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242个错题考点总结
大家知道,以后的考题可能会原来越偏,多涉猎一些知识点,而错题笔记就是比较难的知识点,对考试也是有帮助的。
第一章、 火灾基础知识与评估
一、 基础
1、 影响建筑结构耐火性能的因素包括:结构类型、荷载比、火灾规模、结构及构件温度场
2、 初期增长阶段属于燃料控制型,充分发展阶段,属于通风控制型
3、 明火、反应热、发热自燃属于化学火源
4、 不完全燃烧产物有CO、NH3、醛、醇、醚
5、 羊毛--硫化氢;尼龙--乙醛;酚醛树脂--氰化物;环氧树脂--丙醛
6、 醚炔烯烷--越后闪点越低
7、 闭杯60度,开杯65.6
二、 评估
8、 风险评估的作用:社会建设重大保险
9、 事故树:最小割集:顶事件发生的充要条件;最小径集:顶事件不发生的充要条件
10、 割集,也叫做截集或截止集,它是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
11、 求最小割集:布尔代数法、行列发、矩阵法
12、 最小径集表示系统的安全性
13、 图形表示:特殊-菱形;底事件-圆形;结果-矩形
14、 风险管理过程包括:明确环境信息、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监督检查
15、 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十分假
16、 安全检查表法采用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
17、 事故树采用的符号包括事件符号、逻辑门符号和转移符号三大类
18、 事故连锁越多,系统越危险;事故连锁中事件越少,系统越危险
第二章、 其他建筑防火
三、 地铁
19、 地铁工程地下部分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2.00h
20、 设自喷:大于6000m²的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可燃物品的仓库和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或高层仓库
21、 地下站台还应保证站厅到站台的楼梯或扶梯口处具有不小于1.5m/s的向下气流
22、 变电所、配电室等应急指挥和应急设备设置场所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50%;其他场所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10%
23、 当库房的总宽度不大于75m时,可沿库房的一条长边设置地下消防车道,但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5m×15m
24、 车辆基地与其他功能场所之间3h楼板
25、 出入口通道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当大于100m时,应增设安全出口,且该通道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50m
26、 挡烟垂壁或划分防烟分区的建筑结构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27、 挡烟垂壁的下缘至地面、楼梯或扶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
28、 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²,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²
2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变电所操作电源和地下车站及区间的应急照明用电负荷应为特别重要负荷
30、 电梯、竖井爬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管理区的楼梯不得用作乘客的安全疏散设施
31、 侧式站台与同层站厅换乘车站,除可在站台连接同层站厅的通道口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外,其他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
32、 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和联合检修库的室内最远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60m
33、 地下车站及区间应急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由正常照明转换为应急照明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5s。
34、 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等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5、 靠区间壁的墙上应设置靠墙扶手,高度宜为0.9m
四、 电厂
36、 配电装置室房间内任一点到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
37、 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最远工作地点到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75m
38、 集中控制楼最远工作地点到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39、 脱硫工艺楼、供氢站(制氢站)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40、 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发电厂,消防水泵及主厂房电梯应按Ⅰ类负荷供电。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发电厂,消防水泵及主厂房电梯应按不低于Ⅱ类负荷供电。
41、 单台发电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时,主厂房电梯应按保安负荷供电
42、 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应设置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43、 自动灭火系统、与消防有关的电动阀门及交流控制负荷,应按保安负荷供电
44、 油浸变压器与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楼、集中控制楼及网控楼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45、 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疏散距离不应大于75m;集中控制楼不应大于50m--国美央企丙
五、 飞机
46、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排水口
47、 I类飞机库一级耐火,II、III类飞机库二级耐火
六、 火电厂
48、 配电装置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距离不大于15m,设甲级门
49、 主控楼、配单装置楼到安全出口不大于30m
50、 点火油罐的泡沫灭火系统的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单罐容量大于200m³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七、 加油站
51、 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52、 LPG储罐地上布置时,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少于3h
53、 站房可合建,但站房应设置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
54、 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遮盖加油机、加气机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宜小于2m
55、 站房的一部分位于加油加气作业区内时,该站房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300㎡
56、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57、 LNG泵应设超温、超压自动停泵保护装置
58、 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
59、 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0、 LPG与重要公建≥100m
61、 汽油加油枪的流量≤50L/min
八、 洁净厂房
62、 当主机房设有高灵敏度的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时,主机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增加50%
63、 洁净厂房每人吸入新鲜空气40m3
64、 隔墙及顶棚不应低于1h,隔墙上的门窗不应低于0.6h,技术竖井井壁不应低于1h。井壁上检查门不应低于0.6h。顶棚和壁板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不应低于1.0h
65、 洁净室的生产层及可通行的上、下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九、 人防
66、 大于5000m²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小于或等于5000m²的人防工程可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67、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68、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个数不得少于1个
69、 中庭的自然排烟口净面积不应小于中庭地面面积的5%;
70、 沿墙面设置的疏散标志灯距地面不应大于1m,间距不应大于15m
71、 排烟口宜在该防烟分区内均匀布置,并应与疏散出口的水平距离大于2m
72、 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人防工程,其消防备用照明照度值宜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值,小于5000,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0%
十、 木结构
73、 老幼设置在木结构应在首层或二层
74、 不大于18m的住宅建筑、不大于24m的办公建筑和丁、戊类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
75、 木结构建采用难燃性屋顶承重构件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十一、 石化
76、 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应设安全阀: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大于0.03MPa的蒸塔
77、 甲乙类油品泊位与明火相距不小于40m
78、 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³的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79、 石油库的围墙与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0m
80、 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放空
