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48)。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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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革⑴物⑵者⑶莫⑷若⑸鼎⑹,故受之以《鼎》。
【译】能使生食物改变成熟食物的器具没有什么能比得上炊器鼎,所以承接《革》的用《鼎》卦。
【注释】⑴“革”变革(改变,变化,改良,改革,改造。),更改。《玉篇》:“革,改也。”
⑵“物”指具体的或个别的物品。《尚书·禹贡》:“厥贡盐絺,海物惟错。”
⑶“者”用在形容词、动词、动词词组或主谓词组之后,组成“者”字结构,用以指代人、事、物。指代人。《老子》:“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⑷“莫”没有什么。《论语·宪问》:“莫我知也夫!”
⑸“若”及,比得上。《国语·晋语》:“病未若死。”
⑹“鼎”古代炊器,又为盛熟牲之器。多用青铜或陶土制成。圆鼎两耳三足,方鼎两耳四足。盛行于商周。多用为宗庙的礼器和墓葬的明器。《周礼·秋官·掌客》:“鼎簋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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