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书法教学系列思考之六:勿出错
这一讲我们说内容与文字错误。大家先看一幅作品:
大家看看,作品里有没有错别字?对,“无为在岐路”的“岐”字错了,不应该是这个“岐”,这个“岐”是很古老的地名,我们经常听说“凤鸣岐山”,我们称中医为“岐黄之术”,都是这个“岐”。现在陕西还保留着这个古老的地名——有个县叫岐山县。
正确的写法应该是“歧”,意思是道路的分叉处,也就是岔路口。这是唐朝诗人王勃的一首送别诗。那时候人们出行,一般是坐车、坐船、骑马,或者步行,送别朋友时常常会在岔路口分手。这一首诗最后两句“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意思是“不必在分别的岔路口,像儿女情长似的的哭哭啼啼吧”。
我觉得小孩子要写这首诗,首先需要弄懂这首诗的意思。把书写内容给孩子讲明白,也是书法老师应负起的责任。在弄懂意思的基础上,要认认真真写,不要写错字。如果写错了,那就重写。或者划掉,在旁边改过来。有人说划掉改过来的话,涂抹的痕迹会显得很难看、没面子,我觉得这个难看、这个没面子是自己为错误应该付出的代价,就像做错了事情应该道歉一样。《论语》中有句话:“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如果你接受不了涂改的不美观,那就重写吧。
有人说,错一个字有这么严重吗?我觉得必须要有这样认真严谨的态度。因为,不管我们写什么形式、什么风格的作品,我们首先是在写内容。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就像仆人为主人服务一样。因此,树立“内容至上”的观念,应该成为书写书法作品的基本前提。而且这个前提,需要在小孩子一开始写字时就要树立起来,让孩子根子扎正、起步走对,做事先做人,写字先识文,这样教孩子书法,必将使其终生受益。
说到这里,联想到中小学生考试中“古诗文默写”的评分要求——在默写中如果写错一个字,本题就是0分。有人说这不公平——“两句诗14个字,13个字我都写对了,只错1个字,一下子2分全扣了,这也太过分了吧”。我觉得全扣了没有错。为什么你会错一个字呢?不是你没有准确理解诗文要表达的意思,就是你态度不认真。对于这两个问题,不管是哪一个,你都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不在学生时代养成严谨认真的习惯,将来走向社会就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比如开车时,该踩刹车时误踩油门,就会造成一次车祸。人类历史上的一场场空难,不少都是飞行员操作失误导致的。
学生会写错,老师也会写错。大家看一下某次少儿书法展上两幅指导教师的作品:
上述作品中,原本“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却写成了——“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一字之差,意境大打折扣。这样的作品如果送人,别人是高堂悬挂?还是弃之不用呢?
再看一幅指导教师的作品:
这幅作品中没有错别字,但是掉了几个字,内容出现了残缺。这同样也是内容问题。对于这样的作品,我建议还是重写。如果不重写,那至少要在落款中标明哪里掉了几个什么字,这样做一个补救。如果不补救,这也属于不合格作品。
再看一下《全国第八届楹联书法作品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2017年9月展出)的一幅作品。大家可以试着找一下作品中的错别字:
把字数如此多的一幅作品写得这么好,确实不容易。可以想象,为了参赛(本次展览收到作品24895件,入展300件,入展率仅为1.2%),作者不知道写了多少遍,费了多少辛苦,才“妙手偶得”出来这样一幅佳作。如果因为错了一个字而重写,作者可能又会重新陷入到无尽的焦虑中。这一点,喜欢书法的人都有同感。但我觉得,这位作者完全可以在落款中补充说明一下:“X应为Y”,4个字就解决问题。但很遗憾,作者没有这样做。
可能有人还会辩解说:我们心目中书法的祖师爷、书圣王羲之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其中也有错别字,而且还不止一个呀?
上面这四幅图都是从王羲之《兰亭序》(冯承素摹本)中截取的;
修稧——应为——修禊
崇山峻領——应为——崇山峻嶺
怏然自足——应为——快然自足
亦由今之视昔——应为——亦猶今之视昔
《兰亭序》这几个字确实写错了。但大家应该明白,《兰亭序》是王羲之在饮酒半醉的情况下写的一篇草稿,其中有多处涂抹修改痕迹。这样的草稿,不是要参加比赛的,也不是要送给什么重要人物的。而我们拿出去展览、或者送人的书法作品,则必须郑重其事、做到字字小心,不能出错。另外,书圣王羲之也是人嘛,我们虽然在书法的技巧和神韵上崇拜他,但我们也完全可以在写字的认真与正确上超越他呀?再退一步说,别人犯错也不应该是自己犯错的理由吧。
好,这一讲就到这里。不当之处,敬请广大书友留言批评指正。
下一讲:少儿书法教学系列思考之七——繁简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