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男女性别如此不平等

——读《中国妇女生活史》

作者:高志奇。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

《中国妇女生活史》,陈东原著,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文中标注引文皆引自本书。

有男女性别之分时,未必就有性别不平等。男女性别不平等是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更准确地说,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男女性别不平等并不是中国独有的,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严重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压迫。使什么让占人口一半的女性,成为了性别歧视的对象,又使什么让生儿育女的母亲也站立在男人的立场上去歧视女性和压迫女性。中国性别不平等的历史是非常长的,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性别不平等的程度有所差异而已。在中国历史上,性别最平等的时期应该莫过于唐朝。在唐朝,至少人们对妇女的改嫁和离婚是允许和接受的。古代皇家一定是天下家庭的典范,在唐代,唐高宗李治取了武媚娘并册立其为皇后,而武媚娘曾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妃子;此后,唐明皇李隆基又将杨玉环立为贵妃,唐明皇时期,没有皇后,杨贵妃自然是当时最尊贵的女人,而杨玉环也曾是唐明皇李隆基的儿子寿王李瑁的妻子。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不可思议,不允许,不可能的。更有甚者,武则天最后登基当了皇帝,而且是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作为皇帝的武则天有自己的男宠,也竟是朝臣与天下百姓所能容忍的,这足可说明唐朝时期,男女是平等的,而武则天一定为男女平等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历史学家认为,唐朝皇室对于性别、改嫁等有着如此宽容的态度,与其胡人血统有紧密关系。不过,等到李渊建立唐朝时,李氏家族早已汉化,这个理由自然不能成为根本原因。唐王朝有如此宽松的婚姻制度,根本原因应该在于当时的人们认可性别平等,骨子里没有性别不平等的错误理念。

中国男女性别不平等开始严重化始于宋代,但这不意味着到了宋代,男女性别不平等就非常严重化,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宋代直到程朱理学取得正统地位后,其所倡导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才开始真正影响到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平等。元朝存在时间短,又是蒙古人建立,他们对于婚姻的看法显然比较宽松,“父死妻其母”在蒙古人看来没有什么不妥,所以那个时候的婚姻制度应该对女性的压迫和要求也比较低。中国男女性别不平等最严重的时期当属明清,在前人不断努力建立的性别不平等基础上,明清时期再进一步进行扭曲,使男女不平等如同封建专制一样也达到顶峰。一部中国妇女生活史,就是一部中国男女性别不平等的历史。要对整个中国妇女的生活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知晓,要厘清中国男女不平等的历程和发展脉络,要找出男女性别不平等的根源等是不容易的,在此推荐阅读陈东原的《中国妇女生活史》,以解以上问题。“三千年的妇女生活,早被宗法的组织排挤到社会以外了”(自序P1)。这种以男性为中心建立的宗法社会使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在古代社会,总的趋势是越往后,性别不平等被人们扭曲的越严重,性别不平等程度则越深。贞节问题到宋代被转移到性器官上,足见人们的心理多么扭曲,而这种影响至今还有。因此性别不平等已经形成为一种深刻于人心的文化。

《中国妇女生活史》以历史时间发展为顺序,讲述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妇女的生活状况,起初陈东原先生本想写关于中国妇女的教育史,奈何中国多数妇女被剥夺了教育权,无法谈教育,则只能谈生活。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导思想是儒家思想,随着儒家思想对女性认识的变化,妇女地位一落千丈,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更无法独立生活,完全成为男人的附庸。陈东原先生写作《中国妇女生活史》有两个希望:“第一个希望,希望趋向新生活的妇女,得朝着她的勇进方针。第二个希望,希望社会上守旧的男男女女——自信旧道德的人们,能明白所谓旧道德是怎样一种假面啊”(自序P3)。这两个希望,在现在看来基本都已实现,但在当时看来,第二个希望还是很渺茫,实现难度非常大。尽管现在也到处充斥着性别不平等现象,有些是直接的,有些则是变相的,变相的当然更多,比如女大学生就业困难较大,就是一种变相的,但是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性别平等逐渐彻底化。

男女性别平等不是狭隘和绝对的。倡导男女平等并不是说,男人能做的,女人也必须能做,不能输于男人,这是对男女平等的狭隘理解,是严重错误的。实际上,持这种想法的人,一定认为男女之间是不平等的,正是因为如此,才认为既然男女是平等的,男人能做了,为什么女人就做不了,既然做不了,就等于间接承认女人不如男人。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是两个性别的人,平等是权利和人格上的平等,不是劳作上的互相替代。如果狭隘理解,非得让女人做男人擅长的事情,就相当于让男人生孩子一样荒唐。把男人等同于女人,把女人等同于男人,则是忽略了两者的差异。可见,男女从性别和生理上讲是不同的,但在人格和所应享受的权利上是平等的。宗法制社会里,“男子之自由弃妻,不外三种原因:一、无子;二、色衰爱驰;三、男子富贵,有势者迫之再娶”(P8)。显然,弃妻的原因是观念上的错误和认识所限导致的。首先,无子并非全是女子之过,而能否生儿子,则肯定是取决于男人,与女人无关;其次,色衰爱驰乃是自然规律,人老珠黄是岁月蹉跎的结果,无人可以幸免;最后,因富贵受迫再娶,又何尝不是在给男人找借口。与此相反的是,女人则没有弃夫的权利,因为错误是女人造成的,女人没有弃夫的依据,法律上没有,风俗习惯上没有,道德上也没有。

