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派帮会门……金庸江湖世界的机构背后,有什么讲究?
请将整个武林想象为一幅没有边界、但有板块之分的地图:
“派”诚如自带官方属性的“行政区划”,在图中盘踞各方,核心为代代相承的独门绝活儿和严格的等级与门规;
“教”在地图中的位置神秘,总与正统门派格格不入,核心为五花八门的武功路数和极其统一的精神信仰;
“帮”“会”散落于“派”的板块之中,既没有师门传承,又没有精神信仰,核心为对现实利益需求促成的抱团行为。当然,流传有“降龙十八掌”的丐帮比较特殊。
其他的谷、岛、山、庄、堡……属于地图中的机动组织,情节需要时在角落出现一下,其余时候多为隐身状态。
其他尚未可见的,大概就是人类还在探索的广阔天地吧。
江湖版图错落,接下来我们一一细说。
派:传承专功,体制成熟
若论金庸江湖版图,需先从占据主要地位的武学门派说起。
武学门派与帮、会、教等组织相比,甚是规范。各派均有自己专属的武功秘笈,且有着严整的师承与管理体系,通常门规严明。
小说中,当武林人士自报家门时,他们不会称自己来自哪个地域,而是会说自己是从哪里“毕业”的、“导师”是谁。可见,正统武学门派有着强烈的内部认同,并且服装、武功、价值观乃至朋友圈都是高度一致的。
若说武林中哪一派最是“名门正派”,少林必当仁不让,好多日后加入其他门派的好汉也都师出少林,比如玄苦大师之徒乔峰、慧轮大师之徒虚竹等。就连与少林派并称为“北崇少林,南尊武当”的武当派,其祖师爷张三丰也不例外。
少林派不仅有代代传承的武功,还有熔铸了少林心法的绝世秘籍——《易筋经》。聚贤庄少爷游坦之正是在无意中心无杂念地练习了此经,才得以由阿紫的奴隶化身为武功高超的豪杰,并被“节奏大师”全冠清推上了丐帮帮主之位。
少林派还有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天龙八部》中,当武功盖世的乔峰(当时他已自称“萧峰”)、慕容复和他们各自的父亲萧远山、慕容博打斗至少林寺藏经阁时,忽现一扫地僧。他衣着普通,看起来平平无奇,却轻松收服了萧远山和慕容博,让二人放下了坚守一生的执念,大彻大悟、皈依三宝。
可见,“名门正派”能人辈出,少林派、武当派、全真教等,都是比较主流的门派。不过,除了这些经常主持正义的机构,古墓派、逍遥派等自带奇幻属性的门派也颇为引人入胜,其门规也很“清流”。
古墓派由女侠林朝英创立,因其深受情伤,于是立下门规:女子须点守宫砂,并立誓一生一世不得离墓,若有不知此门规的男子愿为己而死,则可破誓下山。古墓派第三代掌门人小龙女正是遇到了愿意为他而死的徒儿杨过,才从古墓走出,发生了之后一系列行走江湖的故事。
逍遥派也很有个性,它不允许自己的名称外泄,并且任性地要求必须选长得好看的人当掌门。少林小僧虚竹(少林派真是无处不在)误打误撞地被无崖子传位为逍遥派掌门后,最后还得回到少林寺向师父们认错,他逍遥派掌门人的身份宛若一个“卧底身份”,在脱离少林寺后才成为明面上的“职位”。
可以说,凡是武学门派,尽管门规再奇葩,也必须有需要全门弟子无条件遵守并代代相承的约定。门规被这样接受,便会内化为人人共守的价值观,成为每个门派的名片。
