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为廉宪使,死作惠民坊”——长阳先贤裴承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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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农历十一月壬子日早些时候,备受明太祖朱元璋恩宠的国舅爷——武定侯(卒后封营国公)、征西将军郭英,还沉浸于讨平川陕叛寇、再立战功的喜悦中。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当日,一道来自都察院某裴姓官员的劾奏,又将他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顿时令他如坐针毡。这道奏折,检举了郭英的两条罪状,一是“私养家奴百五十余人”,二是“擅杀男女五人”,要求皇帝朱元璋“治其罪”。鉴于郭英位高权重,又鉴于上述事实按《大明律》都是重罪,满朝文武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人,不惧开国元勋、皇亲国戚,敢于挺身而出、正义直言?令他们以及郭英本人没有想到的是:上奏之人,只是担任监察御史仅仅数年,4个月前被命与张亨等9名监察御史同署都察院事,品级仅正四品的湖广长阳人裴承祖。
(一)
裴承祖,生年史籍未载,约于洪武初年出生于湖广布政司所属荆州府长阳县,今湖北长阳县城老街“拐拐头”(西门菜市场斜对面)一带是其旧居遗址。裴承祖的少年时代,正值国家一统、战乱初平。彼时,长阳在经历了元末“容美土司寇乱”之后,刚刚进入恢复发展阶段。从国家到地方,文教方兴,求贤若渴。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天资聪颖的少年裴承祖勤奋学习,立志报效国家。为了静心学习,他在长阳县内一个叫“梅溪”的地方修建了一间茅屋,专供读书。若干年后,裴承祖功成名就,深受乡人敬仰,长阳父老将他当年读书的草屋命名为“梅溪书屋”。明代诗人“涵虚子”(姓名不详)更是题诗赞颂云:
高人有清趣,结屋凌云烟。占得溪流,一曲梅花边。左持五弦琴,右阅太古篇。清芬入幽室,疏影横湘帘。倒着白接篱,枕书醉后眠。缟衣蹁蹁舞花影,飘然罗浮境绿毛。么凤隔窗吹明月,水寒琼珮冷清风。满眼扫不开,白云飞绕梅仙台。登闲赋就阳春调,一夜春从天上来。
可见,裴氏自甘寂寞、勤学苦读的往事,其后成为竞相传颂的佳话。
△明清长阳县城“拐拐头”,约位于今长阳老街“廪君茶”商铺后方至中国银行宿舍大院东部一带。(向家舟摄)
付出总有回报。明洪武中期,品学兼优的裴承祖被地方推荐为“岁贡生”,进入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深造。在都城(今南京市)求学期间,他秉承山里人质朴的个性、勤奋努力的传统,扎实求学,逐渐展露头角。在他成为监生后不久,适逢明朝廷为加强监察机构建设,决定采取荐举的方式从国子生中征辟人才。很快,学业、人品俱佳,且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裴承祖,便以“异才”科取胜,被明朝最高统治者朱元璋钦点为监察御史(正七品),进入国家最高监察机关工作。这是他“纪检监察”生涯之始。
据《明史》记载:明朝初年,依元朝旧制设置御史台。洪武十三年五月,罢御史台。十五年改置都察院,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正七品)110名,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总之,都察院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
根据《明实录》的记载,裴承祖在都察院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于建言,不惧权贵,勇于弹劾,得到了明太祖朱元璋的肯定,逐渐由一名“七品芝麻官”擢升至从三品大员。
洪武二十八年甲辰日,监察御史裴承祖向皇帝建言:
“四川贵、播二州;湖广思南州宣慰使司及所属安抚司州县;贵州都指挥使司平越、龙里、新泰、都匀等卫,平浪等长官司诸种苗蛮不知王化,宜设儒学,使知诗书之教,立山川、社稷诸坛场,岁时祭祀,使知报本之道。”
