入。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五纬躔次,用告祸福星象体系的完整,必然会影响相应的星占体系也必随之完整。早期的天文家同时也是占星家,而星气之书多杂機祥,都反映了天文与星占本出同源的基本事实。

《史记・天官书》云:

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義、和;有夏,昆吾殷商,巫蔵;周室,史佚、萇弘;于宋,子韦;郑则裨宠;在齐,甘公;楚,唐昧;赵,尹皋;魏,石申夫。

颛顼时代的重、黎是绝地天通后分掌神人的天文官,羲、和则与伏羲、女娲的史影相关,同样不出重、黎的神袛体系,都应是由四气发展出的更具有创世意义与哲学意义的神祇系统。

而羲、和四子由于具有助祖配天的本领,其巫觋身份也很清楚。这些天文官显然产生于古人对于早期天文观测及观测历史的追溯,体现了古代天文学服务于王权与宗教的根本性质。至于夏商时代天文家的存在考古学与文献学两方面的证据也非常丰富,夏代或先夏时代的天文遗存已在山西襄汾的陶寺遗址中被发现,有关巫成的记载则见于商代的甲骨卜辞。很明显,这些早期发现已为周代以冯相氏、保章氏为代表的天文星占官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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