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分配这一问题,“房产继承”又出新规了?明年就开始实行
自古以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说是每个人的心中所想,因为房子不仅代表的是一个“家”,而且还是一种财富与地位的象征。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住房商品化,房地产业也因此得以蓬勃发展。相信大家都听过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句古诗吧,在古代的时候,当时很多人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经常当街流浪,因此古诗中描绘的那种画面是当时人们遥不可及的梦想。而到了现在,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在过去的几十年的时间里,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的楼市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城市里的高楼大厦变得越来越多。
目前来说,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不少房地产商可以说是赚得盆满钵满,一些房东也由于房屋的租金上涨而实现了财务自由。据悉,潘石屹曾对我国的房地产业进行分析,他表示:现如今,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规模高达65万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00多万亿元。并且单从房产价值来看,我国的房地产总值相当于美、日、欧盟这三大世界经济体的房产总和。
除此之外,根据数据显示,最近几年,在我国各个地区的城镇家庭当中,拥有一套房子的家庭约占比96%,拥有两套房子的家庭的占比也将近31%。对此不少人纷纷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一件好事,它意味着这些家庭里的子女以后可以不再因为“买不起房”而发愁了。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最近几年,很多老人在离世之后,他们的子女往往可能会因为争夺房产而“大打出手”,甚至不惜“撕破脸”,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事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都能看到这一现象。由此可见,“关于房屋如何分配”是一件十分直接而又检验人性的问题。
现如今,为了抑制那些因房屋的分配问题而出现“争执”的局面出现,我国有关部门在近日决定对《民法典》进行调整,宣布从2021年开始,一些有关房屋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将会有所改变,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财产继承问题的控制越来越强。受今年疫情的影响,房价也在不断的变化,今年我国楼市的关键词是“只住不炒”,由于国家对房屋的继承问题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楼市的发展也因此受到影响。
据了解,我国对房屋继承这一问题总共进行了两方面的调整:第一,主要对“遗嘱”进行了调整,删除了之前有关“公证遗嘱”的规定。虽然这种遗嘱的公信力很强,但由于变更起来太过于麻烦,人们不可能每次都去公证处进行变更,这样既耗费时间又耗费精力。经过多次调整之后,宣布如果老人立有多个遗嘱,将会按照最后那个符合条件的遗嘱作为财产分配的标准。除此之外,我国相关部门还增加了一些录像或打印的方式作为立遗嘱的证据,使遗嘱可以得到更长时间的保存,父母也有权利去宽恕那些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使他们可以重新拥有继承权 第二,明确规定了房屋的继承人,如果遗嘱上没有清楚的写到房屋的继承人,那么这一“房屋财产”将会平均分给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在之前的继承法里,我国继承遗产都是按照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顺序进行继承的,而经过相关的规定修改后,在第二顺位继承人里增加了一种新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人”,又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发生死亡情况时,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也同样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综上所述,通过我国对相关规定作出的调整,可以减少一些矛盾冲突的发生,保证了每个继承人都可以获得财产公平。
实际上,如果一个家庭中只有一个继承人,那么父母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来完成对自身财产的转让,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过户是不需要交税的,只要缴纳几百块钱的登记费就可以顺利的进行过户。因此子女在选择自己的继承方式的时候,需要更加明确有关财产的分配,不要因为“分配家产”而产生一些冲突,导致自己的家庭关系出现危机。
在如今的现实生活里,由于老人走得太急而未设立遗嘱,事后家里的子女很有可能会因为“争夺房子”而大打出手。对于这种没有明确指出房屋继承人的问题,新《民法典》规定:房屋财产的继承将由合法的继承人进行平摊,这大大的保证了子女对财产可以得到公平的分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独生子女仗着家里只有自己一个孩子,便失去孝心,不对自己的父母尽孝,甚至有些独生子女一年都不去看望一次自己的父母。针对这一现象,新《民法典》规定:被继承者可以选择除继承人之外的其它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就是说那些承担老人养老与后事的单位或个人可以获得老人遗产的赠与权利,即使是像房产这样的大宗资产,也是可以赠与的。
在当今社会里,房子可以说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但也正是因为它非常“值钱”,所以很多人才会围绕“它”而产生一系列的矛盾与纠纷。虽然现如今有关房屋的继承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每个人的需求,但要是等到了明年,我国《民法典》发布的一些新规进行落地实施之后,可能会更好地解决一些家庭因财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矛盾。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