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两次成亲,新娘都离奇死亡,五届知县接手,才擒获真凶
清朝同治年间,江西赣州府龙南县发生了一起命案。当时的知县姓赵,这天他收到一份状纸。这份状纸,是龙南县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呈上的。这个老板姓吴,叫吴贵。他说,他女儿妙姑嫁出去才几天,就被人谋杀了。他的诉求是,请知县查清此案,将凶手抓捕归案,让他偿命。
由于是凶杀案,赵知县也很重视。他马上就带人赶到现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案发现场保护得相当到位,虽然没有挂”闲杂人等禁止入内”的牌子,但是也没人进过这间屋子。这间房里的物品,也没有被移动的痕迹。
赵知县心里想到,他们家的人还不错嘛,还知道不能破坏现场。死者妙姑是穿着衣服睡觉的,姿势是仰卧,被子盖到胸膛位置。仵作将被子揭开,死者躯干部位没有任何伤痕。在她的颈部有一处刀伤,这一刀非常狠辣,将她的喉咙、气管、食管全部割断。
现场检查完毕,赵知县就升堂审问。他优先审问了死者的丈夫何英平,据他供述:何家和吴家是世交,几代人都有姻亲关系。何英平的父母都还健在。他哥哥是个傻子,生活都不能自理,平时都是嫂子吴氏在照顾他。他还有个姐姐,已经嫁出去了。何家目前总共六人,就是三对老少夫妻。
何家比较富裕,有几十亩田地,还经营一些生意。何英平对田产和生意不感兴趣,他的目标是参加科举考试,想进入官场。这个理想很得父亲赏识,每年都会为他读书投入十两银子。不过他的读书天赋好像并不高,读了十年书,连最基本的《四书》都参悟不透。他几乎每年都会参加考试,但是无一例外全部落榜。
由于成绩不理想,他父亲的信念也开始动摇,逼迫他改行做生意。他做什么生意呢?主要就是在宜黄和九江这一带卖布,也能挣到不少钱,家里也越来越富裕。
在妙姑还很小的时候,就被长辈许配给了何英平。他们之间年龄差距有十岁。妙姑出嫁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前一日,何英平和老丈人吴贵回去拿没搬完的嫁妆。今天早上,他和老丈人到何家,老远就听见家中传来哭声。进了家门,才发现是嫂子在哭,她披头散发趴在妙姑的尸体上哭泣。
吴贵走近一看,见女儿妙姑已死于非命,咽喉都被人割断了。吴贵当然不依,当场就和何家闹起来,周围邻居听到吵闹,就前来围观。为了保护现场,何英平不准邻居进入房间,也不许任何人动屋内物品。他老丈人大闹一阵,但是闹也解决不了问题,于是他就到县衙告状。
赵知县又提审了何英平的父亲,他证实何英平说的都是实话。他说道,早上他还在睡梦之中,就被哭声惊醒,然后老两口就赶到现场。他们看到,大媳妇儿吴氏抱着妙姑的尸体痛哭哀嚎。过了一会儿,何英平和吴贵也到了。亲家吴贵痛失爱女,当场就闹起来。如果不是何英平阻止,恐怕他会将何家的东西都砸了,邻居都是看到的。
赵知县又提审了何英平的嫂嫂吴氏,她的两只眼睛都已经哭肿了,上了公堂还在不停地抽泣。她说,妙姑是她的堂妹,她们俩是一起长大的,彼此关系非常好。虽然她早已出嫁,但平时走动也比较频繁。就在几天之前,何家又将妙姑娶过门,这样她们又能在一起了,她感到非常高兴。
那时候,有个规矩,女子嫁过门三天,就应该下厨了。如果按照这个规矩,那么妙姑应该起来做早餐,伺候公公婆婆。这不,吴氏就起得很早,她准备叫妙姑帮她做早餐。她来到妙姑的门口,看到房门半开,她走进房内,妙姑似乎还在睡觉。吴氏就推了她一把,对她喊道:“懒猪,起床了!”谁知,却没有任何反应。
她定睛一看,妙姑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大量鲜血流出,凶手不知所踪。这可是她最亲密的妹妹,如今却惨遭杀害,吴氏怎能不伤心?她就发出了震天地哭声。哭声惊动了公公婆婆和周围邻居,这个院子的人就多了起来。没过一会儿,何英平和吴贵也到了。吴贵闹了一会儿,就去县衙报案,把衙门的人给请来了。吴氏说,她和妙姑感情甚笃,绝不会对她下此毒手。
赵知县又问过了周围的邻居,他们的证词也都差不多。赵知县认为,吴氏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目前来说是最大嫌疑人。他就下令到吴氏的房里搜查,可是却没找到任何可疑线索。赵知县想到,如果吴氏真的是凶手,她很可能不会把证据放在自己的房间。于是,他就让衙役把何家每个角落都搜查一遍。
