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厂制售“地沟油”涉案5000多万元 直击法院强制执行一追到底
法院干警将设备设施逐一登记成册进行交付。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记者 李文科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4日21时30分讯(记者 李袅)购买用猪肉加工废弃物炼制的猪油,再炼制成“食用猪油”,重庆垫江县一家黑工厂生产、销售的地沟油总金额达5000多万元。除了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林某照还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24)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来到涉案工厂,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设备设施进行强制执行交付。
涉案产品包装盒。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记者 李文科 摄
现场
黑工厂触目惊心 腐坏的地沟油原料仍可见
今日下午,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石岭村6组的闽杰猪油精炼加工厂外,拉起了警戒线。
“强制执行开始!”随着一声令下,黑工厂大门被打开,执行干警一行对工厂内的冷冻储物罐、油脂捏合机等设备逐一进行清点。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看到,这个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工厂内,堆放了不少名为“金满多”的精制猪油外包装,上面赫然写着:“常吃闽杰油,健康又长寿。”昏暗的工厂内充斥着难闻的气味,随处可见残留的猪肉制品加工废弃物被丢弃在角落,一桶桶用于生产地沟油的原料已经腐坏。
涉案猪油精炼加工厂内,用于生产地沟油的原料已经腐坏。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记者 李文科 摄
回顾
销售巨额“地沟油”被判无期徒刑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被告林某照等人在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共同经营闽杰猪油精炼加工厂,期间多次购买用含有淋巴结的猪脚油、猪附心油等猪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炼制的猪油,炼制“食用猪油”,先后销往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泸州市、重庆市丰都县等地,生产、销售总金额为5132.7927万元。重庆市三中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生效后,被移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林某照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垫江县闽杰猪油精炼加工厂内的设备设施,并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
此后,这些设备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买受人以14.1万元最高价竞得。今日,法院依法对拍卖物品进行强制执行交付。
被查封的炼油设备。市三中法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发
设备被拆除。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记者 李文科 摄
拍卖财产交付完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记者 李文科 摄
执行
不到一个小时 强制执行交付完成
现场,法院干警将设备设施逐一登记成册进行交付,整个强制执行交付过程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
“由于工厂内有易燃物品,整个执行行动持续了近一个月。由于这些设备既没有名牌,也没有合格证,只能当作废品处置。”市三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侯军表示,此次执行就是要打击食品犯罪,确保食品安全,不仅让犯罪人员失去自由,而且要摧毁他的作案工具和经济基础,同时也对罚金和没收财产刑执行到位,以此保障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重庆市三中法院启动刑事案件财产刑专项执行活动,在加强刑事审判的同时,加大对财产刑的执行力度,铲除犯罪分子再次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今年6月以来,该院执结刑事案件财产刑案件4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53.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