因为男女不平等,“使女子无职业、无知识、无意志、无人格”(P17)。即女人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人,其受压迫自然不可避免。鉴于此,作者“想指示出来男尊女卑的观念是怎样的施演,女性之摧残是怎样的增甚,还压在女性之脊背上的是怎样的历史遗蜕”(P17)。男女性别之不平等,是宗法社会的产物,是人们对男女之不同错误认识的结果,“中国人‘姓’起源,好像以母为中心,与父没有关系,所以‘姓’从女、从生”(P20)。可见,早期的人类并不知晓生孩子的秘密,无法判断孩子的生父是谁,但是无论是谁,都是母亲所生,孩子自然知其母。在孩子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时代,女性的地位一定非常高,女人怀胎生子,做的是繁衍人类的伟大事业,女人不可替代,定然受到尊敬,而男人则应该从属于女人,至少从属于他的母亲。现在我们难以想象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女人有着怎样的地位,而当时的社会又是怎样处理男女之间的关系,无论怎样,当时的女人一定是独立的人。历史向前发展,人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尤其当有了剩余产品时,一些人就会脱离劳动,却依然能占有剩余产品,这时候阶级出现了,国家出现了,财产、权力的继承制度也随即产生,这就为男人掌握权力,使女人附属于男人,提供了前提。“贞节被重视的时代,一定是社会不讲贞节的时代”(P34)。这就需要建立礼法,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汉代是礼教形成的重要时代”。汉以后,历朝历代不断完善礼法,最终形成了束缚女性的枷锁。如果说古代中国为维系男权社会的优先统治权,而不断完善相关的礼教,以束缚女性,那么西方国家男女性别不平等的根源又是什么?西方国家显然没有像中国这样严苛的礼教,但西方国家性别不平等的观念也很强烈。也就是说,男女不平等的根源不在礼教或思想观念,而在维系的是谁的权益。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人口主要以外来移民为主,应该说男女不平等的观念应该淡很多,但是美国对女性的看法也带有严重的偏见性,直到二战结束之后,美国妇女的地位才开始真正发生变化,1990年代后才基本实现了男女平等。所以男女不平等是世界性问题,并非中国所特有。

奇怪的是,宗法制男权社会形成后,男人为维护男权社会的统治,制定了相应的礼教,可中毒最深的却是妇女。妇女在受压迫的过程中不仅没有反抗,反而和男人站在一起,共同压迫女人,比如母亲重男轻女,希望甚至要求儿媳妇生男子。令人不解的是,女人的这种要求和愿望的强烈程度大大强于男人。汉代以前,对女性的要求并不系统和完整,“班昭的《女诫》,才系统的把压抑女性的思想编纂起来,使他成为铁锁一样的牢固,套上了妇女们的颈子”(P37)。班昭作为中国有名的女历史学家,难能可贵,但是他照样成为了男权社会的受害者,她的才能没能转化为捍卫女权的力量,反而为约束女性提供了系统完整的依据。或许是当时的统治太过需要这样的思想,班昭只是迎合了统治者,或许班昭已经中毒太深,早已成为男权社会的维护者。无论怎样,斑昭的《女诫》对后世中国妇女地位低下起了促进和帮助作用。“西洋的夫妇,有爱无恩;中国的夫妇,有恩无爱:谁实创之?——班昭班昭”(P39)。女人坑女人,比男人更甚,这或许是因为她们比男人更了解女人吧。传统社会的妇女没有婚姻自主权,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结婚没有选择权,亦不可以离婚和再嫁,要从一而终,即所谓的“一女不事二夫”,只有男子休妻的权利,没有妻子休丈夫的权利,即双方的权利是不等的。这就使妇女丧失了基本的人权。在重重的压迫和束缚下,妇女没有健全的人格,自然不会产生男女平等的想法,更不可能做出要求男女平等的举动。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的游牧民族趁乱南下,建立了政权,中国出现了民族大融合。游牧民族对于婚姻的看法相对宽松,但由于战乱的影响,这个时期“妇女生活,多被蹂躏”(P49)。而且“妓妾声伎最盛,妇人妒忌特别发达”(P49)。这显然说明当时妇女地位确实低下。正是因为妇女地位低下,才导致妓妾声伎最盛和妇女之间争宠,而妇女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自然妒忌之心也愈发严重。宋代之前,对于女性的身体还未有伤害。宋代及以后,缠足兴起,中国妇女的身体开始遭受摧残。据说南唐后主李煜喜欢小脚,后宫其她女人为争宠,就只能选择缠足以期望获得皇帝宠幸,最后这种做法被民间所效法。不知是什么原因导致宋代及之后的中国男人如此喜欢被人为摧残的小脚,且这样一种病态的喜好竟能延续如此长的时间,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古代中国往往倡导以孝治国,但宋代的“妇女暮年最苦”(P116),“妇女要柔顺,要服从,不使其干预外事,但遇着不肖的丈夫或不肖的儿子时,那就可怜了”(P117)。可见,在宋代,子女对母亲尽孝做得不是很好,赡养母亲的问题在当时可能还是比较突出。