这番拉网式地搜查,还是有一些效果。衙役们在一个叫梅香的丫鬟屋里,搜出了一封信。衙役们是从梅香的被子下面,找到这封信的。信封上面写着收信人的名字“昭姐”,寄信人是“于”。信的内容是:这里耳目众多,关于存姑地提议,我觉得应该缓缓再说,你一定要小心谨慎,特别是早晚两个时刻,多加留心。日后,我和存姑不会忘记你的恩德。小小以前犯下的过失,还请不要泄露。
赵知县把信看完,就问何家的人,他们说“存姑”是吴氏的乳名,“小小”是妙姑的乳名。这封信的收信人“昭姐”,和寄信人“于”,却没人知道。何英平说,他知道昭姐是谁,丫鬟梅香在进入何家之前,她的名字就叫昭姐。何家将她买进来,才重新给她取名为梅香。
现在“小小”已经死了,“存姑”已经审过了,那就应该审问一下“昭姐”。赵知县把梅香找来问话,但是她大字不识一筐,对信中所写也毫不知情。赵知县就问她,“存姑”吴氏跟她说了什么?“昭姐”梅香也答不出来。她说,她根本就不知道那封信是谁放在她被子下面的。赵知县再问她的时候,她除了喊冤枉,也说不出什么。这会儿吴氏呢,她已经哭晕在地,过了很久才苏醒。
公堂之上,妙姑的父亲吴贵大步向前,他对赵知县说道:“大人,这个案子已然明了,一定是吴氏与人私通,不想却被妙姑看到,他们害怕妙姑泄漏,然后杀人灭口。寄信人“于”,应该就是和吴氏私通的男子。梅香一定知道内情,否则凶手为什么会把信藏在她的被子下面?请大人动用刑具,必须让他们从实招供,查处真凶,为小女平冤报仇。”
这时候,何英平就说道:“大人明鉴,我嫂子吴氏贤良淑德。虽然我哥哥是傻子,但她从无怨言。对公公婆婆也很孝顺,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可能和人私通?我们何家购买梅香,也是签了契约的,明年她就可以嫁人了。我也不知道那个“于”是谁,很可能她就是梅香的心上人。关于梅香的事,大人可以直接问她,别把我嫂子牵连在内。”
何英平刚说完,赵知县就重拍惊堂木,并发出怒吼:“你好大的胆子,本官正在提审,你还敢来插嘴,速速退下!如果再敢插嘴,定然严惩。你的老婆被杀,你一点都不伤心,不想着为她报仇雪恨,反而出来维护别人。你的脑子长到什么地方去了?滚下去,不问你,不得插嘴。”
这边死者的父亲提出请求,何英平又出来插嘴,赵知县心里十分恼火。他就让衙役给吴氏和梅香用刑,拶(zǎn)指越拉越紧,让她们痛不欲生,但是仍然在喊冤枉。她们都说,不知道这封信是谁所写,也不知道“于”到底是谁。梅香是有一个心上人,并且已经和她订婚,可是他姓高,不姓于。这问也问了,刑也用了,还是查不出线索。赵知县也没招了,就把她们关进大牢,等有了新的线索再提审。
赵知县心道,看来目前破案的关键,就是要找到“于”。如果这个人一直不出现,那吴氏和梅香就洗脱不了嫌疑,就算真的被冤,那也没办法。在办案的过程中,赵知县还是十分地尽职尽责。他将衙门的所有人都派出去,让他们明察暗访,寻找线索。吴家也动用了所有的人脉关系,通过各种渠道去寻找“于”。
转眼就过了两个多月,“于”像是从人间蒸发一样,愣是没有一点线索。赵知县心里很着急,因为清朝的法律规定,查案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在规定时间不能结案,就必须无罪释放嫌疑人,而他自己也要面临降职的处罚。
赵知县认为,他已经尽力了,实在查不到不该怨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他就想了个办法。他给这个案子定性为,吴氏私通,被妙姑看到,勾结她的相好将妙姑灭口。梅香知情不报,视为从犯。他将吴氏判为绞刑,将梅香判为打100大板、发配3000里。只要涉及死罪,那就是重罪,只能给上级衙门发文报审。也就是说,他要先过按察使那关,再过刑部那关。
一个案子的判决,往往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吴氏的父亲认为,他女儿是冤枉的,现在却判了死罪,他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一气之下,他就托人写了状纸,然后找到按察使衙门告状。这个案子已经传到了按察使的手上,他根据吴氏父亲的控诉,再查阅了一下卷宗,也觉得这个案子尚有不明之处。
