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他偷外卖被刑拘,我们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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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台的拆汪芳日记舆情课今评媒付费专栏

大噶好,我系熊蛾子。
感觉最近没什么可深挖的事情,就还是给大家讲讲舆论吧。
众所周知的是,前两天的时候,南京这边发生了个特别的恶心的事儿——据传某知名大学本科生,因为在复习考研的时候,老是喜欢顺手偷拿别人的外卖,所以被刑拘了。
P.s.实际情况:不是南京大学的,有稳定工作收入,因为自己被偷过所以报复偷别人的,已取保候审。
本来吧,按照网传说法,家里的兄妹辍学打工供他上学读书,可他却不知廉耻非要偷盗,这已经很恶心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有比这更恶心的。
多次盗窃,本来就属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如果警方不照规办事,就是放纵犯罪,就是渎职。
故而抓人也是天经地义。
P.s.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然而,就是这种毫无异议的犯罪行为,居然有人替他喊起了冤,大言不惭道“这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我们每个人都有罪”。
说真的,就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或者再直白点说是另辟蹊径、博眼球的言行,我的建议只有一个:
立即封号,然后落地查人。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
确实的,我曾多次提醒公权力不要随意进入舆论世界。
因为,公权力在现实世界中处于强势地位,到了舆论世界往往会强弱颠倒。
如果不加区分随意滥用,起到的作用往往是相反的。
但这不代表公权力不能介入舆论世界。
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主旋律(往往是主流舆论)难以传播的原因吧?
大抵有四个。
第一,主流舆论往往是常识,常识无须反复提及。
第二,主流舆论往往是常理,常理无须时时强调。
第三,主流舆论属于共识,共识不容易引发关注。
第四,主流舆论的基础性认同已经完成,无须大面积争取。
回到这件事情上。
显而易见的是,这些叫嚣“社会耻辱”以及“大众有罪”的言行,属于主流舆论的对立面,即反主流舆论。
而这些反主流舆论能够获得如此之多的认同,从舆论层面上讲,一旦再赢得精英群体的支持,权力组织本身也就快要变色了。
再直白点说,这些打着反思旗号、实则颠倒黑白的文章,就是在明目张胆地搞颜色革命。
虽然只是阶段性的试水,权力组织、精英与大众也会合力将其抹杀,并重新强化认同。
但这样有影响力的水试多了,事情也就难办了。
毕竟,革命或变革时代,就是主流舆论与反主流舆论争夺关注和认同的时代。
一旦哪次三者出现不可弥合的分歧,且反主流舆论又争取到更多关注以及认同,整个社会必然会出现混乱。
所以,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忧虑,有关部门必须重视起来,不要以为没成事就可以小觑。
可能有人会辩驳,“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但其一,让人说话,不是让人说“脏”话,昧着良心,哗众取宠。
其二,是作者自己认为,在偷外卖的大学生面前,他是有罪的。
既然有罪,那么警方抓人就是天经地义。
另外,销号以及禁止准入也是应有之义。
毕竟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某京报,最该死的也是某京报。
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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