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体时有担当的干部给百姓“瞒产私分粮”
〓 第 1406 期 〓
文|王万荣 编辑|王成海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浮夸风仍然刮得很厉害。有的地方干部为了一己之功,勒令各公社所属大队的各个生产队多交爱国粮。这样就使已经缓和下来的虚报浮夸之风在一些地区又刮开了。
一个生产队本来能生产二十万斤粮食,却要多报三到五万斤。这样一来,就得将那些碾打后剩余作物的副料,如莜麦、小麦等作物的秕子、淤子(余子,下脚料),还有谷糠、黍糠等,都统统估产,以达到上级的要求。其结果是那些下脚料,顶作牲口饲料,坑了牲口。如果不够,就再空报一些,凑够总数。这样就卖了过头粮,社员就得少分口粮。本应该吃三百八十斤,或者四百斤。却只能吃个三百五六十斤。如果给社员的口粮分得再低,就得向国家申请吃救济粮。如果那样,丰收年,再向上级申请吃救济粮,是会挨上级批评的,因此就不敢给社员再少分口粮了。
社员们丰年吃不饱,灾年就往粮站跑(买救济粮)。社员们无论丰年或灾年,一直过着糠菜半年粮的清苦日子。
然而有的地方干部不争名利,只是坚持实事求是,同情老百姓,关心百姓疾苦。反对虚报浮夸,反对向上级邀功。坚持实事求是,这样一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就胆子大起来了。为了不让社员饿肚子,就搞起了瞒产私分粮的暗箱操作活动。
这种情况,上级领导是不清楚,不知道的。因为都是基层干部搞的“鬼"。这种做法,坑了国家,饱了社员。所以这种做法,就一概没有露陷,干部社员们的保密性很强。直到包产到户后,才将“瞒产私分粮"这个天大的秘密传了开来……
“瞒产私分粮"是从一个小村子,并且是一姓一家的村子开始的。慢慢地周边村庄通过直系亲属得知后,也就开始模仿学习。并且每个村子里的社员们,都与队长签下了保密协定。谁也不准外传,泄漏秘密。不然的话,会惹祸烧身的。既害了全村人,又害了队长和大队干部。社员们也得饿肚皮,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呀!
因此,社员们为了填饱肚皮不挨饿,这个天大的秘密,就没有泄露。因为周边旗县的亲戚们忍饥饿挨,过着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们是知道的。
记得有一年,大概是1970年春夏之交,我们家全靠向生产队借用探前粮度日。由于一九六九年欠收,生产队当时给成年人每人分口粮为三百四十斤。孩子们七周岁按成人,五六岁的孩子给分百分之八十的口粮,三四岁的孩子给分百分之七十的口粮,一两岁的孩子给分百分之六十的口粮,零周岁的孩子给分百分之五十的口粮。这样下来,一家子十几口人,小孩子又多,分得的口粮却又少,根本不够吃。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他老子(指父母),因为孩子们好动,又是长身体的时候,很能吃的。口粮又分得少,哪能够吃呢?
没办法,探前粮又借给的少,小弟弟、小妹妹们饿得只哭。
实在没有办法,老父亲就带着弟弟去到一个远房表叔家,厚着老脸向人家借了五六十斤莜面回来,才度过了当年的饥荒。
原来老父亲知道这个远房亲戚家所在的村子,也就是一个能私分粮的村子。据老父亲所讲,表叔他们村每年场收时,都要在夜深人静的时侯,全村(全生产队干部、社员)集体私分粮。他们将碾打或者脱粒机脱下的毛粮私分,即没有去掉杂质的粮食,装作分沙粮食。分毛粮时,场面四周还设置了岗哨,防止外来人员发现后泄密。同时也给分配员(外村派来的)分一份,以防泄密。这种做法,虽然骗了国家,却使社员们免受饥饿之罪。
这种现象,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是,那种食不裹腹的日月,令人终身难忘。然而,当时,一种现象是卖过头粮,另一种现象则是瞒产私分粮。这两种现象,都是那个年月发生的不正常现象。如今看来,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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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王万荣,兴和县赛乌素镇小学退休教师。1978年参加工作,2016年退休。爱好文学,有时写些散文、打油诗、小说之类的东西自娱自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