81、 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82、 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设施在距装车栈台边缘10m以外的可燃液体(润滑油除外)输入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83、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的放空管可不设阻火器
84、 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85、 消防站应配置不少于2门遥控移动消防炮,遥控移动消防炮的流量不应小于30L/s
86、 消防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车库室内温度不宜低于12℃,并宜设机械排风设施
87、 甲、乙类装置区周围和罐组四周道路边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间距不宜大于100m
88、 油罐装卸完毕后静置2min,再计量
89、 装置区及储罐区的消防道路,两个路口间长度大于300m时,中段应设置供火灾施救时用的回车场地,回车场不宜小于18mx18m
90、 石油化工公用管道与重要设施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91、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卧式≥0.8m
92、 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93、 20号重油丙A
94、 单罐容积大于等于50000m3的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
95、 空分厂房在乙炔最小频率的下风侧
96、 石油库输油作业的供电负荷等级应为三级,不能中断输油作业的油库供电负荷等级应为二级
97、 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高度≤24m
98、 灌瓶间和储瓶库的室内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室内陆面应高于室外地坪,其高差不应小于0.6m
十二、 汽车库
99、 地下停车库等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大于6000m²;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100、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
101、 汽车库消防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102、 分散充电设施负荷等级为三级
103、 分散充电设施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104、 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105、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相邻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106、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107、 Ⅱ、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十三、 直燃机
108、 直燃机房人员疏散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至少应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从机房最远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35m
109、 烟道和烟囱烟道周围0.50m以内不允许有可燃物,排气口水平距离6m以内,不允许堆放易燃品
十四、 监控
110、 监控中心主要设备:报警受理、信息查询、用户服务。(抱茶壶)
第三章、 建筑防火
十五、 防火
111、 6层建筑设置敞开楼梯间时,默认有敞开式外廊
112、 手术室、实验室、胶片室、老幼,2+1+乙
113、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14、 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的丁、戊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15、 隔爆、油浸、正压均用于1区2区,无火花型仅用于2区
116、 占地面积大于30000m²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
117、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118、 消防站布局5min内到达。一级站7km,二级站4km,三级站2km,郊区15km
119、 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
120、 排除和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易燃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50mm,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
121、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122、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0m计算,且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0m
123、 铜芯导线截面积:1区2.5,2区1.5
十六、 锅炉房
124、 电气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应沿锅炉热风道、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表面敷设
125、 锅炉房的锅炉总台数:新建不宜超过5台;扩建和改建不宜超过7台;非独立锅炉房不宜超过4台---舞猩阔气是非多
十七、 装修
126、 氯氧镁水泥装配式墙板B1级
十八、 隧道
127、 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128、 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s,并应大于临界风速
129、 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
130、 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连通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31、 隧道内陆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²,设备间与车行隧道2+乙
132、 通行机动车的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并设置3条及以上车道的三类隧道,在隧道两侧均应设置灭火器,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4具
133、 隧道按封闭长度分类,不考虑敞开区间
134、 隧道内灭火器设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
135、 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5m
136、 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
137、 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
138、 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²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39、 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250m~300m;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高度不应小于2.1m
140、 一、二类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三类隧道,不应小于2.0h。
141、 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隧道外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长度小于1000m的三类隧道,隧道内、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可分别为10L/s和20L/s
第四章、 消防设施
十九、 干粉
142、 干粉全淹没灭火系统的灭火剂设计浓度不得小于0.65kg/m³。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喷头的单孔直径不得小于6mm
143、 喷头的单孔直径不得小于6mm
144、 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 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145、 干粉驱动气体:储气、储压、燃气
二十、 给水
146、 以低频交流电源逐台驱动消防水泵,使每台消防水泵低速转动的时间不应少于2min
147、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148、 埋地金属管道的管顶覆土最小0.7,机动车0.9,冰冻线0.3,复合管+0.1,在重型汽车道路保护套管,套管与复合管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149、 干式消火栓系统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应设置快速排气阀
150、 高位消防水池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151、 接市政消火栓的环状给水管网的管径不应小于DN150,枝状管网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
152、 控制阀门井距消火栓不应超过1.5m
二十一、 自喷
153、 货架储存时应采用钢制货架,并应采用通透层板,且层板中通透部分的面积不应小于层板总面积的50%
154、 采用标覆喷头总数不超过20只,或采用扩覆喷头且喷头总数不超过12只的局部应用系统,可不设报警阀组
155、 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²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6、 雨淋报警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报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报警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157、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0m,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
158、 干式报警阀加速器动作时,加速开启报警阀
159、 仓库单排货架:最大储物高度3-3.5m,喷水强度8,作用面积160,持续时间1.5h