按察使认为,赵知县要认定吴氏私通,那么和她私通的男子呢?就算凶手真的是他们两个,另一个嫌疑人尚未归案,怎么能算查明案情?定罪的依据是什么?在妙姑嫁进何家之前,梅香并不认识她。过门之后,梅香和她也是刚刚认识,她对妙姑又了解多少呢?在赵知县的审理中,她却成了知情人。现在“于”并未抓到,赵知县就主观臆断,岂不是草菅人命?按察使就把情况向巡抚汇报,赵知县因此就被革职查办,朝廷就安排了新的知县来办理此案。
按察使把这个案子驳回重审,吴氏的亲属非常高兴,他们认为吴氏的冤屈可以平反。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个案子的难度太大,新知县也无能为力。由于办案不得力,先后两任知县都下课了。时间已经过了两年多,这个案子还是处于悬疑状态。
新知县又来了,他知道按察使把他安排过来的原因,只要破不了这个案子,自己这个知县也只能是走马观花,很快就会下课。不得不说,这任知县非常努力。他甚至把本县全部姓于的都抓来,把年龄段锁定在20到30岁之间。你还别说,这个方法还是有效果的。通过一番审讯,很快就有一个叫于有成的人,出现在大家的视野。
何英平以前不是喜欢读书吗?这个于有成就到何家教过书。当时他看到丫鬟梅香长得很漂亮,曾和她有过调笑。有两次都被何英平看到了,见他们话语投机,互生好感。至于这个人是否与吴氏私通,确实还没有证据。新知县就对他严刑拷打,于有成才说他的确喜欢梅香,有好多次他到何家来都是为了见梅香一面。梅香根本不会写字,那封书信不可能是她写的。于有成还说,信中的“存姑”、“昭姐”、“小小”是谁,他压根儿不知道。
于有成拒不认罪,新知县只好将何英平请来。何英平说,于有成勾引梅香属实,他曾看到二人暗送秋波,还互赠信物。在何家的时候,两人常常私下耳语。万万没想到,这个人竟然居心叵测,不光勾引丫鬟,还和吴氏私通,最后又打上了妙姑的主意。从这些情况看来,应该是他逼迫妙姑就范,而她坚决不从,就被谋杀在床。这样的人,实属奸恶之徒,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有了何英平地指认,知县便对于有成用了大刑。于有成扛不住了,只能招认,但他怨念很重。他在招供的时候说:“没错,妙姑是我杀的。不过我还有同谋,正是因为他的指使,我才走上了这条不归路。梅香被子下的书信,是何英平让我去放的。请知县大人公平执法。”
对于于有成倒打一耙的行为,新知县根本不信。他认为,这人实在太可恨了,死到临头还想拉一个垫背。他就命令衙役,将于有成用荆条打屁股1000下,用鞭子抽打背部300下。打完以后,就把他押入牢中进行调理。于有成现在已经彻底服了,新知县就开始诱供。让他承认,吴氏指使他谋杀妙姑,然后把信放在梅香被子里。至于信上的“存姑”、“昭姐”、“小小”,也都是从吴氏那里听来的。
新知县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想尽快结案,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于有成现在很听话,他完全顺从新知县的意思,不光承认了,还在供词上签字画押。这么一来,凶手就算抓到了。新知县大喜,他以为这是大功一件,就赶紧申文按察使。没想到,以前的按察使已经升官调走了,他现在是福建布政使。
新来的按察使查看了卷宗,他认为这个案子还有可疑之处。如果那封书信真是于有成放的,那么梅香定然知道详情。但是从新知县的判决中,却没有对梅香进行处置。所以,新任按察使就驳回了这个案子。没过多久,新知县的母亲病故,他就回去守孝了。守孝的时间是三年,这个案子也不可能等他三年吧。吏部就安排了新的知县,来接替他的工作。
新来的知县姓魏,魏知县十年寒窗,方中进士。古时候的进士,水平相当了得。他在走马上任后,先查看了前任留下的悬案,就翻到了这个案子。他认为此案已经拖延这么多年,应该尽快处理。所以,就决定优先审理此案。为了尽快查明真相,他亲自将相关人等审问一遍。
通过细心地审问和观察,这个于有成是名副其实的文弱书生。他颇有道德水准,且没有行凶的胆量,凶手应该另有其人。他让于有成将书信内容进行临摹,再拿去和原文对比,结果发现两者截然不同。魏知县大惊,说道:“这两封信的文字,从风格到笔法差异太大,前任知县为什么不查验笔迹?”如果不是按察使换任,恐怕天地之间又多了一个冤魂。
魏知县又提审了何英平,让他临摹书信内容。何英平面色大变,他貌似很生气,还说道:“大人,这封信的作者,不是早就确定了吗?就是那个于有成写的!衙门不惩办凶手,反而让我来抄这封书信!难道官府是怀疑我会和嫂子私通?妙姑本来就是我老婆,我又何须对她有非分之想?”
