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教送什么?

送教送什么?

随着今年来社会的发展,大部分中重度残障儿童已经能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通过校车,免费公交,以及爱心车队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教育学校随班就读。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对于极重度的身心障碍的儿童需要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那么,送教上门应该送什么呢?

很多学校规定了具体的评估标准,以及教案格式。但结合我们送教的实际情况而言,“教案”或者“康复”能帮助在家里的极重度残障儿童多少呢?加之,我们并不能每天到家里送教,或者家里有一些日常情况,不方便老师上门,又该如何处理呢?

当政府和社会为送教的老师提供了专门的支持,比如车费补贴或专车接送,我们需要思考一件事如何让我们的做法尽最大可能去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而老师走出校门,当进入一个个家庭的时候,代表的早已不是自己,或者“教师”,更是党和政府对于弱势人群的关爱。

小编认为:送教,不能止于“教”。

从送教的受众人群的年龄考虑,送教对象大多数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也就是7-16周岁的学生。那么,我们明白一点,早期干预效果最明显的年龄段在0-6周岁。也就是特教老师针对“7-16”周岁的极重度残障儿童应该怎么做呢?

试想一下,如果您的教育对象是一位只能躺在床上靠喂流食而生存的孩子,并且他只是偶尔睁眼看一下这个世界,......那又该如何去“教”这个孩子呢?

一、教应不止于教

广义的教育是指“改变人的活动”,而只有狭义的教育才是指学校教育。面对学生复杂的家庭环境和障碍类型,小编认为首先应考虑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可能提供的辅具的配备。比如,当孩子摔在地上的时候,尽可能减轻伤害,比如配备必要的辅助设备,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接纳与融合的社区及邻里环境建设

一个接纳的环境,能帮助身心障碍儿童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或外出的时候,获得更多的理解和帮助与关爱,而非歧视,嘲笑和冷漠的眼神。

当我们走出校门,进入社区,进入家庭,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更是党和政府对于残障儿童和家庭的关怀和支持,因此对于国家政策的宣导,积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也应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三、家长也需要“特殊教育”

有时候,孩子的发展因家长的“理念”影响,比如有的家长会从内心嫌弃身心障碍的孩子,导致“被抛弃”。有的家长对孩子身怀“愧疚”,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限制了孩子发展的可能,等等。

因此,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理念,也应是送教上门的工作内容之一。

四、适当处理“教”与“康”在送教上门过程中的地位

“知识”与“康复”应结合学生具体情况而定,正确处理二者在儿童发展过程中的地位,适当安排,而不能面对每一个送教的儿童全部实行“教育”和“康复”。对于送教的老师也不能仅仅依靠“教案”进行评价,否则就会出现“不切实际”的情况。

残疾标准对于每一类障碍人群的生活适应能力都有确定,作为特教老师应客观面对,不能忽视,甚至不能“吹牛”“造假”,认为某位学生依靠自己的“神奇教法”或“康复手段”,而实现“旷世之举”。

送教上门不应只是教师的事情,更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想和大家一起思考三个关键词,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您是如何理解:“残废”“残疾”和“残障”三个词汇的,每一个词汇给我们什么样的启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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