160、 水平设置的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准工作状态不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4‰
161、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应设置洒水喷头,不设置洒水喷头:配电线路采用不燃材料套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风管保温材料等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
162、 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
二十二、 泡沫
163、 用于油罐的中倍数泡沫灭火剂应采用专用8%型氟蛋白泡沫液
164、 泡沫液泵应能耐受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转
165、 当球罐的容积不小于1000m³时,但赤道以上环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6m
166、 系统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5mm;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
167、 水溶性液体储罐应设置泡沫缓冲装置
168、 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液上喷射形式,且保护面积应按油罐的横截面积确定
169、 中倍数泡沫产生器应沿罐周均匀布置,当泡沫产生器数量大于或等于3个时,可每两个产生器共用一根管道引至防火堤外。
170、 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10000m3 的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当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宜为固定式。
171、 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172、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173、 当系统采用管线式比例混合器时,水进口压力应为0.6MPa~1.2Mpa,比例混合器的压力损失可按水进口压力的35%计算
174、 连接泡沫产生器的泡沫混合液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罐壁上,管卡间距不宜大于3m
175、 防火堤高度为计算高度+0.2m,介于1.0-2.2m。有效容积为最大储罐,有困难存一半
176、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管道应有3‰的放空坡度
177、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利用热烟气发泡时,应采用耐温耐烟型高倍数泡沫液,应选用水力驱动型泡沫产生器
178、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10m3
179、 单罐容量大于1000m³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³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二十三、 气体
180、 CO2系统选择阀工作压力:高压12≥mpa,低压2.5≥mpa
181、 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182、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183、 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184、 高压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装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185、 低压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装置系数应按国家现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186、 储存装置的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187、 气体预制系统充压压力不大于2.5mpa
188、 IG541混合气体储存容器应采用无缝容器
189、 液面至容器缘口≥150mm
190、 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二十四、 水喷雾
191、 水喷雾持续时间:固体皮带1h,液体0.5h,电气0.4h,冷却6h----一屁股无液电石
192、 传动管宜采用钢管,长度不宜大于300
193、 当响应时间大于120s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和应急机械启动两种控制方式
194、 阀门的开启时间不宜大于45s
195、 立管下端应设置锈渣清扫口,锈渣清扫口距罐基础顶面应大于300mm,且集锈渣的管段长度不宜小于300mm
196、 当响应时间大于120s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和应急机械启动两种控制方式
197、 系统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5mm;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
二十五、 细水雾
198、 细水雾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m2
199、 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
200、 闭式细水雾用于保护室内油浸变压器时,喷头的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变压器高度超过4m时,喷头宜分层布置;当冷却器距变压器本体超过0.7m时,应在其间隙内增设喷头
201、 闭式系统的最高点处宜设置手动排气阀,每个分区控制阀后的管网应设置试水阀
202、 持续喷雾时间:油20min,电库30min,厨房15s,冷却15min
203、 喷头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大于喷头最大布置间距的1/2;
204、 在储水箱进水口处应设置过滤器,出水口或控制阀前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网孔孔径不应大于喷头最小喷孔孔径的80%
二十六、 火报
205、 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高速气流、大空间、低温、隐蔽、早起探测、不宜进入
206、 专线连接:水泵、风机、雨淋阀电磁阀、预作用电动阀
207、 不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焰探测器:浓烟、污染、油雾、金属、阳光
208、 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B1 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209、 铜芯绝缘电线、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 0.50 多芯电缆; 0.75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电线;1.00穿管敷设的绝缘电线
210、 输入模块在收到信号3s内动作,并点亮指示灯
211、 在火灾报警后经逻辑确认,联动控制器应在3s 内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相应的消防设备
212、 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213、 手动自动转换装置中心点距离地面1.5m
214、 没有手报:挡烟垂壁、防火卷帘、分隔水幕、水喷雾细水雾
215、 可燃吊顶内所有导线,均穿钢管敷设
21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电源装置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217、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m~1.5m
218、 消控室接地各设备,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²;接建筑,不小于25mm²
219、 每台扬声器覆盖的楼层不应超过3层,广播功率放大器应配有备用电池,电池持续工作不能达到lh时
220、 提高灵敏度:减少开孔数量,减少采样管长度
221、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控制设备、手动自动,泵、风机、阀门
222、 锯齿形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点型探测器
223、 水泵、风机设手动直接控制
224、 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二十七、 防排烟
225、 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机房内自喷;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226、 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送风量应按1.0m/s门洞断面风速计算
227、 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228、 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229、 可熔性采光带,自然2500,机械2000。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或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
230、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231、 补风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补风管道跨越防火分区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0h
232、 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时,可通过走道排烟
二十八、 供电
233、 配电回路配接灯具的数量不宜超过60只
234、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235、 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当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时,火灾确认后60s内供电
236、 避难层采用放射式供电
二十九、 照明
237、 腐蚀性场所密闭型,潮湿厂房防潮型封闭型,储油间电池室密闭型
238、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239、 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240、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241、 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与窗帘、帷幕、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42、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