魏知县说道:“或许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于有成说,这封信是你让他放的。你如果心中无愧,把这封信抄一遍,就可以彻底洗脱嫌疑。这难道不好吗?”魏知县咄咄逼人,何英平虽万般不愿,也只能照办。在书写的过程中,他故意颠倒笔画顺序,并且改变了字体。但是这在行家眼里,不算什么问题,正所谓“形变,而神不变”。魏知县从这两封信的笔锋就看出,它们出自同一个人之手。魏知县就说道:“这两封信都是你写的,虽然字体和顺序改变了,但是笔法确实相同。你有需要要补充的吗?”何英平无言以对。
魏知县将于有成提出来,让他与何英平当面对质。于有成说,有一天他挑逗了梅香,何英平看到后,说要报官。他本来是以教书为业,如果见官的话,以后谁还敢请他?所以,他就再三恳求何英平放他一马。何英平就用这个当把柄逼迫他,让他按要求放好那封信,此事就一笔勾销。
这封书信于有成拆出来看过,但是却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何英平就解释说,他一点都不喜欢妙姑,这都是父母安排的。父母之命不可违呀!写这封信的目的,是为了制造妙姑不守妇道的假象,将来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将她休掉。于有成虽然不认同何英平的做法,但是自己有把柄落在他手里,只能按照他的意思去做。
于有成万万没想到,就在他把书信放好的第二天,妙姑就死于非命。如今,他自己也给何英平背了黑锅。于有成又说,大人若是还不相信,可以把何家的厨娘召来,她可以证实。那天他去梅香房里放书信,正好被厨娘看到。
魏知县就把厨娘招来问话,她证实了于有成所言属实。如今人证、物证、书证都有了,何英平无从抵赖。原来,他之所以让于有成放信,是因为这样可以让他避开嫌疑。那么问题来了,在案发的当天晚上,何英平去了他老丈人家里。他根本就不在作案现场,即便书信是他所写,也无法证实他就是杀人凶手。现在证据不充分,当然就不可能结案,魏知县也没有将何英平无罪释放,而是把他暂时关进大牢。等找到新的证据,再进行处置。
何英平被关的第二天,魏知县在翻阅案件时,有一个案子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案子发生的时间,就在三天之前。说有一个村民,用毒药将他女儿廖氏毒死了。他女儿是在出嫁时被毒死的,临死时是新娘身份,死后却把尸体送到新郎家里。魏知县很好奇,就提审了相关人等。
廖氏的家属都在公堂上,包括未来的公公婆婆也都在场,但奇怪的是新郎却不在。魏知县以为是衙役疏忽大意,正准备处罚。衙役却说道:“大人,新郎被你关在大牢中,我上哪去带人呢?”魏知县就问是谁,衙役说是何英平。
何家原本迎娶的是妙姑,谁知她却被人谋杀。何英平的父母又开始张罗着,给儿子物色新对象。经过媒人介绍,老两口相中了廖氏。在何英平上门迎亲时,新娘廖氏还活蹦乱跳的,众人亲眼见她坐上了大花轿。没想到,等到了何家,轿子里的新娘却早已死去。
这出门都还好好的,到夫家的时候却死了。这能怪何家吗?按常理推断,责任肯定是在娘家。何家当场翻脸,把给廖氏送亲的两个弟弟都抓起来,然后扭送到衙门,告他们行凶并栽赃嫁祸。谁知,魏知县很忙,案子已经过去三天,还没有受理。因为妙姑被杀案,却将本案的新郎关进牢里。
经过仔细询问,魏知县得知廖氏还没有下葬,就带人前去验尸。新娘廖氏的死亡原因,确定为中毒。至于中毒的原因,廖家的人都说并不知情。只希望知县为他们平冤昭雪。赵知县又向廖家人询问,新娘出门之前吃了什么东西?廖氏的父母恍然大悟,突然吃惊地说道:“我女儿有一个闺蜜,那名女子姓贺,是我女儿的义姐。在她成婚的那天,贺氏也来了。她们在闺房里说了很久的悄悄话,我们猜想聊的可能是女儿间的话题,也不便多问。在这个过程中,她有没有吃东西,也没人知道。”廖家一名仆人接话道:“这事儿我知道,那天我亲眼看到,贺氏带了糕点,还劝小姐多吃几块。”
