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囚犯发配到边疆,可便宜了戍边的军士们

女囚犯发配到边疆,可便宜了戍边的军士们

  古时候,男子们都不太愿意从军。尤其是戍边士兵,更是令人望而却步。相对于在家种田,边境生活还是更苦的。在秦朝时就有人说:“让我们去岭南当兵,还不如直接把我们处死!”为了改变边防军人的思想,提高他们的士气,历代王朝大多会为设置“营妓”。可是那么艰苦的边境生活让男人都头疼,更何况是女人呢?所以“营妓”的来源主要是犯罪的女囚犯。

  这种制度始于春秋时期,齐国的宰相管仲曾从别国掳掠女子,供士兵们享乐。春秋末年,越王勾践将犯过罪的寡妇集中于一座山上,只要士兵们感到“不爽”,就可以去这座山上享乐。到了汉武帝时期,“营妓”制度趋于成熟。汉朝继承了秦朝严苛的法律,规定丈夫与父兄犯罪,妇女就要没入官府为奴。武帝时期,每年都有大量妇女抑配军营,最多竟然达到十数万之众。

  在军队中,“营妓”主要有三项工作。第一是后勤工作,比如为士兵做饭,帮士兵洗衣服,缝补衣物等。第二,当士兵们受伤时,她们还要临时充当护士,伺候受伤的士兵。第三便是最令她们们羞耻的,那就是要为士兵们提供xing服务,有时还要为跳舞和唱歌,以此调剂士兵们的生活。这项服务是最受士兵们欢迎的。有的士兵还会娶这些女人为妻,长期在边境生活。

  但是,这种制度同样会扰乱军纪,导致军队作战失败。例如李陵率5000步兵出征漠北,就有大量“营妓”跟随。据《汉书》记载:“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军中”。这些营妓拖慢了李陵军队撤退的速度,后来被李陵用剑全部杀死。但是李陵最终还是陷入匈奴的重围,被迫投降。

  在这种制度中,这些发配军中的女性是十分悲惨的。唐朝边塞诗人岑参有诗曰:“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织成壁衣花氍毹。灯前侍婢泻玉壶,金铛乱点野酡酥。”“营妓”不仅要为士兵们唱歌跳舞,还要饱受士兵们的蹂躏,可谓凄惨至极。

  这种制度一直存在于封建社会时期,一直到清代仍然盛行。仍有许多犯人的妻女遭到籍没,去宁古塔为披甲人做奴隶。直到清朝灭亡后,这项非人道的制度才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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