中国西南地区,历来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自古,“蛮夷”酋长们凭借“山高皇帝远”,夜郎自大,割据一方。同时,中央政府基于这些地区山穷水恶、民贫地瘠,出于行政成本等考虑,自唐宋开始推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至元末明初推行“土司”制度,对这些地区实行间接统治,以实现国家形式上的统一。然而,封建统治者及有识之士始终明白历史大方向,即:“羁縻”是权宜之计,“改土归流”才是最终的目的。要实现实质上的“大一统”,民族融合是关键。而民族融合的重要手段,则是在这些地区推行儒家文化,培育忠孝爱国、有仁义廉耻的臣民。裴承祖的这一建言,深符历史大势,契合皇帝心意。因此,朱元璋“从之”,采纳了这一建议,在这些地区大兴儒学,大办官方正祀。后来的历史发展也证明,正是因为儒家文化在西南民族地区的推广,加快了这些地区的汉化和“改土归流”进程。可以说,在推动中华民族融合发展、促进和维护中华民族大一统方面,裴承祖是一位有功之臣。
洪武二十九年秋七月己巳日,裴承祖又向皇帝建议设置泰安卫指挥使司:
“时监察御史裴承祖言:山东泰安州,东接泰山,西连五道岭,绵亘深邃,逋逃者多聚其间,时出劫掠,宜于本州置卫,五道岭立巡检司以镇之。诏从其言,遂命立卫于泰安州。”
泰安,山东之中,泰山所在,其安稳关系山东之安稳,华东之太平。然而,由于明前期泰安缺乏驻军,致使成为“流寇”云集之地,不利于山东地区人民安居乐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裴承祖的这一建议,可谓是忧国忧民。因此,朱元璋采纳了这一建议,于泰安设立了泰安卫指挥使司,镇守了一方安宁。有明一代,齐鲁大地总体安宁,不能说与明王朝在此加强军事部署没有关系。
裴承祖的忠勤得到了皇帝的赏识。洪武三十年秋七月癸丑,朱元璋任命他,与监察御史张亨、国用、闻良辅、李昇、纪正、康鸾、杨直、林崧、王中,同署都察院事。至此,裴氏由一名正七品的监察小官,一跃而成正四品的高级官员,其提拔速度,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在长阳籍古代官员中也是唯一一例。
(二)
升职后的裴承祖,愈加自勉,履职尽责。就在他与张亨等九人同署都察院事四个月后,得知了贵戚郭英的不法行为,便率先站出来检举揭发。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其实,明初异姓功臣恃功自傲、干犯国纪的并不在少数,皇亲国戚为非作歹的亦屡见不鲜。可是,面对他们和朱元璋的特殊关系,一般官员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直谏,老百姓更是敢怒不言。可以说,裴承祖的“炮轰”,戳中了这些勋贵的要害,大快低级官员和百姓人心。但是,良善之辈们也为裴承祖的大胆冒了一把冷汗——朱元璋这次会采纳裴承祖的建议,惩治这位跟随他出生入死的郭大将军、自己妃子郭宁妃的兄弟吗?
事实上,此时的朱元璋陷入了两难。一方面,在皇太子朱标去世后,年老的朱元璋为了稳固皇太孙日后执政的根基,需要维护一些旧臣的利益。这些旧臣中,就包括郭兴。后来的历史也证明,在“靖难之役”发生后,郭兴确实作过一些没有取得什么效果的、抵抗朱棣的行为,证明了自己的忠心。另一方面,朱元璋历来高度重视监察机构建设和监察官员的意见,况且裴承祖的检举他也自知属实,如不予采纳,人心会受沮。但是,在经历了一番权衡之后,他还是对郭英采取了包容的态度——“上以英功臣,诏勿问。”尽管之后,因“左佥都御史张春、都给事中冯峄等执奏不已”,他也只是走了走样子,安排“诸戚里大臣”即一些老家功臣们“议其罪”,目的是“使知所警”(警告一下郭英)。“已而宥之”,最终,在皇帝的庇护下,郭英并没有被深究。皇权最终战胜了法治,但站在朱元璋的角度考虑,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
△裴承祖热爱家乡,他醉心长阳山水,眷恋家乡景物,留下了数首吟咏“长阳八景”的诗篇。
