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宾王
骆宾王
“初唐四杰”之一,初唐诗人
骆宾王(别称:骆临海,约619年-约687年),字观光,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唐代诗人,与王勃、卢照邻、杨炯并称为“初唐四杰”。 他年少成名,7岁时作《咏鹅》,被称“神童”。其在“四杰”中诗作最多,尤擅七言歌行,诗体气息嵚崎磊落,词华富艳瑰丽,形式灵活。名作《帝京篇》为初唐罕有的长篇,当时以为绝唱;所写《畴昔篇》《艳情代郭氏赠卢照邻》等都具有时代意义。684年,他随徐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失败后,有说他被杀,或说亡命,或说出家,无人知晓。
出生日期
约公元619年,一说626或627年[1]
出生地
婺州义乌
字号
字观光
逝世日期
约公元687年
朝代
初唐
代表作品
《为徐敬业讨武曌檄》《帝京篇》《畴昔篇》《咏鹅》
主要成就
“初唐四杰”之一
起兵讨伐武则天
民族族群
汉族
本名
骆宾王
别名
骆观光,骆临海
收起
作品集

骆临海集笺注
人物生平
早年岁月
骆宾王出身寒门,其名字和表字来源于《易经》中的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骆宾王七岁能诗,号称“神童”。据说《咏鹅》就是此时所作。
骆宾王之父官青州博昌县令,死于任所。父死后,他流寓博山,后移居兖州瑕丘县,在贫困落拓的生活中度过了早年岁月。[1]
宦海浮沉

骆宾王
唐高宗永徽年间(650—655),骆宾王为道王李元庆府属,道王叫他陈述才能,他耻于自炫,辞不奉命。后拜奉礼郎,为东台详正学士。因事被贬谪,从军至西域,长期守卫边疆。后入蜀,进入姚州道大总管李义军幕僚,平定蛮族叛乱的文檄多出于其手。在蜀时,与卢照邻往还唱酬。
仪凤三年(678),后调任武功主簿、长安主簿,又由长安主簿入朝为侍御史,武则天当政,他多次上书讽刺,得罪入狱。作《在狱咏蝉》以抒悲愤。次年,遇赦被释放。
调露二年(680),出任临海县丞,世称骆临海。《旧唐书》也记载,骆宾王是在武则天临朝称制之后,以长安主簿的身份被贬谪为临海丞的。弃官游广陵,作诗明志:“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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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周扬 等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第Ⅰ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500
[2]全唐诗 骆宾王国学网
[3]骆宾王搜韵网2020-04-12[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