冥婚在今天依然还存在,“此风最早见于魏”(P123)。古代冥婚一般都有相应的手续,而今日之冥婚多是偷偷摸摸进行,甚至有盗墓者盗女尸,卖予需求者,也有自愿卖自己女儿尸体以婚配者。一般情况下,有打算配冥婚的家庭,经济条件都为较好,所以配冥婚的女尸价格往往也比较高,甚至高于正常结婚的彩礼费用。冥婚,也是男女不平等的一种表现,那些年纪较轻的女人死后也不得安宁,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依然要成为他人的附属品。讲贞节,缠足,无婚嫁权利,遵守“三从四德”,不得吟诗弄月,到兴办女学,提倡婚姻自由,倡导男女平等,再到现在中国已经基本实现了男女平等,这样的成绩是惊人的。男权社会建立的时间有多长,男女不平等的时间就有多久。曾经无权,现在同权。曾经“七岁不同席”,如今可以一起读书,一起工作,一起出入。中国妇女的彻底解放,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事情,曾经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客观上也促进了男女平等,这是毋庸置疑的。当只有一个孩子时,自然缺少了另一种性别的孩子,而总想儿女双全的“好”字心理平衡状态自然就被打破了。有儿子的羡慕有女儿的,有女儿的羡慕有儿子的,无非是心理上不平衡罢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自然会加快男女平等的进程。

在实现男女平等的措施中,陈东原先生设想了“家务社会化”,家务社会化,彻底解除了家务对妇女的束缚,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亦很前卫,而且今天还没有达到他所设想的家务社会化程度。由于受时代局限,陈东原先生并没有提出让男人分担家务的想法,依然把家务认为是女人的专属。“将来的妇女,只知道结婚是一种随自己意志的爱情选择一个完美伴侣的行为,除此之外,毫无作用的。将来也不会有因经济的阻碍使两个不相爱的男女不能结婚的事”(P319)。显然,这种想法过于乐观,实际上这并不容易做到,因为完美的婚姻是相互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金钱是好东西,它虽不能让鬼推磨,但却也会腐蚀一些人的心灵,今天的一些人并不满足于简单的生活,亦不觉得被人养活,甚至被包养就是一种耻辱,因此妇女解放在前进中徘徊,甚至倒退。“妇女既得自由发展个性的最大机会,母性又得着最大的保护,便是澈底的妇女解放实现的时候”(P321)。这是一种对未来美好的想象,不过合理的想象即是未来的现实。曾经的想象正在一步一步变成现实,但是我们还需要继续想象,继续为促进男女性别不平等而努力。最近很火的一部电视剧《都挺好》,就是男女性别不平等在当今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诚然,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家庭都不可能对女儿这样如此苛刻,但这种心理和行为是有的。需要理解的是,影视作品是将各种不平等心理和行为融于一体,通过一个人发泄出来,以便让观众更容易看得到,即印证了“艺术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 《都挺好》这部剧,反映的最大问题莫过于母亲为难女儿。当母亲不再为难女儿,不再重男轻女,当母亲不再有这样的行为,更没有这样的思想观念时,可能才算是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一个母亲之所以有重男轻女的行为和想法,不是她自己的想法和行为,而是社会教给她的。因此要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就需要社会改变这种想法,需要每一个人改变这种想法。重男轻女,喜欢生男的性别嗜好,是社会环境的产物,而我们这些追求男女平等的人,除了有认为男女天生应该平等的观念之外,又何尝不是给自己安慰,又何尝不是现实的无奈所逼。因此,追求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对于男女性别是否平等,不仅取决于人们如何看待女性,也取决于女性如何看待自己。也许曾经女人缠足,不仅是为了迎合男人的喜好,也是自己爱美的需要,诸如今天的减肥、化妆,甚至整容一样。《中国妇女生活史》,是系统了解中国妇女的一本经典之作,“被认为是对中国妇女历史进行系统论述的开山之作”(P330)。在附录里,李志生的文章《陈东原与<中国妇女生活史>》对《中国妇女生活史》做了详细点评,这里不再赘述自己的拙见。遗憾的是,因为文中有大量的古文诗词,自己多年未再学习古文,使得对书中所介绍的中国妇女生活的一些情况理解得不是很准确和深刻,在此非常期待其他阅读者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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