尽管裴承祖的检举揭发最终被年老的明太祖予以搁置,但他却因此成了众人歌颂的对象。无论是当时修成的《明太祖实录》还是清人修撰的《明史》等官方历史,还是明清人编撰的《万姓统谱》《吾学编》《明伦汇编》等民间史书,以及湖广(湖北)、荆州(宜昌)、长阳等地的地方志,都因裴承祖的这一举动,将其视为一代名宦,实录其事,大加颂扬。唯有郭英六世孙郭勋在编撰有关徐达、沐英、郭英三位明初功臣及后代事迹之书《三家世典》时,对此事避而不谈,这固然有为人子孙“称美不称恶”“为尊者讳”的传统,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了裴承祖的正义和对郭氏家族的震慑。最有意思的是,不知何故,湖北恩施(明代为施州卫)、湖南长沙的旧志,竟然认裴承祖是同乡。不知是缘于其籍贯“长阳”被错传为施州或长沙,还是因为裴氏当时过于出名以至被外地人攀附的原因。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或许是出于对裴承祖的愧疚,亦或是出于对他的进一步关爱,即将走到生命终点的朱元璋,于洪武三十一年再次提拔了裴承祖,任命他为从三品的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浙西)。不久,继迁浙江按察使,为正三品。明代按察使,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监察机关,另有提点刑狱的职责。据康熙《杭州府志》等明清浙江地方志记载,裴承祖在浙江任职期间,“治狱平恕,不事苛刻”,被浙江人奉为“青天”。
正当裴承祖在浙江干的热火朝天之时,一场突如其来又在情理之中的“靖难之役”爆发了,这成为裴氏人生的转折点。朱元璋去世后,皇太孙朱允炆登上皇位,他的叔叔、燕王朱棣为了争夺皇位,驱兵南下,最终取得了胜利,坐上了皇帝宝座,成为明成祖。朱棣即位后,排除异己,许多朱元璋时代的旧臣、朱允炆时代通过科考的举子,纷纷成为被打压甚至迫害的对象。洪武庚午科举人、四川简县知县、后来成为明仁宗老师的长阳青年刘子春,此时被迫回乡避难,暂作枝柘坪覃氏家族塾师。建文帝在位期间,长阳有覃慎、田广、刘必先三人乡试中举,但他们终其一生,未被授予一官半职,哪怕是最低级的巡检。此时的裴承祖,也被新皇帝找了个理由罢免。《明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里的一句模模糊糊的“坐事免”,背后其实隐含的是刀光剑影的政治斗争。试想,裴承祖当年若是犯了大错误,后来又怎么会被永乐皇帝再次起用呢?换个皇帝就像玩斗地主的下一局,不洗牌是不行的。
所以,永乐二年,赋闲不太久的裴承祖便被明成祖起用,任江西按察使,明成祖希望他能像侍奉他父亲一样勤恳侍奉他。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最终,永乐皇帝对他却是不满意的,认为他在永乐时期“为政宽和”“碌碌循众”“无所建明”。(《明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五)不知是因为永乐帝要求过高?还是因为裴承祖日渐年老而丧失了斗志?或许,对新皇帝靠“篡位”而上位的不满和鄙视,对朱元璋的感怀和对朱允炆的忠诚,也不愿太正直而无意中触怒敏感的“虎狼之君”,才是他碌碌无为的真正原因?
永乐十五年(1417年)二月丙寅日,历经三帝,已致仕回乡多年的裴承祖去世了。这是《明实录》里关于裴承祖最后的记载。这一年,北京紫禁城的营建还未完成,南京还是明帝国的京师。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循着史籍的只言片语,裴承祖的一生,是有为的一生。他的故事,也折射了明代初年特殊的历史,值得回味。
(三)
裴承祖虽然去世已久,但在其后的五百多年间,家乡长阳始终没有忘记他。明清时期,裴承祖始终被作为“乡贤”,入祀位于长阳县城文庙旁的“乡贤祠”。就连雍正年间曾短暂“担任”长阳上级的归州(今秭归县),以及主体来自于明代长阳南部疆域的清代新县——长乐县(今五峰),在清代时也将裴承祖视为本地乡贤来供奉。更鲜为人知的是,在清代时,裴承祖还被视为长阳县城的“城隍”(即城隍庙供奉的神灵,长阳的城市的保护神,长阳“阴间”的地方官)。中国城隍信仰始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其城隍一般附会为曾在本地任职后去世于本地的名宦,或是与本地有关系的英雄或名臣。长阳城隍庙的城隍,老百姓没有选择别人,而是相中了裴承祖。如果不是源于他的一身正气可以护县庇民,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明清时期,长阳城隍庙位于县城中部惠民坊,即今老街歌舞剧团一带。乾隆《长阳县志》记载,当时的长阳城隍庙门口的对联为:“生为廉宪使,死作惠民坊。”那时,路过城隍庙的熙熙人群,一次又一次地加深了对这位明代名臣、长阳先贤的好印象。
