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为什么不让港中旅收购国旅集团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监管企业。这也意味着,又有两家央企进行了战略重组,央企改革的步伐也在进一步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从国资委发布的消息来看,此次国旅和港中旅的重组,是将国旅集团整体并入港中旅集团,而不是港中旅集团整体收购国旅集团,那么,从重组方式来看,应该是一次行政行为,而非市场行为。
从目前国旅和港中旅的资产管理关系来看,国资委确实有权将国旅集团的资产无偿划拨缎带港中旅,从而完成双方的重组。因为,国资委是两家央企的出资人,且都是国有资产。但是,站在市场的角度分析,这样的行为,又似乎不太合理。至少,很难体现市场化原则,很难体现两家企业的意志。
我们说,国企也是市场主体,无论是对外投资还是合作,抑或资产重组,也都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按市场化规则办事,并利用市场手段进行合作与并购,尽可能地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拉郎配。因为,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重组,纵然效率很高,也会引起这样或那样的反响,甚至会引发不该引发的矛盾和问题。
而从国旅集团和港中旅集团的重组来看,按照两家企业的性质,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并购的方式,由港中旅集团对国旅集团实施整体收购,其收购收入则可以上交国资委作为资产出让收入。再不行,则可以通过由港中旅增发股票的方式,对国旅集团进行收购,而不需要以整体并入的方式,让这样一项完全可以体现市场化的重组案例,变成行政化的拉郎配。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有关中广核集团收购法国电力公司股权的事宜,因为欧盟执委会的介入,陷入困局。原因就在于,欧盟执委会提出,中国央企与国资委之间不是独立的资产关系,而只是国资委下属的一个分公司。因此,应当将同类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考量。于是,就会达到必须经欧盟执委会审查是否存在垄断才能完成收购。自然,对央企走出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对央企在海外进行资产并购等增加了难度。
反过来,从此次国资委对国旅集团和港中旅集团重组的操作方式来看,也难免会给包括欧盟执委在内的相关国家、机构等以借口。因为,如果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政府就不应该通过无偿划拨方式整体并入,而应当走市场程序,以市场并购的方式进行。
也正因为如此,央企在改革过程中,如何避免走行政划拨、行政拉郎配的方式,即便是两家央企之间,也严格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股权收购、股权置换、股权交易等方式,那么,相关国家就很难找到借口。对中国企业走出去,也会有更加积极的作用。
现在,国旅集团和港中旅集团的重组方案已经确定,整体并入的方式也不能再改变了。在以后的改革重组中,能否尽可能地减少这样的拉郎配式重组,更多地引入市场化元素,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出台的情况下,能够用市场化手段完成的重组,还是要尽可能地通过市场化手段,而不要用行政手段。行政手段用得越多,越说明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不确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理顺。那么,市场的公平环境就难以营造,国企的竞争优势就难以体现。
国企改革的步伐要加快,就必须按照市场化办事,把更多的决定权交给市场,而不是政府全抓在手中。抓多了,国企就真的很难真正走向市场了。国企的优势很多,没有市场化,这些优势就全部没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