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龄不应成为骨干教师的评选因素

杜全发

近期,我所在的县开展三年一度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评选自上向下,采用总量控制、指标到校的方式进行。县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指标是学科带头人2名,骨干教师3名。由于受制于名额限制,学校评选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学校组织量化考评、最终择优推荐上报的形式进行。我作为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评组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此次考评打分工作,在参与此项活动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必须一吐为快。

目前,在基层学校组织的评选中,最有影响力的评选是职称评聘。因为此项评选与工资收入有着直接联系,教师普遍比较关注,也比较积极。正因为职称评聘工作教师关注度高,相关争论也最为激烈,其中最饱受诟病的就是论资排辈问题。

我校此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采用的是职称评聘细则。这个细则主要分三部分:资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成果。其中,资历部分包含学历、教龄、任职年限等。学历按照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排序,相邻层次相差2分;教龄1年1分;任职年限(任现职称至今的年限)1年1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成果,大多按照县一等奖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类比计算。

从以上细则条款不难看出,职称评聘更倾向于保障中老年教师的利益,正常情况下多工作1年就可以多加2分。而获得一次县优质课教学比赛等活动一等奖才可以加1分,且不说获一等奖的难度有多大,在一个有着近200名教师的学校,获得一次参赛的机会又有多难。在职称评聘中,照顾年龄偏大教师较少参加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活动的实际,给予他们职称评聘上的优先权,本也无可厚非,毕竟人人都会老,这样的规则人人都有享受的机会。但是,将这种明显带有照顾色彩的细则拿来作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显然不妥。

首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初衷是激励中青年教师,特别是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提升专业素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县教育局发布的评选通知中也明确提出,鼓励中青年教师参评,严格控制即将退休教师申报。获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不仅是一项荣誉,还是一份责任。青年教师工作热情高,接受新理念、新技术快,在校内公开课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显然比老教师更有优势。

其次,把教龄作为评选因素不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评选细则在一所学校往往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具有很强的导向性。教龄量化成分值,必然挫伤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无法激起年轻人的工作热情,从学校长远发展来看,论资排辈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和方法,需要教师个人准备的材料还是很多的,比如需要提交近三年的教学计划、授课统计表、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等,上一学年的备课笔记,还要上一节考评课。应该说,以上材料的准备还是非常花费教师心血的。可为什么老教师不辞辛苦也要参评,究其原因还是为了职称评聘。骨干教师作为职称评聘的评审条件之一,不论是学校量化评比还是作为上报推荐条件,其含金量还是十分高的,这也是为什么老教师也热衷于参评的原因。

其实,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含金量越高,基层学校在评选时越要坚持正确的导向,越要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绝不能把评选当作走过场,把骨干教师作为一种奖励,给予某些人关照;更不能将此作为资源,搞权钱交易,滋生腐败。

(作者单位系安徽省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

(中国教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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