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1岁孩子骑自行车150公里,有违其身心成长规律,不值得效仿

【家教智慧 第686期】

从我们镇到县城只有10多公里。一次聚会时,人们回忆说,过去到县城,人们都是骑自行车去,当时在场的孩子都很惊讶:“那要骑多长时间啊?”大人说:“快者只需半个小时,慢者一个小时也就到了!”“那不得累死了!”孩子们感叹说。

我说,“到县城才10多公里啊!我还骑车到过泰安呢!”

孩子们瞪大眼睛看着我,仿佛我是个外星人,“啊?那么远?你不是逗我们玩吧?”

从我们这里到泰安有70多公里,我骑自行车到泰安还真不是逗孩子们玩,是确有其事。

那是在1990年,当时我24岁,在泰安教育学院(现为泰山学院)进修,平时周末回家,都是坐公交车的。忽然有一次心血来潮,决定骑自行车回学校。

下午2点从家——东平县接山镇出发,一路骑行,到达学校的时候,已近傍晚7点了,在路上整整骑了近5个小时。

刚开始的两小时里,感觉还是很爽的,后面两个多小时可明显感觉吃力,当时是5月天,虽然天气还不太热,但用汗流浃背来形容却真得是一点也不过分。掌把的双手感到僵硬,蹬车的双腿是那么沉重,甚至行到中途的时候,一度曾想放弃,改乘公交车……

此后三天的时间,都感到浑身乏力,精神不振……

什么事情都需要锻炼,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经过锻炼,猛一下就骑行那么远,一般人是吃不消的!

可是,据辽沈晚报报道,葫芦岛一个11岁的孩子却在两天之内连续骑自行车150公里。这是怎么回事呢?

长途骑车的孩子行李,家住葫芦岛,在沈阳上小学六年级。

11月29日,学校放假,他爸爸让他骑自行车回家,从沈阳学校到葫芦岛的家有多远?150公里。孩子骑自行车,用了整整两天时间。

有人会问,孩子爸爸是“亲爸爸”吗?答案是肯定的,正因为是“亲爸爸”才敢有此“胆大之为”!

孩子的爸爸认为,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各种磨炼,骑行方式对孩子来说是一种尝试,对孩子来说意义重大。

孩子成功的行动可堪称是壮举,但以我连续骑车70公里的亲身感受,对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这未免有些残酷。

一则,孩子年龄尚小,身体尚处于发育之中,骨骼、肌肉都还稚嫩、尚未定型,这样长途骑车,其强度实在是超过了孩子身体应有的承受极限。表面上看,孩子虽然完成了任务,但这个完成是却是强力为之,对其身体的后续成长或许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发现,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国家为什么有如此规定,除了安全方面的原因外,我想也含有保护孩子身体健康方面的含义。

由此可见,11岁孩子不但骑车上路,还长途跋涉150公里,其爸爸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也是违背孩子成长规律的。

让孩子的身体得到应有锻炼很是重要,磨砺孩子意志也非常应该。但是,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却应在孩子身体素质承受的前提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能冒着损害孩子健康的危险,以违法为代价来锻炼孩子!这样不仅不利于孩子身体的成长,意志的磨砺,更会淡化孩子的法制意识,对孩子的未来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每一个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爱的方式有所不同。将孩子视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让孩子吃丁点苦,受丁点累,事事包办,溺爱过度,让孩子成为永远长不大的“巨婴”固然不可取;但无视孩子的身体成长规律、过度透支孩子体力、挑战孩子身体生理极限的所谓锻炼磨砺也是不科学的,同样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这个过程中无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更是不值得鼓励!

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不能心血来潮般的想当然!让11岁孩子连续骑自行车150公里的爸爸,不是一个合格的爸爸,这种做法,不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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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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