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同行,如此洞察作家那些隐于书后的烟火日常 | 此刻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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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的历史和典故总是尤为引人入胜,同时我们也从中获益匪浅。如果由作家来书写同行故事,是否会别具一格令人耳目一新?西班牙作家哈维尔·马里亚斯正是其中一员,他不仅写小说,还从事翻译、评论事业,他在这本名为《写作人》的随笔集里,打破了我们对那些久负盛名的大作家们的刻板印象——包括伊凡·屠格涅夫、拉迪亚德·吉卜林、莱纳·马利亚·里尔克、伊萨克·迪内森等。

哈维尔·马里亚斯在写作时,注重对作家个体的描述,而非名望给他们所带来的虚妄名声。在他的笔下,一个个十八、十九和二十世纪的文学大师们鲜活地从他们所属的时代中向我们走来,我们可以得以一窥这些作家忙碌而平淡的日常生活的种种细节。这些作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备受尊崇,反而导致他们“有人情味儿”的一面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掩盖甚至消失,直到哈维尔·马里亚斯用手头能找到的已经为数不多的剩余材料,为他们再现这一特质。

今天夜读,为大家带来其中关于福克纳与乔伊斯的有趣篇章。

写作课

马背上的威廉·福克纳

在某些文学逸闻传说中,威廉·福克纳花了六个星期,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中完成了作品《我弥留之际》。比如,据说他在矿井上夜班之际,把稿纸铺在一辆推车背面写作,而且只能借自己灰尘满布的矿工头盔上的头灯发出的昏暗光线照明。这种版本的文学传说,显然是企图把福克纳打造成贫困而具有献身精神的无产阶级作家中的一员。事实上,该版本中只有六个星期的说法是唯一真实的:当时,福克纳在电厂工作,他利用铲煤和烧锅炉之间漫长的间隔时间完成了这部作品。根据福克纳自己的说法,在电厂写作可不受打扰,庞大而老旧的发电机发出持续不断的轰鸣声,令他感到“平静”,而电厂这个环境则“温暖而又安静”。

福克纳对于文学与阅读的抽象概括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电厂的工作是他父亲替他找的,在此之前,他曾在密西西比大学的邮政所担任管理员的工作,后来被炒了鱿鱼。很明显,在他还在邮政所期间工作时,大学的老师对他的投诉完全情有可原:在他当政时,人们不得不去后门的垃圾桶翻找自己的邮件;很多情况下,他收到包裹后甚至都不打开,就直接原封不动地扔出去。

福克纳始终热心关注支票,但不能因此就说他吝啬或财迷心窍,更主要的原因是他用钱挥霍无度。他总是会很快花光自己赚来的钱,随后有一阵子靠举债度日,直到收到新的支票。他会用新的支票先去还债,随后把剩下的钱继续挥霍在马匹、烟草、威士忌上。他的衣饰不多,但十分注重脸面。早在他十九岁的时候,他就因热衷时尚得了个“伯爵”的外号。如果一段时间流行紧身裤,届时他的裤子就会是整个他所住的牛津镇(密西西比)上最紧的。福克纳1916年离开牛津镇,前往多伦多接受英国皇家空军的训练。由于学时不够,美国人拒绝了他的入伍申请,而英国人则因为他的身高不达标而同样拒绝了他。为此,他曾威胁说要去为德国人开飞机。

曾经有一次,一个年轻人去拜访福克纳,发现他一手拿着已经熄灭的烟斗,另一手牵着马缰绳,在陪他的女儿吉尔骑小马。年轻人在寒暄时问他,孩子从多大开始骑马。福克纳没有马上回答。他过了一会儿才说:“从三岁就开始骑了。”之后他又补充道:“您知道吗?女人一生中只要学会三件事就够了:说实话、骑马、在支票上签字。”

福克纳于195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开始,他拒绝去瑞典领奖,不过最后他不但去了,还“由国家机构指派”,拜访了欧洲和亚洲。他收到数不清的活动邀请,但表现得不算出色。有一次,他的法国出版社伽利马出版社为他举办了一次宴会,在现场,记者每问一个问题,他就一边简洁地回答,一边往后退一步。最后他一步步地退到了背贴着墙壁的位置,直到这个地步,记者才不得不放过他。随后他逃去了花园。此时有些人自告奋勇说要去找福克纳谈谈,但立刻就又回来了,用变了调的声音给自己找借口:“外面真冷。”

1950年,福克纳领取诺奖

福克纳性格沉默寡言,喜好安静,一辈子只去过五次剧院:看《哈姆雷特》去了三次,还有一次是去看《仲夏夜之梦》,一次是《宾虚》。他也不爱读弗洛伊德的作品,至少曾经有一次他说过:“我从来没看过弗洛伊德的书,也没读过莎士比亚。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读过麦尔维尔的作品,但《白鲸》肯定没读过。”《堂吉诃德》他倒是年年读。

