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娃娃们知道“男女有别、授受不亲”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平湖一柱 第1121期】
男女有别,授受不亲,在旧时是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强调男女之间要隔离与疏远,严防非夫妇关系的两性有过多的接触,后泛指儒家约束男女的礼教。
后人对“授受不亲”多持批判态度,认为是对人性的压抑,特别是限制压抑甚至摧残了女性对理想异性的爱慕之情,扭曲她们的思想、感情与欲望,使其自觉变成封建道德力量的驯服工具。
不可否认,封建社会由于统治者的统治需要,以“授受不亲”为由,确实给古代妇女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那都是封建统治者为统治需要对“儒礼”的片面解读。如果你认真通过,就会发现,真正的授受不亲是一种礼,是有条件的约束,
“授受不亲”出自《孟子·离娄上》:淳于髡(kūn)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
淳于髡是战国时期齐国的雄辩家。一天他问孟子“男女之间不用手递受物品是礼,那么嫂子掉进水里,小叔子用手去救是礼吗?”孟子说:“那当然是礼了。”
可见,“儒礼”是有条件的,是分场合的。就像孟子说的,嫂子和小叔子平时“授受不亲”是礼,当嫂子掉进水里的时候,小叔子拉住嫂子的手同样也是礼!只是后来“儒礼”被统治者所异化,而在后来,人们批判封建礼教,在掘弃其糟粕时,把其精华也给去掉了。对小孩子,不仅不进行男女“授受不亲”的性别礼仪教育,甚连基本的“性别差异教育”都没有了,使得孩子、特别是女孩子们缺少性别保护意识,不少幼女受到了性侵害。
近日,山东警方通报某企业高管鲍某某被指“性侵未成年养女”一事,让“未成年人性侵害”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几周前发生在韩国的“N号房事件”,也让儿童色情犯罪行为引起大众关注。(4月14日中国青年网)
未成年人性侵害发生前,总有人心存侥幸,案件发生后,多数家长甚至众多网友也觉得这不过是意外的少数。但近年来,类似案件频发,鉴于其性质的特殊性,见诸于报端媒体很可能也只是冰山一角,相关调查数据告诉我们,儿童性侵问题,很可能就在我们身边,绝不可再小觑……
像鲍某“性侵未成年养女”案一样,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遭性侵,都是熟人作案,特别是女童,都是在被“熟人”哄骗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案发当时,孩子只是以为,大人是要和他们“亲近亲近”,并不晓得其中危害。
在我们国人意识里,不管男孩还是女孩,大人“亲亲”,是很自然的事情;在“亲亲”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自然以为被人“亲”就代表着自己被“喜爱”,是一件好事,甚至是一件光荣自豪的事。因此,遇到不法之徒要“亲近”自己时,也就毫无警惕与防范。更何况,犯罪分子常常是以“亲人”的嘴脸想方设法获得孩子的好感,并辅以物质或其他利益的引诱、哄骗、恐吓……近年来,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女被性侵案件成为“公害”,不仅是犯罪分子可恶之极,同时也折射出我们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性教育”的缺失。
作家毕淑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某学者到国外访问,期间到当地一位教授家中做客。教授有一位五岁的女儿。学者带去了中国的礼物,小女孩有礼貌地微笑道谢。学者抚摸着女孩的头说:“你真是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
教授等女儿退走之后,严肃地对学者说:“你伤害了我的女儿,你要向她道歉。”学者惊讶莫名:“我一番好意,送了她礼物,还夸了她,伤害二字从何谈起?”
教授说:“作为异性,你怎么随便可以摸她的头,让她以为只要接受了别人的礼物,就可任人抚摸!作为女孩子,这会让她不知道自重,长大以后变得轻浮!”事情的结果当然是学者向教授的女儿道了歉!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让孩子从小知道“男女有别”有多么的重要。
可是多少年来,在我们国人的意识里,孩子的“男女有别”只是被定义在了头发长短的差异,服饰颜色和样式的不同;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最多再加上了去洗手间(厕所)要分清男女。没有人告诉他们,异性之间交往,男女应当“有别”。即便是同性之间,交往也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更没有人告诉他们,女生和女生、男生和男生、男生和女生交往时要保持如何的“底线”——即身体的哪些部位可以允许别人接触?哪些部位不允许别人接触?尤其是男女生交往更应“界线分明”!
对幼小的女童,人们更是忽略了其性别的存在,更不要说直白地告诉她们,身体的哪些部位是绝对不允许他人特别是异性随意“接触”的,即便是自己最亲最近的人!当然更不会有人想到要告诉她们,如果有人强行“接触”,她们该怎样地处置?在这个方面,毫不客气地说,我们孩子,特别是女孩子的“性教育”是地地道道的一张白纸。因此,我们的女孩子,特别是幼小的女童在遭受性侵害时,她们没有任何的反抗意识,即便有个别女童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件好事,也不知道“不好”的后果到底会有多么地严重!
有鉴于此,我们的学校,特别是家长不要再忽视对小孩子的“性”教育,要让孩子从小明确自己的性别是男还是女,让他们知道“性别差异”,告诉他们要“尊重性别”、“保护性别”,让他们从小就知道“性别”不只是头发长短的差异,服饰颜色的不同,所去男女厕所的分别,而是要从小就建立起“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的概念,让孩子从小就学会“性别”的自我保护,一旦受到不法侵害,要及时向大人和相关机关报告,如此,才能从“本源”上减少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