△1939年时的长阳街道图
裴承祖不仅是一位政治家,也是一位热爱家乡的诗人,他醉心家乡山水,眷恋家乡景物,留下了数首吟咏“长阳八景”的诗篇,其篇名有:《凤台秋月》《军岭晴云》《鳖渚渔歌》《泉口春耕》《西沙古渡》,共五首。结合同时代其他诗人的“长阳八景”诗,可知“长阳八景”至迟在明代初年即已形成并命名,明代“八景”名与清代之名,仅有微小差异。八景中的“西沙古渡”,即明清时长阳县城西部的“雾河渡”,今人却将其雅称误认为本名。雾河古渡北岸渡口,与裴承祖的旧居相距不远。其《西沙古渡》一诗云:
渡头疏处罩轻烟,渡口行人唤渡船。
一带山峰秋色裏,几家烟火夕阳边。
渔翁荡桨相歌去,水鸟将雏作对眠。
更有道傍官舍小,征科终日索官钱。
此时,不仅描绘了古渡边的景物,更表达了裴承祖对当时只顾“征科终日索官钱”、不顾从源头扶助百姓的长阳官员的不满,以及对底层百姓的同情。对比邑人裴承祖,这些不知来自于何方的长阳地方小官,身影实在是太渺小了。
裴承祖爱长阳爱的深沉,古长阳人敬裴承祖也敬的执著。有一则传说故事说,清代康熙年间时,裴承祖曾现身于他的故居旧址——拐拐头。这则故事的讲述者是中国清代著名诗人、一代廉吏彭淑(号秋潭),而故事的主人公则是其曾祖父彭上达(字志先)。秋潭先生讲:我的曾祖父在世的时候,曾经在某一天的清晨,于中堂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位头戴乌纱帽、手执象牙笏的明朝官员,忽然间又消失不见。惊奇之余,我的曾祖父向父老打听,才知道我家正是裴宅旧址。而老百姓都认定,我曾祖父看到的官员身影,是裴承祖“显灵”的原因啊。因此,我曾祖父于宅东特意为其立祠设像以祭祀。后来,长阳城隍庙也将其作为本地城隍来祭祀了。
△清嘉庆版《秋潭诗集》书影
这个故事,从此在彭家世代流传,在幼小的彭秋潭心中种下了良善的种子。裴承祖也从此成为彭秋潭的榜样。在彭秋潭著名的《长阳竹枝词》(五十首)中,就有专门一首是专门歌颂裴先贤的:
霜台气节古遗忠,象简乌纱想象中。
一自堂东添像设,惠民坊拜裴公公。
巧合的是,尊崇裴承祖的彭秋潭,也是一名清代名宦。更巧的是,彭秋潭也在江西任职,只不过多为知县,至卒前方提为同知(正五品)。但彭氏所到之处,皆爱民、兴文、惩奸、重义。由于为民做主、惩治污吏、打压豪强,彭秋潭也得罪了不少人。嘉庆十一年,时任临川县知县的彭秋潭被当地“黠吏”黄河清等诬告,于次年三月被军机处“革职拿问”,几天后病逝南昌。其不得志,或许与裴先生也有几分相似了。
(四)
明清时期的长阳县城西边,曾有一座名为“豸绣坊”的宏伟牌坊,这是明代长阳人为纪念裴承祖而请示上级兴建的。“豸绣”的本义,是指古时监察、执法官所穿的绣有獬豸图案的官服,后借指监察、执法官。这座牌坊,根据地方志的记载,至少在明代万历年间还存在。但是,在清代长阳县志中,已没有这座牌坊的任何记载了。它或许在明末时,毁于侵犯长阳县城的土司唐镇邦或者张献忠起义军。
而曾经的城隍庙,在进入民国后,命运多舛。曾安放在长阳城隍庙内的泥巴“裴承祖”,最终在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时被人扔进了清江河。民国二十五年《长阳县志稿》记载:
“民国初,城隍祀典废。县保卫团成立,该大队部于其中。至民国二十二年,县长龚薰南因县署被神匪烧残,呈请省政府移治于城隍庙,令保卫团大队部副官李洪将庙内泥塑神像扛投河滨,毁钟环,仰置灶旁以盛污水,仆碑作厕板,亵秽不堪。”
至于城隍庙的建筑,如今早已灰飞烟灭,这是今人眼见的事实。至今,县城中关于先贤裴承祖的“遗迹”全没了。如果说,这是历史的无奈,还可以接受。但成书于当代的首部长阳新县志,囿于“厚今薄古”的指导思想和所谓“时间断限”,竟不为裴承祖等彪炳中国史册的长阳古人立传(同时期的《公安县志》,为公安明代名人“三袁”立传),就不得不说:过去长阳的史志工作可能是存在疏漏的。这一遗憾,不应长久延续下去。
“生为廉宪使,死作惠民坊。”我认为:即使在今天,裴承祖依然是长阳乡贤,值得官鉴,值得民敬。在七里湾的路灯上,在熙熙攘攘的广场边,在长阳人的普及读物里,在今人爱不释手的手机中,应该有这些先贤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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