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低头族”注意了!1月1日起已有 426人被警告

自1月1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施行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日常查处力度,目前已对426起“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警告”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认错态度良好,均表示认可和配合。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施行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结合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铁拳”集中整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形式,严格治理行人过马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和辅警在处罚的同时,都会叮嘱行人在过马路时切莫因为玩手机而忽视了“安全”,告诫他们要做到走路不当“低头族”,这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和通行权益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和家庭的负责。

给“低头族”开罚单,是对过马路浏览电子设备行为的一种善意提醒和陋习矫正,公安交管部门意在呼吁每位行人在过马路时切莫因为浏览电子设备而忽视了安全,甚至丢了性命。交警将继续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格治理力度,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小马甲:对这种利人利己的管理制度,表示还是很认可的,被罚事小,提高警醒才是目的。为了个人和大家的出行,一定要做好自我的管控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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