还有一类门派,集中现身于《笑傲江湖》与《倚天屠龙记》中,他们以具体的地理位置命名,并各成一套武学体系。比如:华山派剑术与华山之奇、险相伴而生,招式“正合奇胜,险中求胜”,分为以风清扬为代表的剑宗和以岳不群为代表的气宗二脉;恒山派与恒山悬空寺之佛教文化一气相承,多出剑法绵密严谨、外柔内刚的女性高手;峨眉派有剑法名为“金顶九式”,赵敏迎战陈友谅时就使用了此剑法。
教:共执信念,师从多处
与派一样,教也有统一的组织和等级划分,并且信念统一。但是这种信仰多基于对某种使命或精神领域的极度推崇,非常坚定,且有着一揽子响亮的口号。教众们没有传承而来的武功,他们各有各的绝学,处事风格多样诡谲。
江湖烟波浩渺、刀光剑影,有正就有邪。金庸先生笔下有三个突出的“魔教”——明教、日月神教和神龙教。这三个教的共同之处,在于对共同信仰的坚守:明教秉信“行善去恶、拯救世人”,日月神教意图“一统江湖”,神龙教也力求雄霸武林。
与正义武学门派相对,“魔教”重在“魔”和“信”。比如,《笑傲江湖》的日月神教,是五岳剑派共同的敌人,左冷禅极力推动的五岳并派之事虽然包含着他自身的权力欲望,但是也有共抗魔教的现实需求。
日月神教强大且“邪”,其教中之人行事诡异,多造杀孽,为江湖正派所恨。东方不败任教主时,日月神教的口号是:日月神教,千秋万载,东方教主,一统江湖。教众们拥戴教主,并且以“一统江湖”为信仰,每逢集会便要将口号喊得响亮。东方不败死后,任我行开会时,教众喊的口号只是换了称谓,他们誓要一统江湖的想法是不会变的。
神龙教也有一个邪性的教主洪安通和众多口号。洪教主天天让众弟兄喊着一连串浮夸的口号,比如“神龙见首不见尾,神龙摆尾,神龙教主,仙福永享,寿与天齐”“神龙教主,唯我独尊”等。离谱的口号、离谱的教主、离谱的行事方式……后来,越来越没有坚定一致信仰的神龙教被韦小宝灭掉了。
与这二教不同的是,围绕明教信仰之正,金庸先生对它的描写包含着少见的肯定。明教教义为“惩恶扬善,度化世人”,其信仰是建立一个人人都能吃饱穿暖的大同社会。其架构严明,从上至下包括教主、光明左右使、四大护教法王、五散人、五行旗等组成部分。当江湖数家正派围攻明教光明顶时,教徒们表现出了坚毅的定力:
明教自杨逍、韦一笑、说不得诸人以下,天鹰教自李天垣以下,直至厨工仗役,个个神态庄严,丝毫不以身死教灭为惧。”
同时,明教也凸显了江湖中“教”的教规之严格。明教源于波斯明教,其总教教义严明。比如,圣女黛绮丝因违反教规,为保命所以伪装成金花婆婆行走江湖,后被发现,差点被施以焚刑,幸得众人相救方才得生。而中土的这支明教,即为后来由张无忌掌管的明教。
帮会:需求现实,共认侠义
“帮”“会”自带“秘密社会”属性,品类复杂。与机制成熟、信仰统一的武学门派和各种教不同,帮会在组织体系层面较为松散(丐帮较为紧密),更具“绿林好汉”之征,且时正时邪,武功实力也无定数。
帮会的松散,首先体现在其规格和立场的随性上。在《碧血剑》中,石梁派、龙游帮、太白、金龙帮、鄱阳帮等一众帮会在构成情节方面不具有关键作用,且多被随意拈举为江湖万千势力中的某一支,也无详细背景。它们可以千百号人成一帮,也可以三五人成一帮,甚至可以如《雪山飞狐》中的“双子门”以孪生子两人成一帮。这些帮派出现时,大多数不代表正义的一方。
但是,在一众随性的帮会中,丐帮却兼容了“成体系”和松散两个看似相悖的特征。《射雕英雄传》中,丐帮帮主洪七公武艺高超、为人和善,且是个对美食有由衷热爱的“好吃嘴”。不出意外的话,洪帮主一般处于“失踪”状态,随性至极。
不过,作为“天下第一大帮”,丐帮不乏忠义正派之感。比如,在《天龙八部》中,原为丐帮帮主的乔峰带领丐帮加入了保卫家国的战争,击退辽军。