魏知县就让衙役立即出动,将贺氏拘捕归案。贺氏家不远,没过一会儿她就被衙役抓来了。魏知县给她找了一个单间,然后问她:“廖氏跟你有什么仇?你给我一个必须杀她的理由!”贺氏在慌乱中答道:“是她家里人起了歹心,不关我的事。”魏知县见她支支吾吾,知道她隐瞒了什么,就轻声说道:“案子到了这一步,瞒是瞒不了的。我劝你还是实话实说,现在说还可以从轻处罚,如果酷刑之下再招,那问题可就严重多了。”
魏知县的这一手,确实很管用。贺氏略作思考,就详细陈述了经过。她说,她和廖氏是一个战壕的同志,感情非常深厚,她们发过誓言要一辈子在一起,绝不嫁人。现在廖氏却弃她而去,这让她实在难以忍受,于是就下毒将她杀死。
这番话,让魏知县大开眼界,这闺蜜之间还能这么玩吗?魏知县虽然觉得稀奇,但是并不太相信。他想了想,何英平两次结婚,新娘都离奇死亡。难道贺氏跟这有关系?既然贺氏不说实话,那本官还跟他们客气什么呢?魏知县将何英平和贺氏分开关押,并严刑拷打,案情终于浮出水面。
何英平和贺氏是情侣,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相爱了。何英平心中下定决心,此生非贺氏不娶!而贺氏也发誓,此生非何英平不嫁。他们也没想到,棒打鸳鸯的事情会落到自己头上。何英平的父母并不同意他和贺氏在一起,因为他们在何英平小的时候,就给他定下了与妙姑的婚事。那时候,定下的亲事是不能毁约的,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就在何英平迎娶妙姑的那天,贺氏就准备将妙姑毒死。何英平知道后,就制止了她。当天他的确去了吴家,可是等所有人都睡熟之后,他却悄悄跑回自己家里,将妙姑杀害。可是他没想到,就算妙姑死了,父母还是不让他娶贺氏,还托媒人给他定下了与廖氏的婚事。
贺氏就想到: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活着有什么意义?之前已经把妙姑杀了,已经当了坏人。但是老天为什么不让我们在一起?罢了,要坏就坏到底吧!我就不信了,如果把廖氏也杀了,他父母还不改变心意。正是出于这个目的,才让她们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如今案子已被查明,此生是不能在一起了,只愿来世还能相遇。
魏知县以故意杀人,将何英平和贺氏判处斩首,然后把吴氏和梅香无罪释放。在大牢里关了几年,梅香终于得见天日,她心生感慨:“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有情人为了在一起,真是什么办法都想得出来!这样的心机太深沉了,也太可怕了。”梅香不识字,但是她的心情是这样,小编就给她想了一段文字,来表达她当时的心情。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朋友海涵。之后,梅香立志终身不嫁,以黄花闺女之身走完了她的人生道路。
何英平与贺氏相爱有错吗?爱情本没有错,可是他们相爱的方式却大错特错。他们应该用积极地行动,去改变父母的心意,而不是以阴险残忍的手段去谋害别人。通过这个案子,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包办婚姻有多大的危害。对于现在的时代,我们应该心怀感恩,珍惜身边的美好,珍惜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