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解塑料并不环保?
2021年1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禁塑令”。随着“垃圾分类”的推广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可降解”塑料越来越受到青睐,很多企业也打出了“可降解”和“环保”的招牌。事与愿违的是,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副教授曹淑艳课题组的研究,可降解塑料可能不是那么环境友好。
塑料在自然环境中降解一般需要数百甚至上千年,从环境容量的角度而言,塑料已经成为超级垃圾。截止到2019 年底,中国的初级形态塑料产量已累计到10亿吨。作为石油资源高度依赖进口的塑料消费大国,中国在“塑控”——调控塑料生产、消费与后端处理、处置问题所处的情形较全球大多数国家更紧迫。
可降解塑料不等于环保塑料
根据曹淑艳课题组的报告,在塑料领域,“可降解”并非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代名词。塑料的本质碳龄、在产品链中的位置,加上后端处理处置方式,共同决定着其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环境绩效。
目前市面上的塑料包括石油基非生物可降解塑料即传统塑料PE、PP、PET等,生物基非生物可降解塑料如生物基-PE、生物基-PP、生物基-PET等,石油基生物可降解塑料如PBAT/PBS、PCL等,生物基生物可降解塑料如PLA、PHA等。
向下游加工、制取塑料制品的过程中,每吨可降解树脂与传统树脂的能源需求基本相当。塑料使用是功能决定的,在功能单位一致的情况下,新生代塑料制品的物料需求普遍较传统塑料制品要高,例如,1.5~2 公斤PBS制塑料托盘在功能上才与1公斤PP制塑料托盘相当。
在功能单位下,PBAT塑料、PBS塑料的环境影响通常会更大一些。特别是当末端处理方式为焚烧的情况下,替代既不能实现“减量”的政策预期,又支付了更高的环境成本。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的研究,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过程的社会成本为2253元/吨(2017 年数据 。其中,收集、运输和转运环节的成本为1164元/吨,焚烧排放二噁英致癌健康损失764元/吨,焚烧享有的各类补贴合计为325元/吨)。填埋的全过程社会成本也很高,为1530元/吨(2012年数据。其中收集成本约占60%)。
公众原本为保护环境而进行的绿色购买(可降解塑料)支付变成了损害环境的“赔偿金”。
现行塑料管控政策存在二元对立
焚烧正在成为中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主流手段。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达到50%。2017年,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部主任谢宏文在“新时代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暨2017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论坛上断言,到2035年,全国75%的清运垃圾(折合4.1亿吨)将用于焚烧发电。
据曹淑艳课题组的研究,2017年和2018年,我国塑料消费的38%用于包装。很多包装都是一次性用品。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我们生活中使用后的塑料,没有区分可降解和非可降解的,基本上都被分在生活垃圾的“其他垃圾”那一类,而且大城市其他垃圾主要以焚烧为主。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春兰表示,“现在各地推行的升级版‘禁限塑’政策,是在有条件的地方、领域使用可降解塑料替代传统塑料,但目前市场上的可降解塑料主要是化石基的,如果用后处理方式是焚烧,它的环境影响,尤其是碳排放,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而《意见》提出,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我国目前针对塑料管控的政策目标具有明显的二元性,可降解为主的源头治理与以焚烧为主的实际管理冲突明显。
“不改革塑料垃圾分类机制,塑料用后命运将以焚烧为主。”曹淑艳认为,如果用焚烧的方式处置,可降解塑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用后塑料的污染问题。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指出,塑料消费不仅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加速了石油消费增长。我国未来要逐步禁止对环境污染严重、回收困难的塑料产品消费,并对可回收利用的塑料和生活必需品的塑料消费实行“限制”与“替代”。在生产和消费两端发力,建立禁止生产的塑料种类目录。
曹淑艳建议,推动塑料经济从开环的线性模式走向闭环的循环模式。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促进易回收的塑料实现100%回收,是减排塑料垃圾,提高回收再利用的关键。这需要塑料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理念到机制的革新,同时加强基础建设及监管能力。应该研究将家庭塑料消费重新分类。一类是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必需塑料品(R&G类,Recyclable & generual),对此类塑料,管理的思路是“限制”与“替代”相结合。另一类是难回收利用和非必需的塑料品(D&N类,Difficult to recycle and non- generual),对此类塑料,管理思路的核心是“禁止” “限制” “替代”相结合。
第二,提高塑料在经济系统中的循环性能,一是提高塑料的可回收性,二是减少塑料原料对耗竭性资源特别是石油的依赖。
第三,塑料需要减量和平衡发展。所谓“平衡发展”是指经济系统对塑料原料的需求100%来自其回收再利用塑料制品,虽然由于产品用途要求,少量的塑料原料需取自自然可再生资源,但是,用后富余的那部分回收再制造原料足以补偿来自可再生资源的塑料原料的消耗。
曹淑艳课题组研究显示,通过对塑料全产业链管理,“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减少传统塑料消费1180万吨,避免塑料焚烧620万吨,原料节油2500万吨,比2018年长庆油田全年的原油产量还多5%左右,减排二氧化碳1.1亿吨,相当于35个500MW(兆瓦)煤电厂的全年碳排放量。“十四五”中国“减塑”的总社会效益为507亿元,这部分收益可以满足减量焚烧的620万吨塑料的化学回收工艺的建设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