丐帮还有自己的信物——绿玉杖。《射雕英雄传》中,杨康拿到了本属于黄蓉的绿玉杖,来到丐帮所在之地,扬言帮主洪七公把帮主之位传给了自己。郭靖、黄蓉到此后,杨康诬陷靖蓉二人谋害洪七公,黄蓉有口难辩,杨康“鸠占鹊巢”地成为帮主。后来,黄蓉在机缘之下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说服丐帮众人绿玉杖的确是洪七公传给她的。足可见得,这信物的象征意义之重要,也能看出丐帮的组织体系是有严格规范的。
另外,在其他帮会中,“现实需求”被体现得非常鲜明。例如,《倚天屠龙记》中围攻明教的海沙帮以贩卖私盐为生,他们为避免受到官府、豪强等欺压,抱团营生;巨鲸帮则以海上运输为主,帮内多为水下功夫极佳之航运“从业人员”,曾在天鹰教“扬刀立威”大会、围攻光明顶等名场面中“打酱油”。
谷、岛、庄、镖局……
除了派、教、帮等构成金庸江湖主要版图的机构外,在武林地图中,还散落着非常多的某某谷、岛、庄、镖局、宫、寨、沟、营、堡等小团体,它们为我们描绘一个浩渺、浮动、变幻莫测的江湖,有太多未可知的角落与千千万万的武林侠客。
除了“灵鹫宫”(与逍遥派联系紧密)等地位较高的机构和“绝情谷”等在剧情推进中有重大作用的组织外,这些小团体较多出现在某个情节开始时,起着“开启副本”的作用;或像前文提及的小帮会一样,在人多的大场面里“打打酱油”。
《笑傲江湖》开篇不久的福威镖局灭门一案,更是牵引了之后几乎所有的剧情,《辟邪剑法》将武林多少人卷入了纷争。此外,还有《倚天屠龙记》的连环庄庄主朱长龄暗算张无忌,却促使张无忌练成了九阳神功;《书剑恩仇录》的铁胆庄发生了庄主周仲英、红花会群雄、童兆和、万庆澜等人的大战等等。
这些散落在各处、“随叫随到”的“工具组织”,看似不成规制、没有统一特征,却是象征着大千世界的重要符号。
江湖中除了中原武林,还有异域之功,譬如远道而来专为求学的好学高僧吐蕃国师鸠摩智、屡次挑事的蒙古国师密教金刚宗金轮法王、珠光宝气的波斯王国高手尹克西等等。
江湖浩荡,道义潜藏
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中,不论哪种机构,其实都遵循着江湖秩序,体现着宗法制社会观念带来的深刻影响。
江湖中人崇师,任何有门规的门派皆不许弟子亵渎长辈、背叛其师。在这样的思想下,门派内部的权力结构稳固,纠纷可止,江湖道义统一。此中对传统儒家思想“忠”与“孝”的合二为一贯穿始终。
江湖中人重义,所有团体都重内部团结,誓与兄弟同生共死。纵使性格迥异、志趣不同,兄弟之情犹如骨肉,至死也不休。毕竟一出家门江湖浩渺,找到了归属便将此处视为故乡,既有道德认同,又有情感归属。
江湖中人有道。在武林中,英雄要问出处,这种天然的使命感与集体责任感,使得各派英雄均肩负“光耀门楣”的重任,与自家派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武功虽强,却不可滥用,否则玷污门楣、败坏声名。因此,江湖道义始终为潜在又横于武林中人心头的伦理规约,他们仗义出手、出手有道,有道方为正确。
参考文献:
金庸:《天龙八部》
金庸:《倚天屠龙记》
金庸:《鹿鼎记》
金庸:《笑傲江湖》
林宝淳:《解构金庸》
杨伦:《江湖秩序与金庸武侠小说的道德建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第26卷第3期。