威廉·福克纳在床上躺了一段时间,伤病缠身,痛苦不堪。他过世时还未完全从这次摔伤中恢复。家人送他去医院观察病情,最后他是在医院中过世的。但由于“从马背上跌落而摔伤并导致死亡”听起来不够精彩,因此文学逸闻编造了他因血栓而死亡的版本。福克纳死于1962年7月6日,死时还未满六十五岁。

人们曾经问过福克纳,他最喜欢的当代美国作家是哪位。福克纳回答,当代美国作家的所有作品都很失败,但在所有的失败中只有托马斯·伍尔夫的作品稍微好些,第二名就是他威廉·福克纳。他坚持这个说法很多年,但别忘了托马斯·伍尔夫早在1938年就已过世,也就是说,在威廉·福克纳所处的那个时代,他自认是所有还活着的作家中最优秀的。

摆造型的詹姆斯·乔伊斯

詹姆斯·乔伊斯给世人留下的印象总是忧郁、沧桑的,但他曾自我定义为一个“善妒、寂寞、永不满足、骄傲的男人”。当然,这些描述是他私下里写给妻子诺拉·巴纳克尔的,他对自己的妻子还坦白过许多远比这更私密、更大胆的话。考虑到日后的声名,他对自己的诠释多半不止于此,还有很多更为大胆的表述。

乔伊斯生活得相当快乐,没有几个作家能像他这样,在生前就收获如此之多的尊重与崇拜。在他住在巴黎的那几年,他备受尊重甚至敬畏,他的所有愿望都能得到满足,没人敢对他的生活习惯说三道四:比如说他习惯每晚九点到同一个餐厅吃晚餐;或者他拒绝喝白葡萄酒,不管那酒有多好。可能曾经有一位眼科医生对他说过这类葡萄酒会损害他的视力,而乔伊斯非常注重保养自己脆弱的眼睛。为了治疗青光眼,他一生共做了十一次眼科手术,因此,有些摄影师拍到的乔伊斯的照片中,常能看到他在左眼上戴着一只显眼的巨大的眼罩,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杜娜·巴恩斯曾描述他的眼睛“就像常年躲避着阳光的植物一样苍白”。不过,乔伊斯戴眼罩并不是为了夺人耳目:他已经充分打造了自己天才的形象,不需要再把自己打扮成猎人或奔牛节狂欢者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相反,他本人的性格一点都不浮夸,如果有人在晚宴或某个社交场合不幸坐在乔伊斯的旁边,尤其如果此人又不算能言善辩的话,那他将会过得相当煎熬。因为在这种场合中乔伊斯难得屈尊开口,他只会等着别人来跟他闲聊,而他自己则始终保持沉默。福特·马多克斯·福特曾描述过这种“舒适但彻底的沉默”:他的同桌伙伴常常搜肠刮肚地寻找他可能感兴趣的话题,但乔伊斯先生(朱娜·巴恩斯对他的称呼)只会回答简单的“是”或“不是”。他笔下的小说人物常常在内心滔滔不绝地自言自语,但作者自己却总是沉默寡言,态度冷淡,至少在社会上一向如此。

1931年乔伊斯与妻子诺拉在伦敦

在他私下独处时,乔伊斯会变得判若两人,不过依然还是那么自大。如果把他灌醉了,他会喝酒一直喝到凌晨,这种情况下他变得更为友善,话也更多。他常常会谈起没人感兴趣的理论,或用意大利歌剧的语调背诵长长的但丁诗歌选段,仿佛牧师正在教众面前宣讲。有一次,在“卢特提雅啤酒馆”餐厅,同桌人告诉他自己看见一只老鼠沿着楼梯跑下去了,而乔伊斯的反应谈不上体面。“在哪儿?在哪儿?”他紧张地问道,“这会带来厄运的!”乔伊斯本人非常迷信,他嚷嚷完以后就立即吓昏了。他也同样害怕狗,因为他小时候曾被一只爱尔兰梗犬狠狠地咬伤过。不过他最怕的还是风暴,不管是在他的童年时代还是长大成人之后。不过,他长大后学会了把自己的恐惧隐藏起来。在乔伊斯小时候,他会在风雨来袭时紧闭窗户,拉下窗帘和百叶窗,甚至整个人都躲进衣柜里。长大后,有些难听的传言说他会捂住双耳,表现得像个懦夫。不过有些人否认了这一点,只说当他走在路上遇到风暴时,他会绞紧双手,高声尖叫,并快速逃跑。

1923年乔伊斯与诗人庞德(左二)等人在巴黎

詹姆斯·乔伊斯习惯于唉声叹气。他的岳母,妻子诺拉的母亲注意到了他的这个习惯,说他这样会把自己的心脏给毁了的。但乔伊斯最终并不是死于心碎,而是死于穿孔性溃疡。1941年1月13日,他在苏黎世的一家医院过世,享年五十九岁。家人给他举办了一个简单的葬礼,两天后将他埋葬在当地的墓地中。

乔伊斯的妻子诺拉·巴纳克尔从来没有读过他的《尤利西斯》。她曾经这样形容自己的丈夫:“一个狂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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